当前课程知识点:行政诉讼法 >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  4.1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  4.1 视频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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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视频单元在线视频

下一节:4.2 视频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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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视频单元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欢迎大家收看行政诉讼法课程

一开始先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

就是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这个问题

需要掌握行政诉讼中级别管辖的内容

在正式学习之前

我们有必要

先对行政诉讼的管辖制度有所了解

在行政诉讼中

受案范围确定后

接下来需要明确的就是管辖

受案范围是管辖的前提

它明确的是

人民法院对哪些行政案件拥有审判权

管辖则是明确哪一级的哪一个法院行使审判权

是在确定法院拥有审判权后

具体解决法院内部的权限分工

同时管辖仅指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不涉及第二审行政案件的受理问题

因为按照行政诉讼审级制度的规定

一审管辖权明确了

第二审案件管辖也就明确了 无须另外确定

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案件

换言之各级人民法院不得设立

行政审判庭之外的法庭审理行政案件

同时行政诉讼司法解释规定

专门人民法院 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

也不审查和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

是在特定领域设定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

在我国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 金融法院等

一般情况下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

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

即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管辖的基础知识

我们就说到这里

下面来学习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四个审级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这四级法院都有权管辖

一定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级别管辖就是从纵向上解决

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

应当由哪一级法院受理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它们的分工如下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大部分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

该原则意味着

行政案件的起审点定在基层人民法院

除了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及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一审案件外

其余一审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 自治县人民法院

市辖区人民法院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

首先基层人民法院遍布全国各地

数量最多 分布最广 有能力承担大量的

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距离当事人较近

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四类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一类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的案件

行政案件的被告行政机关是有行政级别的

且被告行政级别越高

对地方司法可能施加的影响

干预的因素就越多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确定

适当考虑了被告行政机关的级别

此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有助于人民法院排除干扰公正审判

行政诉讼法修订后

还将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案件

纳入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考虑到实践中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

主要是土地 林地 矿产等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案件

征用土地及其安置 补偿案件

城镇拆迁及安置补偿案件

这类案件标的额大

案情比较复杂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众多

在当地影响较大

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为了减少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这类案件就不适宜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类海关处理的案件

这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海关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如海关税收案件 海关行政处罚案件

海关行政许可案件等

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主要理由是

其一海关大多设置在大中城市

职权地域范围大多与中院吻合

其二海关案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能力不足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以保证办案质量

第三类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

重大 复杂的案件一般都需要适当提高

管辖级别 来确保审判的公正

这一规定是对前两项列举规定的补充

本辖区是指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

所谓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般是指案情较为疑难

社会影响较大 涉及政策性和专业性较为深广

等因素的案件

由于这一规定较为原则

为了方便人民法院适用该规定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对其作出了具体解释

以下三种情形属于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

一是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共同诉讼案件

至于是否构成社会影响重大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还应当结合其对社会稳定

重大公共利益的影响等相关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是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的案件

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

或者第三人是外国人 无国籍人

或者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

涉及港澳台的行政案件是指原告

或者第三人是港澳台地区的公民或者组织

此类案件提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主要是由于此类案件

一般在政治或经济上有较大影响

三是其他重大 复杂案件

这里的其他重大 复杂案件是指上述两种情形

没有包括的重大 复杂案件

这是一项弹性规定也是兜底条款

至于哪些案件属于其他重大 复杂案件

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所以这一款赋予各地中级人民法院

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第四类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这是2014年新增加的条款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其他法律时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在其他法律中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的管辖权

换言之就是今后允许单行法来补充规定

目的还是为了进一步提高

行政案件的管辖级别

中级人民法院之上的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和指导

下级法院的审理工作

审理上诉案件和申诉案件

而不是直接审理第一审案件

因此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行政案件

应当在本辖区内具有示范或者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

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地位和任务特殊

因此由它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必须是全国范围内确属重大 复杂的案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也是终审法院

它所作出的判决 裁定

就是终审判决裁定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

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行政案件不宜过多

迄今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还从未实际审理过

第一审行政案件

总之法律对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的对象没有规定具体的类别

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适用情形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

好的

行政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就讲到这里

相信大家对

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哪一级法院管辖

也有了清晰的判断

谢谢大家的观看

行政诉讼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

-1.1 什么是行政诉讼

--1.1 视频单元

-1.2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1.2 视频单元

-1.3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原因及亮点

--1.3 视频单元

-1.4 什么是行政诉讼独有的基本原则

--1.4 视频单元

-1.5 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共通原则

--1.5 视频单元

-第一章测试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一章讨论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2.1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原告

--2.1 视频单元

-2.2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1)

--2.2 视频单元

-2.3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2)

--2.3 视频单元

-2.4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3)

--2.4 视频单元

-2.5 行政公益诉讼——对原告资格的突破

--2.5 视频单元

-2.6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2.6 视频单元

-2.7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1):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定与被告资格的转移

--2.7 视频单元

-2.8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2):共同行政行为的被告

--2.8 视频单元

-2.9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3):经过行政复议的被告资格

--2.9 视频单元

-2.10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2.10 视频单元

-2.11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2.11 视频单元

-2.12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2.12 视频单元

-2.13 什么是共同诉讼的代表人

--2.13 视频单元

-第二章测试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二章讨论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三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概括性标准是什么

--3.1 视频单元

-3.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诉讼案件(上)

--3.2 视频单元

-3.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诉讼案件(下)

--3.3 视频单元

-3.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人民法院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3.4 视频单元

-第三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4.1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4.1 视频单元

-4.2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4.2 视频单元

-4.3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4.3 视频单元

-第四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四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5.1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起诉的一般条件

--5.1 视频单元

-5.2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2):起诉的证据条件

--5.2 视频单元

-5.3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3):起诉的时间条件

--5.3 视频单元

-5.4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4):起诉的程序条件

--5.4 视频单元

-5.5 人民法院的立案

--5.5 视频单元

-第五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第五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第六章 行政诉讼的程序

-6.1 行政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

--6.1 视频单元

-6.2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6.2 视频单元

-6.3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6.3 视频单元

-6.4 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6.4 视频单元

-第六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六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七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7.1 行政诉讼的证据(1):证据的含义、种类和证据保全

--7.1 视频单元

-7.2 行政诉讼的证据(2):举证责任分配及举证期限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7.2 视频单元

-7.3 行政诉讼的证据(3):证据的质证和认证

--7.3 视频单元

-第七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七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八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8.1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1):撤诉、缺席判决、先予执行

--8.1 视频单元

-8.2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2):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诉讼保全

--8.2 视频单元

-8.3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3):审理程序的延阻 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8.3 视频单元

-8.4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8.4 视频单元

-第八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第八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第九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

-9.1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1):撤销判决

--9.1 视频单元

-9.2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2):确认违法与确认无效判决

--9.2 视频单元

-9.3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3):履行判决、给付判决

--9.3 视频单元

-9.4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4):变更判决、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驳回判决

--9.4 视频单元

-9.5 行政诉讼的二审和再审裁判

--9.5 视频单元

-9.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9.6 视频单元

-9.7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处理

--9.7 视频单元

-第九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九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十章 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行政强制执行

-10.1 行政诉讼的执行

--10.1 视频单元

-10.2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10.2 视频单元

-第十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

-第十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

4.1 视频单元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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