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行政诉讼法 >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  5.4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4):起诉的程序条件 >  5.4 视频单元

返回《行政诉讼法》慕课在线视频课程列表

5.4 视频单元在线视频

下一节:5.5 视频单元

返回《行政诉讼法》慕课在线视频列表

5.4 视频单元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欢迎大家收看行政诉讼法课程

今天我们学习内容是

起诉的程序条件

谈到起诉的程序条件

主要是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衔接问题

在我国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与诉前的行政复议

相衔接 配套

遵守二者的承接规则

根据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

当事人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立案

可见当事人的起诉若不符合程序要件

可能导致起诉失败

根据法律的规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程序上有三种衔接关系

自由选择关系 限制选择关系 复议前置关系

下面分别讲解它们各自的程序规则

第一种复议诉讼自由选择关系

自由选择关系

是指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可以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

前提是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

复议前置和对选择的限制

自由选择情形下

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不经过复议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自由选择关系

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两种救济程序不能同时进行

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的

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当事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且已经立案了的

当事人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

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

同时立案的

由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

2救济的机会只有一次

在行政复议中

当事人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

就不得再次申请复议

但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一般是六个月

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在行政诉讼中

原告撤诉后

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同时原告也不得申请复议

依据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法院的决定应当是最终决定

放弃了法院的裁判

也就放弃了最后的救济途径

换言之撤回复议还可以诉讼

但是撤回诉讼就不得再次起诉或复议

第二种限制选择关系

限制选择关系

是指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可以自由选择复议或者诉讼

但是选择了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限制选择关系只有一种情况

规定于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

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这里的国务院裁决

相当于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

也是行政终局裁决

对裁决不服不得提起诉讼

第三种复议前置关系

复议前置关系

也称为复议必经程序

是指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复议前置关系

只能由法律 法规规定

这里先介绍法律规定的六个复议前置

一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 矿藏 水流 森林

山岭 草原 荒地 滩涂 海域等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的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

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 矿藏

水流 森林 山岭 草原 荒地 滩涂 海域

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为最终裁决

三十条第一款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指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外的其他行政行为

如行政裁决

都不适用复议前置程序

而是自由选择程序

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不仅是复议前置而且复议终局

复议前置且终局的情况

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最特殊的一种

在这种关系下

当事人对特定行政纠纷不服的

只能先申请复议

而一旦申请复议

复议决定又产生终局效力

不得再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换句话说

对于此类争议

当事人只有行政复议一种选择

二与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同属于复议前置且终局的还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

拘留审查 限制活动范围

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

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

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

作出的附加减少经营者集中对竞争

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决定不服的

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介绍完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

接下来

当申请行政复议是当事人的必经程序

而行政复议机关却不受理复议申请

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

该如何是好

有没有救济当事人的办法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专为复议前置情形下

复议机关不作为设置了救济程序

该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

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对象应当是复议机关的

不予受理决定或者复议不作为行为

而不能是原行政行为

这是因为

凡是复议前置的案件

意味着当事人所享有的复议申请权

是其享有起诉权的前提

丧失了复议申请权

如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也就同时丧失了对原行政行为的起诉权

不能把复议前置理解为行政相对人

只要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即可

不管复议机关是否立案或作出决定

而应当理解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

经过审查依法作出了复议决定

这才算是复议前置

好的

关于起诉的程序条件

今天就介绍到这里

那么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各项条件

也就全部介绍完毕了

谢谢大家的观看

行政诉讼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

-1.1 什么是行政诉讼

--1.1 视频单元

-1.2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1.2 视频单元

-1.3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原因及亮点

--1.3 视频单元

-1.4 什么是行政诉讼独有的基本原则

--1.4 视频单元

-1.5 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共通原则

--1.5 视频单元

-第一章测试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一章讨论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2.1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原告

--2.1 视频单元

-2.2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1)

--2.2 视频单元

-2.3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2)

--2.3 视频单元

-2.4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3)

--2.4 视频单元

-2.5 行政公益诉讼——对原告资格的突破

--2.5 视频单元

-2.6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2.6 视频单元

-2.7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1):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定与被告资格的转移

--2.7 视频单元

-2.8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2):共同行政行为的被告

--2.8 视频单元

-2.9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3):经过行政复议的被告资格

--2.9 视频单元

-2.10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2.10 视频单元

-2.11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2.11 视频单元

-2.12 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2.12 视频单元

-2.13 什么是共同诉讼的代表人

--2.13 视频单元

-第二章测试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二章讨论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三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概括性标准是什么

--3.1 视频单元

-3.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诉讼案件(上)

--3.2 视频单元

-3.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诉讼案件(下)

--3.3 视频单元

-3.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人民法院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3.4 视频单元

-第三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4.1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4.1 视频单元

-4.2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4.2 视频单元

-4.3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4.3 视频单元

-第四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四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5.1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1):起诉的一般条件

--5.1 视频单元

-5.2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2):起诉的证据条件

--5.2 视频单元

-5.3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3):起诉的时间条件

--5.3 视频单元

-5.4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4):起诉的程序条件

--5.4 视频单元

-5.5 人民法院的立案

--5.5 视频单元

-第五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第五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第六章 行政诉讼的程序

-6.1 行政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

--6.1 视频单元

-6.2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6.2 视频单元

-6.3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6.3 视频单元

-6.4 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6.4 视频单元

-第六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六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七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7.1 行政诉讼的证据(1):证据的含义、种类和证据保全

--7.1 视频单元

-7.2 行政诉讼的证据(2):举证责任分配及举证期限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7.2 视频单元

-7.3 行政诉讼的证据(3):证据的质证和认证

--7.3 视频单元

-第七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七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八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8.1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1):撤诉、缺席判决、先予执行

--8.1 视频单元

-8.2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2):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诉讼保全

--8.2 视频单元

-8.3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3):审理程序的延阻 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8.3 视频单元

-8.4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8.4 视频单元

-第八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第八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第九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

-9.1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1):撤销判决

--9.1 视频单元

-9.2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2):确认违法与确认无效判决

--9.2 视频单元

-9.3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3):履行判决、给付判决

--9.3 视频单元

-9.4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4):变更判决、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驳回判决

--9.4 视频单元

-9.5 行政诉讼的二审和再审裁判

--9.5 视频单元

-9.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9.6 视频单元

-9.7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处理

--9.7 视频单元

-第九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九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十章 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行政强制执行

-10.1 行政诉讼的执行

--10.1 视频单元

-10.2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10.2 视频单元

-第十章测试 行政诉讼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

-第十章讨论 行政诉讼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

5.4 视频单元笔记与讨论

也许你还感兴趣的课程:

© 柠檬大学-慕课导航 课程版权归原始院校所有,
本网站仅通过互联网进行慕课课程索引,不提供在线课程学习和视频,请同学们点击报名到课程提供网站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