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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借款人的义务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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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借款人的义务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学习典型合同

创造美好生活

大家好

这一讲为大家介绍借款合同当中

借款人的义务

第一

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

订立借款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

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

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提供借款是风险较大的经营活动

因此借款人应当提供自身真实情况的

一些材料供贷款人审查

这些材料一般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借款人自身基本情况

包括营业执照

身份证件等

二是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

例如借款用途为扩大生产

则应当提供近期相关产品的生产

销售

效益等经营情况

三是借款人的财务情况

例如开户行信息

年度财务报告等

便于贷款人了解借款人的资信和经营情况

第二

及时收取贷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

数额收取借款的

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

数额支付利息

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

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

不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是在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才成立

在实践当中

如果贷款人知道借款人的账户

则会将所借资金划入账户

则不存在这里的未收取借款的问题

主要的问题在于贷款人

不知道借款人的账户

在贷款人备足资金之后

如果借款人不及时收取资金

则会对贷款人资金利用带来影响和损失

这一损失主要是利息的损失

因此

法律才规定借款人如果没有接收资金

也要按照约定的日期

数额支付利息

从而督促借款人及时接收借款

第三

按期返还借款

按期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基本义务

所谓

好借好还

再借不难

生活中有一些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

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可以再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

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款期限

如果还不能确定

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

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四

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是否有利息是借款当中

非常重要的事项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

则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那么也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是非自然之间的借款

在利息约定不明确时

允许当事人重新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可以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

交易习惯

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在有息借款当中

贷款人不仅要收回本金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利息

也是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的主要目的

因此支付利息的期限和方式

应当在借款合同当中明确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

或者约定不明确

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

如果借款期间不满一年

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也就是本金和利息一起支付

如果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

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

应当在返款借款时一并支付

例如张大哥向李二哥借款10万元

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半

年利率为10%

但没有约定利息支付的期限

那么张大哥应当在借款满一年时

支付利息1万元

在借款满二年时再支付利息1万元

因为剩下的时间不满一年

则应当在借款到期时一起支付

本金10万元以及利息5千元

生活当中还有可能出现借款人

提前还款或者迟延还款的情况

如果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虽然是借款人自愿放弃了

借款期限的利益

但是也可能使贷款人

减少了利息收入

因此对于提前还款的问题当事人

可以在借款合同当中进行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

提前还款如果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可以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如果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贷款人有权拒绝提前还款

如果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这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

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对于逾期返还借款

是否收取逾期利息

以及逾期利率可以约定

没有约定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息

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好的

以上就是有关借款人的义务的内容

本讲就到这里

下次课再见

民法典时代的典型合同与生活课程列表:

导语

-导语

第一章 买卖合同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3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讨论1

-讨论2

第二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三章 赠与合同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讨论

第四章 借款合同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讨论

第五章 保证合同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讨论

第六章 租赁合同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讨论

第七章 融资租赁合同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讨论

第八章 保理合同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讨论

第九章 承揽合同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章 建设工程合同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一章 运输合同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讨论

第十二章 技术合同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讨论

第十三章 保管合同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2 保管人的义务和权利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四章 仓储合同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五章 委托合同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六章 物业服务合同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七章 行纪合同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八章 中介合同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九章 合伙合同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讨论

结语

-结语

4.3 借款人的义务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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