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典时代的典型合同与生活 > 第十九章 合伙合同 >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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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介绍合伙合同的终止
首先
合伙可能是有期限的
合伙合同一般对合伙期限作出约定
例如三年
或者约定为不定期合伙
如果约定的期限
合伙期限届满后
合伙合同就终止了
如果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
可以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仍无法确定
视为不定期合伙
如果合伙期限届满
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
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
则认为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的合伙合同
合伙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
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给予其他合伙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合伙合同有明确的合伙期限
在合伙期限届满前
除非有约定或法定的正当事由
否则合伙人
不得解除合伙合同或者退伙
其次
合伙还可以因合伙人主体资格丧失
导致合伙合同终止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规定
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
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
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
不宜终止的除外
合伙具有较强的人合性
有的合伙依靠合伙人的特定的身份
信用
商誉 技能 情感才能成立合伙关系
一旦主体资格丧失
这些都将不存在
因此合伙只能终止
当然
如果合伙合同有特别约定
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例如约定由承受死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终止的合伙人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
例如继承人
法定代理人等作为新的合伙人
也可以约定
该合伙人退出合伙关系
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继续存在
还有一些合伙
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
例如甲乙丙三人
出资合伙经营超市
甲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后来丙因发生车祸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丙本来就不需要执行合伙事务
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并不影响合伙继续经营和存在
所以不宜终止
最后在合伙合同终止后
应当对合伙财产
即因合伙产生的
所有债权债务进行结算
在清偿所有费用和债务后
剩余的财产可以分配给合伙人
如何分配呢
仍然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
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
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除了上述原因
可能导致合伙合同终止
实践中还有一些其他情况
也可能导致合伙合同的终止
例如
出现了合伙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在例如在经营不善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或者合伙的共同事业目的
已经实现或者不可能实现
例如三人合伙经营
约定在利润达到一亿元的时候
就终止合伙归隐田园
好的
以上是关于合伙合同终止的内容
本讲就到这里
再见
-导语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3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讨论1
-讨论2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讨论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讨论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讨论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讨论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讨论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讨论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讨论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讨论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讨论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讨论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讨论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