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知识产权法与创新保护 > 第三章 商标权与创新保护 > 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二)认定难点 > Video
同学们好
我们下面探讨第三章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之二认定难点
商标侵权行为的裁判原则是什么呢
怎么认定近似商标类似商品
我们生活中的商标权
与著作权冲突的案件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来学习第一个问题
裁判原则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划分
可以分为以商标使用为核心的侵权行为
和以侵权链条分解的侵权行为
在以商标使用为核心的侵权行为中
它的关键点就是对商标使用的判断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
应以商标使用为前提条件
在深圳市瀚若科技有限公司
与深圳中鼎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侵害商标权的纠纷案件中
法院就认为是否构成侵权
需要从被控的竞赛活动
是否将涉案的注册商标作为商标使用
予以考虑
另外司法实践中
一般认为商标的被动使用
不能产生商标使用的法律后果
如在索爱暗中和伟哥案中
最高法都认为对商标主张权利的人
必须有实际使用该标识的行为
而且具有将该标识作为其商标的意图
因此社会公众或者媒体的使用行为
不能当然使其就该商标获得法律保护
在以侵权链条分解的侵权行为中
对不同侵权行为的认定
有必要进行
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的区分
对于侵权链条中的各个环节是否构成
侵权行为
这里就不一一的分析了
但是可以举例
其中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主要是对于制造带有
他人商标的商品的定牌加工行为
应该以何种标准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呢
另外对于购买了侵权商标
并进行使用的行为
是否成立商标侵权行为
另外对于购买了侵权商品
并进行使用的行为
是否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呢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
定牌加工产品在国内的销售的
构成侵权行为
而相反国外的则不构成
对于购买者的使用行为
如果这种行为带有商业性用途
还是可认定为侵权行为的
那么我们接着学习第二个问题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
有哪些步骤
主要是三个
一个就是
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法第51条的规定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
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个范围有两个要素构成
一个就是核准注册的商标
一个就是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二者的结合构成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也就为认定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确立了与被控侵权
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
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还有看一下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
应该有两个要素构成
一个就是被控侵权的商标
一个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的意义
其实就在于确定和固化
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
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
比对打下坚实的基础
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权利范围同样重要
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的另一个比较对象
第三要注意
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
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
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
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
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
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
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
或者相类似
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
我们就会发现
特别是经过
将被控侵权对象与
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
商品进行比较后
就能够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好
我们接着探讨第三个问题
怎么去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者标识的认定
确实是商标侵权判定
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同时具备商标
或者标识构成近似
和在同一
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
侵权才能成立
近似商标与相同商标有所不同
在视觉上虽有一定差异
但是在其他方面
如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近似
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或者混淆
考虑两个商标是否属于近似商标
应该具体的考虑这么几个方面
举例子
第一看看商标的外观
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
或者其组合的视觉的形象
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
看是否能引起勿任或者混淆
譬如说
江苏某公司使用的HOVER图形商标
与英国某公司已经注册的图形商标
HOOVER都是这几个字
但中间多一个O仅差一个字母之差
视觉类似加上发音基本相同
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
所以就应该认定为近似商标
在比如天津某公司使用的SAFANO
与法国某公司在先注册商标使用的
SANOFI商标字母完全相同
仅最后四个字母的排列顺序稍有不同
但两个商标在文字整体结构
和读音上十分近似SANOFI
这类的读音极易使消费者误认
因此构成了
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第二个注意读音
从人们的听觉出发
判断两个商标
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再比如江苏某公司以夏奈尔
SNANER作为商标
虽然与法国的CHANEL中文译音是夏内尔
含义不同
英文字母也不类似
但是读音是近似的CHANEL
尤其是在汉语语言环境中使用
夏奈尔构成近似商标
再比如今日是今天的今
与金日是金色的金等等
第三点
有可能是商标的含义
从商标的含义上看
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
或者近似
并导致消费者
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BULE SKY与蓝天
中文含义是一样的
很容易使人误解
生产厂商与特定的商品之间的关系
误认为标注蓝天的商品
就是BLUE SKY的系列产品
我们继续探讨第四个问题
怎么去判断类似的商品
判断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的标准
是对两种商品进行比对的关键
国家商标局虽然是
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
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
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
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
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
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
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
根据两种商品
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者
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
而且这种类似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
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等等进行判断
才是时务中最可行的选择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
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
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譬如名为某某矿泉冰的饮料
和矿泉水就属于第32类商品
而冰砖冰棍等属于第30类商品
两者不属于同一类别
但是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
消费者群都基本相同
生产工艺近似
就应当认定为类似商品
而且类似商品的标准
随着时代的发展
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
一些原先不想类似的商品
可能是因为新材料
新工艺新形式的出现
以及功能用途消费渠道等的变化
成为了类似商品
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的情况下
与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
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
和消费渠道等方面近似
容易使消费者
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品为类似商品
判断是否属于类似商品
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
并考虑商品与商标之间的关系
商品的功能
商品的用途相同
而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消费渠道的
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
但是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
能够明显地表明商品的来源
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就不应该认定为类似商品
如果商品与服务之间
存在着特定的联系
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容易使消费者认定
是同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那么该商品与服务就应该认定为类似
不能以商品的质量优劣作为认定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
椐在于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
商品的质量优劣
不会影响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他人擅自使用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即使期商品的质量
优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商品质量
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至于注册商标的
所有权人的商品质量低劣
粗制滥造以私充好欺骗消费者行为
可以使用商品质量法
和商标法的其他条款来处理
与商标侵权认定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第五个问题
我们来探讨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他人擅自使用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文字图形
并不一定就构成商标侵权
这要视其使用是否具有正当理由而定
譬如说
三株商标是某企业
使用在药品上的注册商标
另一个企业在口服液的
商品的包装上使用了三株菌加中草药
文字以表示口服液商品的成分
经查证是属实的
由于三株在这里
既不是作为商标使用
又不是作为商品的名称使用
而是对商品的正常的说明
因此就不应当认定为
对三株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犯
第六个问题
我们继续探讨
商标权利的冲突与共存的问题
在解决商标权利冲突的问题时
一般是以保护在先权利
和诚实信用为原则
在商标共存的情形中
则要求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即主观上要善意
我们举一个案子
是著名的有关
商标权与着作权的冲突案
这幅画大家也许在长辈的家里都看过
是著名的
对
《武松打虎》
是画家刘继卣雨衣954年创作的
1980年山东景阳冈酒厂
对该组画第11幅作了修改后
作为装潢用在被告的白酒瓶上
就是这个景阳冈酒厂的白酒瓶上
1989年被告人
就将该图案申请注册为商标了
并获得了注册
使用到案件发生时
刘继卣的继承人
也就是该组花的著作权人的继承人
就是作为原告了
称被告未经其许可
擅自使用了武松打虎的组画
并对该绘画作品进行了修改
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权
同时侵害了著作权人的
署名权和依法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被告称
该使用曾经获得刘继卣生前的许可
但是提不出有效证据了
还有那即便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由于该商标使用多年了
有相应的宣传投入了
并取得了商标注册了
而且诉讼时效已过
所以他们请求法院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有个画外音
实际上景阳岗酒厂
自1980年到1996年原告起诉的时候
一直在使用刘继卣的《武松打虎》组画的
其行为是连续的
权利人的权利
也一直处于被侵害的状态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过时效
这是题外话
针对著作权侵权的争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996年12月份作出了判决
判决被告停止在其生产的
景阳冈陈酿系列白酒的
瓶贴和外包装的装潢中使用
《武松打虎》的绘画作品《武松打虎》
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被告上诉了
北京市第一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针对商标权的侵权争议
本案的那个原告基于同样的理由
还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
撤销被告《武松打虎》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
于1997年2月作出了终审的裁定书
认定被告侵犯他人的合法在先权
裁定将《武松打虎图》的
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我们继续探讨第七个问题
综合衡量的其他因素
刚才说了那么多的因素
还有位提到的因素
我简单的说一下
有哪些
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
具体的使用方式
主观过错程度
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等
这里就不一一而说了
那么我们继续探讨第八个问题
商标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
一般主要是两大方面
一个是合理使用
另外可能是用先用权
我们举一个著名的案例
大家都知道非诚勿扰
这个商标争议案
也可能都爱看非诚勿扰
这个电视节目
2009年2月16号
原告金阿欢申请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
2016年的9月7号
被商标局核审注册为
第45类婚姻介绍所交友服务等服务上
2010年的1月15号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的电视节目开播了
这是紧挨着开播前
江苏卫视与华谊兄弟公司
签订了许可合同的
被许可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
这个名称及商标
咱们知道华谊兄弟先出了一部电影啊是吧
《非诚勿扰》
那属于这么说是两部
《非诚勿扰1》《非诚勿扰2》
都很火
所以江苏卫视与华谊兄弟公司
签订了这么一个许可合同
并且逐年持续的支付了许可使用费
2013年2月
这个金阿欢以其商标侵权为由
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及珍爱网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判定认为
江苏卫视使用的非诚勿扰
是商标性使用
综合服务的目的方式内容对象等
这些综合因素考察不构成侵权
据此驳回了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金阿欢还不服
上诉到深圳中院
深圳中院二审认为非诚勿扰节目名称
侵犯了金阿欢享有的
非诚勿扰商标的专用权
江苏电视台旗下的江苏卫视
应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2016年5月13号
广东高法裁定提审该案
2016年的12月30号上午
广东高院作出了再审判决
撤销深圳中院二审判决
维持一审的民事裁定
广东高院认为
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上
两者区别明显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看
能够十分清晰地
区分电视文艺节目的内容和现实中的
这家婚姻介绍所的活动的区别
两者不构成类似服务
由于金阿欢注册的商标本身
显著性较低
本案对该注册商标的
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
应与金阿欢对该商标的
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作出的贡献相符
因被诉的节目目标作为
娱乐消遣的综艺性的文艺电视节目
为公众所熟知的
相关的公众能够对
该服务来源作出清晰的区分的
不会产生两者误认或者混淆
被诉的行为并未损害
涉案注册商标的识别和区分功能
不构成商标的侵权
我们也知道
没等这个高法的提审裁决出来之前
非诚勿扰节目已经改名了
对
原来非诚勿扰
其实通过这个生活中的案件提示我们
很多
第一点就是现在越来越火的
这些文艺节目节目名称
就有可能作为商标使用的
所以无论是从保护权益
还是避免纠纷的角度
相关的主体最好在节目命名之前
提前做好商标的注册和检索工作
以对自己的节目名称
提供防御性的保护
避免卷入商标侵权纠纷
这完全是可以预防的
你在做好节目之前
做一个法律预警
第二
给我们的提示是什么
商标权人的维权要理性正当
商标法所要保护的
并非仅以注册行为所固化的
商标标识本身为目
而是商标所具有的
标识和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
才是商标保护的目的
所以对于商标权人来说
并非仅仅注册一个商标
就可以四处主张他人侵权了
司法鼓励并保护
正当的合法的商标维权行为
对于并非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
或者不损害相关商标标识
区分功能的行为
商标法并不禁止
司法也不会认为构成侵权
说了这么多身边的故事
这堂课也应该收尾了
我帮你小结一下
认定近似商标
要看商标外观的商标读音
商标的含义等等要素
判定类似的商品
要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
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
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
而且这种类似
是否容易使消费者
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
等等方面进行判断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
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以外
可能还要涉及到其它因素
包括知名度
显著性使用方式
主观过错程度
零部件与整体的关系等等
司法实践中常存在商标权与著作权
或者商号权冲突与共存的问题
商标侵权认定的否定面
存在于商标侵权认定的抗辩
商标侵权认定的否定面
也就是抗辩理由主要两种
包括合理使用抗辩和先用权抗辩
商标侵权的认定之二
认定难点我们就先学到这
线上再见
-第一节 感受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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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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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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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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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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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WIPO和国际条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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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题一: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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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题二: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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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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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的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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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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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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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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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专利权的内容: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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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利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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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利权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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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专利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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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专利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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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 走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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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标的种类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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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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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注册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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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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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理标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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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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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二)认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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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标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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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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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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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品的种类一: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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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作品的种类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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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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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著作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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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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