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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同学们好

我们下面讲第四章的第五节

邻接权

首先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的原意

就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确切含义就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

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

例如英国的著作权法

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力

都视为著作权

在美国的著作权法中

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也都属于著作权的范畴

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才严格的区分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概念

我们国家注册财产法中

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

录制者权 广播电视组织权以及出版者权

主要是这四项

邻接权保护的主体

是以表演 录音 录像或者广播方式

帮助作者传播作品

可以想见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

这种权利的范围不断的在扩张

邻接权的保护期怎么算

就是从表演发生后

录音 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开始计算

然后推为50年

和著作权很相似

但起点他算的方法是不一样的

我们继续探讨第二个问题

邻接权的具体的种类

这个我们具体的看一下

刚才提到的四大类中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出版者权利义务

我们也提到就是出版社

他们有哪些权利

我们可能会有想到

包括版式设计的专有权

还有其他的权利

譬如说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约定的

专有的出版期限之内

在合同约定的地区之内

不能再行使出版

其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

发行该作品

这都是出版者权

当然有相关的义务了

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报酬等等

咱们现在看一个例子有关出版者权

就是齐白石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1994年湖南省文化厅下发通知

确认列入国家八五重点出版规划的

齐白石全集由湖南美术出版社编辑出版

1995年和1996年期间

齐白石的后人

齐良迟及齐佛来分别以个人名义

授权的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了齐白石的全集

在这个期间

湖南美术出版社与多个图书馆

博物馆及个人签订的组稿协议

拍摄齐白石的书画作品

并于1996年10月编辑出版了

齐白石的全集

2014年7月齐白石的继承人齐良末等

以湖南美术出版社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

以盈利为目的 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

包括涉案290八幅美术作品在内的

齐白石全集第三卷

侵害其著作权为由起诉

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这个案子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

双方各有依据

最终法官的调解之下达成调解协议

这种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很棒的

保护了齐白石继承人

对于齐白石作品享有的著作权的财产权

同时也考虑到了湖南美术出版社

作为邻接权人对于文化作品作出的贡献

实现了相关利益的平衡

我们再看看表演者权利和义务

表演者权有哪些权利

咱们也知道

表演者主体就是包括演员 演出单位

其他的表演的文学艺术作品的个人

客体可能是包括表演活动

表演者权利就是首先要表明表演者的身份

形象不受歪曲

你得经过他的许可现场直播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你没有经过你能随便吗

还得获得相应的报酬等等

当然了表演者有相关的义务

譬如说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的时候

是不是得征得著作权人许可

并且应该支付报酬

还有改编 翻译 整理等等这个作品的时候

而产生的这个演出是不是也征得

原演绎作品著作权人

或者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而且支付报酬

这类事情我讲到这大家会有想到很多

包括一些作曲 演绎

这方面的纠纷很多

我这里就不一一道来了

身边的事情你会都有解释了

现在以后你就有权利向别人去一一道来

后面的故事有什么法理

侵害表演者权的情形有很多

任何人未经表演者的许可

不得将表演者的表演从现场直播

所以不然的话就构成侵权

身边这样的事情其实也不少

还有录制者权利和义务

录制者就是录音制作者 录像制作者

他们的客体就是录制品

录音制品 录像制品

他们有他们的权利

著作权第41条规定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享有许可他人复制 发行 出租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必须经过他的许可的

当然它有一定的义务了

譬如说他录是录别人

首先应当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取得被表演之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然后若表演者所表演的是演绎作品

应当同时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人

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但是也有些例外

如果构成法定许可

就无须取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但需要支付费用

所以法律上也有规定

侵害录音录像作品的情形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复制他人所录制的作品

这样的事情社会上存在的很多

我们举一个案子

杨坤盗版光碟案

大家知道杨坤是一个著名的歌星

他的光碟很受欢迎

2003年9月杨坤起诉朝阳法院

称2003年6月25号

他本人在永盛世纪音像中心114分店

买的由河南先达光碟公司生产加工的vcd光盘

他发现其中收录了他自己的11首歌曲

他不知道

杨坤认为现在公司和114分店未经许可

以盈利为目的大量复制销售该vcd

侵犯了其作为词曲作者的复制权

和作为表演者的邻接权

这个杨坤是很有才的

自己作词作曲又进行演唱

涉及到什么权复制权 邻接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

涉案的VCD光盘确实雕刻有先达公司的cid码

而先达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不是他复制的

所以应当承担该光盘复制者的责任

114分店也未举证证明所售的光盘的合法来源

因此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还有一种权利我们继续探讨一下

就是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

播放者包括广播 电视 组织

广播电台 电视台这些都属于播放者

播放者有哪些权利

就是禁止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随意转播

这个保护期多少

50年

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

第50年的12月31号

这属于著作权的期限的一般规定

当然他有些义务

广播电视电视台播放他人的未发表的作品

就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等等

我们继续探讨第三个问题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是不是容易混淆

处理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关系

既要考虑到有利于作品的创造

又要考虑到有利于作品的传播

这正式著作权法设立的两大初衷

其实一定要坚持的是相互尊重公平合理原则

根据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

两者确实是密切相关

邻接权和著作权都是作权法的调整对象

著作权立法与邻接权立法的目的是一致的

都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创造性的劳动

以及传播者的传播劳动

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

但是两者却有区别

邻接权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它是独立的一种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

邻接权保护的主体

是以表演 录音 广播方式帮助作者

邻居权保护的主体

是以表演 录音 广播方式帮助作者

传播作品的辅助人员

后者在向公众传播创造者的作品时

加上了自己的创造性的劳动

或者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投资

从而使原作品以一种新的方式表现出来

而且具有了新的创造性

因此有理由得到法律的保护

19世纪末20世纪初

录音 录像和无线电的传播技术发展

确实导致了邻接权的产生

由于唱片 电影片大量的复制和广泛发行

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演员的实况表演

我记得老师小的时候

看到这些大腕的演出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现在咱们知道不光是电视了

各种网上的作品太多了 太容易了

这是技术的进步

同时也会有发生更多的侵权的风险

这就产生了严重损害艺术表演者利益的可能

从而产生了权利保护的法律要求

产生了很多的冲突

其实这也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

权利主体在不断的变化

对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是作者等权利人

著作权权利主体的产生

可以是作者付出的具有独创性的创造劳动

也可以是合法继承等等

而邻接权的主体就是作品的传播者

包括出版者 表演者 录音录像制作者

广播电视播放者

以及付出独创性程度达不到称为

作品的创作人劳动的有权人等等

他权利的产生是不同于著作权作者所付出的

具有独创性地创造劳动的

第二我们要想到权力类别有所不同

著作权属于直接权利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有绝对的独自占有的权利

有鲜明的排他性

对于作品的改编等再利用行为

就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之下

才能进行

邻接权是一种间接权利

表演者 录制者 广播组织者

在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作品的过程中

提供了自己的创造性的劳动

或者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投资

使得原作品以一种新的形式表现出来

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所以可以看出邻接权的权利类型

属于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

产生的一种间接权利

邻接权的相对独立

邻接权的权利产生虽然来源于著作权

但是邻接权的行使却又是独立的

所以总而言之简单的说

在著作权法允许的范围之内

著作权人也无权干扰邻接权人行使其合法权利

否则一样可能有侵权行为的发生

其实在电视媒体和网络文化大力发展的今天

邻接权往往能够转化为极大的物质回报

邻接权人在获得利益的同时

应该充分保护和保障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益

充实和完善邻接权保护的客体

合理扩大邻接权的保护范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信息网络传播权成为著作权下的一项权利

网络传播的便捷性 迅速性 实效性这些特点

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确实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一节的知识点我们总结一下

辅助著作权产生的邻接权

源于大陆法系的概念

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我们国家它包括出版者权

表演者权 录音录像者权 广播电视组织权等等

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确实有扩张之势

第四章的第五节邻接权

我们就讲到这线上再见

知识产权法与创新保护课程列表:

第一章 走近知识产权

-第一节 感受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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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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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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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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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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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WIPO和国际条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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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题一: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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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题二: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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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专利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认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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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的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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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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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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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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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专利权的内容: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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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利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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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利权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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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专利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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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专利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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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三章 商标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走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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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标的种类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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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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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注册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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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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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理标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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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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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二)认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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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标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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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著作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作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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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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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品的种类一: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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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作品的种类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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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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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著作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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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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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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