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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我们讲第四章的第七节

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微信是我们网友经常使用的交流工具了

但是你是否注意到

近几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

微信作品的侵权行为

譬如说

我知道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

与花边阅读传媒有限公司

作为案件的一方

公众号文字撰稿人

与公众号酿名斋作为案件另一方

前者为原告

后者为被告

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

对原告作品进行了公然地抄袭并发表

发表到微信公众号上了

同时在微信作品的传播过程中

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运营商

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呢

是否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呢

因此明确相关著作权侵权

认定的要件很重要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问题

第一个问题

我们理顺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现有的著作权的侵权的规则体系

是以著作权法第47条48条为根基的

以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为骨干

现在应该叫做民法总则了

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以及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

规范性的文件作为枝叶而建立起来的

大家看到这么一个完整的体系

有关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47条有下列的侵权行为的

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

排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哪些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

将合作作品作为自己的单独作品发表

没有参加创作

为谋取个人的名利

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展览 摄制电影

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

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这些本法另有规定的还有除外

使用他人的作品

应当支付报酬

没有支付报酬

未经电影作品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

出租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

本法另有规定的也是除外

未经出版人的许可

使用其出版的图书

期刊的版式设计等等

第48条有继续规定

这些侵权行为除了要根据情况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民事责任之外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应当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

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

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方面

下面这些例子是相对侵犯公共利益了

一种情况就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那本法另有规定除外

还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属于出版向社会广泛出版

还有未经表演者许可

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去表演

还有未经信息网络传播许可

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期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还有未经许可

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归纳一下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

第一侵权事实

上面这些罗列

大家会有发现共同特点

必须是有侵权的行为

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权的

人身权造成的损害

也有可能是他人的著作权的

财产权造成了损害

这些行为还可能同时损害了

他人的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如非法复制他人的作品

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的财产权

而假冒他人的作品

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

人身权和财产权

这是一种法律事实

第二

行为具有违法性

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

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

或者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第三 主观有过错

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形式

一般来说

故意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于过失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为大家总结一下

我们继续探讨第二个问题

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

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

因为在现在司法实践中

有关的网络侵权越来越多了

这是一个热点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

网络侵权责任认定主要的法律根据

说到我国之前

我们必须得提到美国的

新千年数字版权法

在2000年公布的

这个版权法中提出来

后来世界广泛的被采纳的就是

避风港原则

简单的说避风港原则是什么

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

如果遇到了侵权的这个作品

经过提示

它有删除的义务

还有比较著名的就是

欧盟的电子商务指令

强调不对网络服务提供商

课以信息监控义务

这是2000年的时候

我们国家2010年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

利用网络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第一次明确规定的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

实施侵权行为的

被侵权人有权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大家注意这个字眼

有权通知

然后是删除等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

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对损害的扩大部分

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

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的比较明确了吧

看来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还趋于保护的

有这个避风港原则

我们举一个案例

大家看乐动卓越诉阿里侵权案

乐动卓越公司享有动画片

我叫MT

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权

并且据此先后开发了移动端的游戏

很受欢迎

2015年8月

乐动卓越公司发现一款

我叫MT畅爽版

游戏涉嫌非法复制

我叫MT Online游戏的数据包

我叫MT的畅爽版

游戏内容存储于阿里云公司的服务器里

并通过该服务器向用户广泛的传播

提供游戏服务

乐动卓越公司认为

阿里云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共同侵权了

由此向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结果你也可以想见了

因为学了这么多的知识

你已经初步的有判断能力了

法官是这么认为的

阿里云公司作为服务器提供商

虽然不具有事先审查

被租用的服务器中

存储内容是否侵权的义务

但是在他人重大的利益

因其提供的网络服务而受到损害时

其作为服务器提供商

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适当的措施

积极配合权利人维权

防止权利人的损失继续扩大

在这个案件中

法官认为阿里云

被他人用来运作涉嫌侵权的游戏

在接到权人投诉通知后

未采取适当的必要措施

客观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扩大化

对此法官认定构成侵权

其实这个案件涉及

网络服务商避风港原则的适用

还有注意义务的问题

我们继续探讨侵权责任的认定原则

首先应当确定权利的有效性

为什么

因为著作权属于自动登记制

如何认定一部作品是否被侵权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著作权产生的时候是自动登记

自动保护

一经创作完成

著作权就产生了

因此与商标专利等类型的

知识产权的侵权认定是不同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

首先涉及到权利是否有效的问题

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

必须同时具备下面的条件

一个就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

作品的范围

第二

具有独创性

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

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

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这样被告当然就为侵权了

如果原告作品同时具备了上面的条件

该作品享受着著作权法的保护

我们就要进一步的开始考虑

侵权的认定规则问题

上面有提到这个法律规定

看来我们国家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侵权责任

除了包括直接侵权

是否还包括间接侵权

这是在学理上

很受关注和有争议的话题

实际上我国版权执法机构

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之下

会对此类间接侵权行为

作出没收查封等处理

此外

盗版软件持有人它的业务使用

也可被视为一种间接侵权行为

我们这里举一个案子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

是否构成间接侵权

对搜索内容有人为操作

由深度链接直接获利的构成间接侵权

譬如说

有的网站对搜索内容进行分类

编排 提供排行榜等

进行深度链接

有的网站还提供下载指引

音乐试听

甚至全曲试听

影视软件播放等等

使用户能在设置链接的网站上

完成试听或者下载

这样的深度链接

其实就是构成间接侵权了

再看看今日头条提供了百余篇文章

大家可能都点击过今日头条

我也是

很方便

一点直接进入深度链接了

其实不是它本人提供的

它设置一个平台

都是别的其它网站上提供的新闻

譬如说深圳市的

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干了

是我提供的这个新闻

所以把今日头条告了

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

将今日头条经营者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诉至法院

这里涉及到什么问题

今日头条没有自创的内容

都是链接其它网站

经过挑选编排之后

推送给APP的手机用户

今日头条声称自己很冤枉

没有侵权

理由第一

时事新闻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有画外音

腾讯公司提供证据证明

这类的新闻稿子

是来自专门的机构组织撰写的

并已拥有著作权

不属于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情形

第二

今日头条的委屈就是

说我们是类似于百度搜索引擎

只是链接 没有复制

是导流服务

涉案文章并不存储于我们的服务器上

你怎么看

实际上今日头条不属于搜索引擎

你想想搜索引擎什么样

搜索引擎是为网络用户

提供检索服务的系统

一般是被动的

根据网络用户输入的词汇进行检索

它不会主动的给你推送吧

不会主动的获利吧

所以引申出来我们想到

有关深层链接是否构成

著作权法中的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在司法实验中其实是长期存在的

我注意到最近美国法院的一则判例

对这个事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明确深度链接不能使行为人

规避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2018年的2月15号

纽约南部地区法院

在贾斯汀戈德曼诉布赖特巴特公司等

新闻出版商案中作出了认定

通过内嵌式链接

使推特上发表的帖子

显示出自己的网站

侵犯了美国著作权法中的展示权

而涉案内容存储于无关的

第三方的服务器

这一事实不能使其规避侵权结果

这个是有参考意义的

我们进一步探讨第三个问题

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的突出问题

主体问题

为网络信息交流和交易活动的双方当事人

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主体

大家不可忽略

也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第三方主体包括哪些

譬如说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

网络空间提供者

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

传输通道服务提供者等等

媒体技术服务提供者

和内容服务提供者

前面提到的微信案

为了维护微信用户的著作权权益

就是腾讯公司法务做得很好

腾讯公司就有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这个风险它已意识到了

为此腾讯最近发布了微信公共平台

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

该公司明确微信用户可以投诉维权

微信用户一旦发现了侵权行为

可在使用微信时通过设置

然后关于微信

然后下一步投诉

然后下一步我的知识产权被侵犯

这个流程向腾讯公司投诉

不仅如此

腾讯公司也已经开始关注

微信公众号的权利保护问题

那些通过微信平台认证的公众号

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的原创声明功能

来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要吐槽一下

某些网络平台的侵权认定能力

其实有些网络平台

只能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作品

是否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作出判定

但是面对某些高级的抄袭行为

或者有些洗稿的行为

却无法作出判断

甚至拒绝认定侵权

其实这些网络服务平台的

这种简单的判定方式

是很有风险的

有可能构成共同侵权

是否意识到了呢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一般是避风港原则

通知加删除原则

如果通知了不删除

文章被法院认定

实际上构成了侵权的话

网络服务提供者会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有些网络平台

不认定侵权不代表不侵权

最终的侵权与否由法院判定

网络平台可能会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可见知识产权知识的重要

著作权法这一章的第一节

就讲了思想表达两分法

其实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原创

鼓励维权

摒弃洗稿等涉嫌侵权

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我们继续来探讨第三个问题

就是侵权了有哪些法律制裁措施

就是法律救济措施

第一 民事救济措施

我们会想到有些什么

停止侵害的请求权

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目前在知识产权界

学者们已经普遍认为

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

并不以侵害方在实施直接的侵权行为时

存在着主观的过错为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在直接的侵权行为的构成上

采取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也就是直接侵权行为的

即使无过错

被侵权人也可以请求停止侵权

第二种民事救济方式就是

损害赔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救济权

主要是著作权人的对价权

语言权的演化结果

行使的目的是弥补所遭受的损害

或者损失

这样话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与停止侵害请求权

我们就发现是不同的

在成立上损害赔偿请求权

需要具备几个要件

侵权人是有过错的

有侵权的行为

有损害的后果才可能涉及到赔偿

而且行为和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需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

赔偿损害责任

按照不同的情形

分别适用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但通常以过错责任为主

所以这个赔偿额的确定采用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

如果实际损失无法计算

原告可以举证证明侵害人

因侵权获得了收益

并以此作为损害赔偿的请求

第三个民事救济措施就是

名义恢复请求权

也就是说通过所说的要求

侵权方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来承担责任

第二种是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第三种就是刑事救济

我们小结一下

著作权的侵权责任认定

首先需要确定权利的有效性

然后确定侵权的事实

行为具有违法性

行为人的主观有过错

目前在知识产权界

学者们已经普遍认为

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

并不以侵权方在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时

存在着主观上的过错为必要条件

著作权侵害救济的措施有三类

一类就是民事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名义恢复的请求权

第二就是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第三就是提请刑事诉讼

第四章的第七节

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我们就讲到这

线上再见

知识产权法与创新保护课程列表:

第一章 走近知识产权

-第一节 感受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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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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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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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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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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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WIPO和国际条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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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题一: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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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题二: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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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专利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认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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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的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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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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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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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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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专利权的内容: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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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利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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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利权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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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专利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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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专利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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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三章 商标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走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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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标的种类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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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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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注册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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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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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理标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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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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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二)认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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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标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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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著作权与创新保护

-第一节 作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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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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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品的种类一: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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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作品的种类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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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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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著作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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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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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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