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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在线视频

下一节:4.3 借款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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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学习典型合同

创造美好生活

大家好

本讲介绍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第一

足额按期提供贷款

要求贷款人足额提供贷款

主要是针对实践当中贷款人

经常有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

例如老张向老王借款100万元

借期1年

年利率10%

到期应当支付的利息为10万元

老王为了提前收回利息

对老张说

我先把10万元利息扣除了

给你90万

这种做法会导致老张只能使用90万元

但却按100万元本金提前支付了利息

对此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当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

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

上面的案例

其实老张按照90万元本金计算利息即可

也就是到期支付9万元利息

所谓按期提供贷款

主要是针对实践当中贷款人

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

数额提供借款

这有可能会对借款人造成损失

因为借款人可能已经安排好资金使用方案

如果借款不到位就会影响资金使用计划

甚至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

因为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计划受到影响

容易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

这样对于贷款人来讲

也就不能及时收回借款

实际上

未按照约定的日期

数额提供贷款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造成借款人产生损失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第二

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例如在民间借贷领域

根据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上限

规定为合同成立之时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0年9月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年期为3.85%

其四倍为15.4%

这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超过这一标准

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

检查监督权

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关系到

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为了保证贷款人能够收回借款

《民法典》赋予了贷款人检查监督权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

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

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或者其他资料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

有利于借款的合理使用

发现借款使用当中存在的问题

当然

这种检查监督应当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

例如约定借款人定期提交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等

不得干预借款人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

第四

解除权

如果借款人不按照约定使用借款

则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偿还能力

例如老张向老王借款10万元

表示买房急需用钱

但如果事后老张把这10万块钱

用到了炒股上

就会增加不能还款的风险

因此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中

非常重要的内容

对贷款人而言如何采取救济措施呢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这一条款

首先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这主要是针对分期提供贷款的情况

可以看做贷款人行使抗辩权

其次

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这在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当中称为

加速到期条款

也就是贷款人不必等到还款日期

就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最后

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借款人的行为导致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之后

除了会产生停止发放借款

和收回已经贷出的借款

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展期

所谓借款展期

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不能偿还借款

延长原贷款的期限

借款展期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

应当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

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

可以展期

这里要强调

借款人申请展期

应当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

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以便给贷款人是否同意展期

留有考虑的时间

当然贷款人有权决定

是否同意借款人延长借款期间

好的

以上就是借款合同当中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有关的内容

本讲就到这里

下次课再见

民法典时代的典型合同与生活课程列表:

导语

-导语

第一章 买卖合同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3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讨论1

-讨论2

第二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三章 赠与合同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讨论

第四章 借款合同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讨论

第五章 保证合同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讨论

第六章 租赁合同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讨论

第七章 融资租赁合同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讨论

第八章 保理合同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讨论

第九章 承揽合同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章 建设工程合同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一章 运输合同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讨论

第十二章 技术合同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讨论

第十三章 保管合同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2 保管人的义务和权利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四章 仓储合同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五章 委托合同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六章 物业服务合同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七章 行纪合同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八章 中介合同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九章 合伙合同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讨论

结语

-结语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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