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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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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学习典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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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介绍行纪合同中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是行纪人的权利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 报酬请求权

行纪人是从事行纪经营活动的商业主体

完成行纪工作

获取报酬是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第二 介入权

行纪人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

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

这就是介入权

此时买卖合同的双方就是委托人和行纪人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规定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

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

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一般认为

行纪人虽然介入到买卖合同中来

但依然是行纪人

此时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

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

但是介入权的行使

需要具备法定的条件

一是委托物必须是有市场价格的商品

以此评判行纪人是否公平地行使介入权

二是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

如果委托人不允许行纪人

成为出卖人或买受人

则行纪人不得行使介入权

在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之后

委托人既应当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

也应当根据行纪合同支付报酬给行纪人

例如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苹果

乙正好有符合要求的一批苹果

就按照委托人的价格

以出卖人的身份把货物卖给甲

此时乙既是买卖合同的出卖人

也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

甲不仅要支付购买这批苹果的货款

还应当支付行纪合同约定的报酬

第三 提存权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

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经行纪人催告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

经行纪人催告

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

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行使提存权之前

催告是必经程序

第四 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

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

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行纪人享有的主要权利

行纪人应当履行什么样的合同义务呢

第一 依指示完成受托法律事务

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卖

是行纪人的基本义务

市场中价格经常会发生波动

如果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

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

这是会减少委托人的利润

因此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

行纪人擅自变更指示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委托物的行为

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如果行纪人能够补偿差额

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相反

如果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

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

这时委托人获利

行纪人可以主张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

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当然

如果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

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例如委托人让行纪人

以100万元采购货物

行纪人却以120万元买入

如果行纪人自己愿意补偿20万元的差价

那么这笔交易对委托人就是有效的

如果委托人让行纪人

以100万元价格卖出货物

行纪人最后卖了120万元

多出的20万元归属委托人

但是行纪人可以请求增加报酬

但是

如果委托人明确必须以100万元卖出

这时即使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卖出

行纪人也不得擅自变更

委托人所指示的价格

第二 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费用是处理委托事务的成本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

由行纪人负担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行纪人负担费用

有利于督促行纪人处理好委托事务

否则成本就由自己负担了

第三 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

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委托物不仅包括一般意义的物

还包括金钱和权利凭证

如果行纪人对委托物保管不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 合理处分委托物的义务

如果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

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

变质的情况

经委托人同意

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

假如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

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好的

以上是关于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本讲就到这里

下次课再见

民法典时代的典型合同与生活课程列表:

导语

-导语

第一章 买卖合同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 买卖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1 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2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3 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方式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4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2.5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1.3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1 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3.2 检验和异议通知义务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4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5 买卖合同的解除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1.6 特种买卖

-讨论1

-讨论2

第二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1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2 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三章 赠与合同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1 赠与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3.2 赠与合同的撤销、解除、无效

-讨论

第四章 借款合同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1 借款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2 贷款人的义务与权利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4.3 借款人的义务

-讨论

第五章 保证合同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1 保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2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5.3 主合同内容变更、主体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人的权利

-讨论

第六章 租赁合同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1 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2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6.3 租赁合同的特殊问题

-讨论

第七章 融资租赁合同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1 融资租赁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7.3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租赁物的归属

-讨论

第八章 保理合同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1 保理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8.2 对保理人的保护机制

-讨论

第九章 承揽合同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1 承揽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2 承揽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9.3 定作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章 建设工程合同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1 建设工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2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0.3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一章 运输合同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1 运输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2 客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3 货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11.4 多式联运合同

-讨论

第十二章 技术合同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1 技术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2 技术开发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3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2.4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讨论

第十三章 保管合同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1 保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2 保管人的义务和权利

--13.2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13.3 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

-讨论

第十四章 仓储合同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1 仓储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4.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五章 委托合同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1 委托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2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15.3 委托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六章 物业服务合同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1 物业服务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2 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16.3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的解聘、续聘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讨论

第十七章 行纪合同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1 行纪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八章 中介合同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1 中介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8.2 中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讨论

第十九章 合伙合同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1 合伙合同的界定和法律性质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2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19.3 合伙合同的终止

-讨论

结语

-结语

17.2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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