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辉,本科就读于内蒙古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从事临床医生工作11年,后转入法学领域,先后于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民商法学博士学位。自2007年始于首都医科大学任教,一直承担卫生法学方面的授课任务。主要研究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近5年主持北京市哲社重点项目一项,局级项目多项,出版个人专著两部,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