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法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入选第三届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带头人,国家级精品课“国际经济法”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辽宁大学法学综合实训中心主任,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首批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省级教学名师,省政府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省重点学科和“学科提升计划”经济法学博士点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四个国家级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辽宁省政协第十四届社会法制组委员,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美国长滩加州州立大学高级访问教授,美国圣塔克拉拉大学访问学者。完成国家司法部、教育部社科基金立项等课题10余项。《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撰文近百余篇,被转摘10余篇。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金融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