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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2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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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2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在这一方面

虽然我们都处于共同体思维当中

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思路

这个思路就在于过犹不及

过犹不及 是谁说的呢

过犹不及 是谁说的呢

同学们能看到黑板 那是孔子所讲

孔子在什么情况之下所讲的呢

就有个学生问说老师

你看有两个学生 这个学生特别特别好

那个学生达不到

你评论一下吧

孔子说哎 这个过了那个达不到

学生又问

那是不是那个过了的就比达不到的好呢

孔子说不是

过了的和达不到是一样的

在这一方面列宁也说过

真理再向前一步就变成谬误

过了都不好

在这一方面我还引用了董仲舒的一句话叫

富则骄 大贫则忧

忧则为盗 骄则为暴等等等等

两方面过了都不好

所以我们要立法保护弱势群体

我们资源分配的时候要向弱势群体倾斜

但是不能把弱势群体当成一个筐

什么都往里边装

但是我们对于弱势群体不能过度保护

过度保护之后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这就是资源分配倾斜有界限

有边界 应当受到合理与公平的阻碍

不得产生

我这边用一下教鞭

歧视

不得产生歧视

不得产生反向歧视

我们要反对歧视

同时也要反对反向歧视

说到反向歧视这个事儿

其实在美国

当今的美国就存在着对于白人的反向歧视

换句话说传统的

美国的白人

本来是歧视别人的群体

但是反而成了被歧视的对象

比如说我是一个白人消防运动员

消防员

水平非常高 工作非常努力

但是升迁的时候

竟然是黑人消防员升迁了

为什么

领导说

因为你是白人 应该让黑人升迁

我这边又写出来了啊

白人考生状告大学

大体意思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白人考生

比你黑人考生多考了100多分

为什么录取的是黑人

大学答复说因为黑人走的是特殊政策

所以录取了他们

我就不愿意了

这是对于白人考生的反向歧视

我这边

还引用了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

当中的一句话

两个案例

这两个案例我这边都写出来了

申请大学没有被录取

另外一个也是类似情况

德沃金写的认真对待权利

写了里边的两个反向歧视的例子

同学们看没看过德沃金的

认真对待权利这一本书

首先问一下德沃金是哪国人呐

是德国人还是哪国人

同学们知道

德沃金是美国人

认真对待权利写的怎么样啊

至少我看了一下翻译成中文的信春英

翻译的

哎呀 云山雾绕

不知道说什么意思

又对照英文能把它看一下

同样是云山雾绕搞不清楚

哦 原来对于歧视和反向歧视

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的关系

都是很微妙的

用语言来分析这个东西

有时候稍微一动就过了

这是我们的正确的选择

那就应该是

动态平衡

进行动态平衡

对于歧视和反向歧视这一方面

不但在立法当中存在着

在立法之后的司法也存在着

比如说现在是2020年

我讲课的时候是2020年9月份

发生了一个什么事件

就是包某某涉嫌侵犯

性侵韩某某一案

而新闻报道上往往是上市高管性侵养女

新闻报道往往为了吸引眼球

博取点击量

所以怎么样能够博取点击量就怎么来

肯定是上市高管

还没有审判就认定是性侵

我们法治不是

我们法治是无罪推定

所以

同学们看了一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成立的联合督导组

关于这个的调查分析就很简单

很清楚 很中性

就是无罪推定

不管你是上市高管也好

所谓的上市高管也好还是少女也好

当然实际情况她改年龄了

超过14周岁了

都是法律面前平等

都受法律平等保护

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

都是假定为犯罪嫌疑人

都是无罪之人

对于上市

对于少女不应该歧视

同样对于上市高管也不应该反向歧视

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刚才举这么一个案例

这边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

包某某涉嫌性侵案的调查报告

就清楚的表明了法治的平等

禁止歧视

反向歧视

否弃有罪推定

坚持无罪推定等等

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咱们再讲最后一个问题就是

立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动态平衡

和我国的选择

立法保护弱势群体应该实行动态平衡

我刚才讲了

因为保护它容易过

一过了之后就应该往回拉一些

讲到这边的时候我就想起了

我在中国政法大学

做博士后期间听应松年老师的课

他说什么叫依法行政或者行政法制呢

就是使相对人

便在法治基础之上与政府打官司

这是应松年所讲的

我紧接着他的话往下讲

假如在法治基础之上

使相对人高了

那就可以降低一些

假如又低了应该再高一些

动态调整直至平衡

达到法律面前平等

使相对人和政府

或者公权力机关平衡 平等

这就是目的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动态平衡呢

有理由

要有纯粹的理论推演

转到实践层面的问题解决

和后果接受

第二个方面要理解立法自身的艰难

彭真说过

立法就是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

画好这杠杠不是容易的事

所以立法要十分严肃谨慎

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反复考虑集中正确的意见

估计到实施的问题

并且不断的注意用社会实践来检验

这是新中国法制奠基人彭真的这一句话

这一段话

用社会实践来检验我理解是动态平衡嘛

保护过度了

再少一些

保护不够了

再多一些

动态平衡不断的来检验嘛

弱势群体和其他群体之间存在着辩证法

弱势群体过度之后就会变成恶势群体

不够的话那么就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

也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

马克思说过

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社会产生的

因为我们衡量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

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

这是社会需要

这方面

马克思还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案例

就是一个房子满足需要了

但是这个房子周围

树立一些高大巍峨的宫殿

小房子的人马上就感觉到我的房子

不适合我的居住需要

马克思紧接着感慨道

哦 原来小房子的主人来讲

不是自然性的需要

而是社会性的需要

只要周围

树立一些高大的宫殿

他马上感觉到憋屈了

是社会需要

所以弱势群体保护

应该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高

对于弱势群体保护我国的选择什么选择呢

就是科学立法

在科学立法方面

我国有这么做法

立法联系点专家论证会

公开征求意见

备案审查等等等等好多方面

弱势群体保护回到咱们的主题

立法保护

首先就是综合立法

弱势群体保护法

正如同英国2006年制定了

弱势群体保护法一样

但是综合立法模式

耗费的时间长 成本高 很难

或者说不可能几年时间就出得来

那么不可能综合立法的情况之下怎么办

这时候就要采取单行立法

注重诸多单行立法的制定

修改 废止 解释等等

这么一个立法是单行立法的思路

单行立法的

制定 修改 废止 立改 废释

是这么一个思路

具体来讲

就是没有单行立法的

尽快制定专门的单行立法

比如现役军人的军人权益保障法

有单行立法的

在变动的时候解释的时候

注入到弱势群体保护理念

比如妇女权益保护法

或者妇女权益保障法

再比如正在进行的立法

必须注入弱势群体保护的理念原则等等

具体来讲社会救助

我国采取的立法模式不是综合

而是单行法的时候的立改废释

没有的 有的正在进行的怎么办

那么我这些理论分析

在现实生活里边能够得到验证吗

得到了验证

这就是2020年5月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通过了中国立法史上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里边明确加入了

弱势群体保护的内容

具体来讲就是居住权制度

居住权制度什么意思呢

很复杂

需要专门研究

也很简单

我一句话就可以说得清

假如以前学法律你知道这么一句话

买卖不破租赁

那么我可以跟你说另外一句话

买卖不破居住权

居住权又是个什么东西

第366条有规定

就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这是用益物权

这就是居住权

所以作为新型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可以限制所有权人

当然是登记才能够成立

在登记生效的时候可以对抗第三人

在遗嘱继承的时候

可以保障特定人群的住房和养老

在赡养当中可以保障被赡养人的居住使用

在离婚当中可对生活困难一方

提供有期限的住房居住权

在分家析产当中

可保障老人的老有所居

在以房养老当中可以获取定期的生活费

又可以享有终身居住权

这是居住权的新的内容

这么一说可能同学们还是不太清楚

我一举例子马上明白了

比如说我一个老人78岁了 80岁了

退休费又不多

但是我有房子

怎么办呢

我可以设定居住权

把这个房子给组织或者国家

约定好了

当我死了之后

这个所有权就转移到你公司或者国家名下

在转移之前你应该每个月给我生活费

那我生活不就马上提上去了吗

我作为老人不就老有所养了吗

我再举一个例子

比如说一个老大爷和保姆

老大爷八九十岁了

保姆四五十岁

死亡之后

保姆从农村来的

回到农村那生活肯定下降

又有感情了之后怎么办

老大爷也可以把房产给他的子女

同时对于这个房屋设定居住权

保姆可以一直在里面居住

直到保姆死亡

这也是一个居住权

而居住权对于弱势群体

是一个极大的帮助

所以2020年5月份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年1月1号生效的民法典

对于弱势群体保护就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

这个实实在在的内容

就是居住权制度条文是很多的

这里边是第366条到371条

而在这一方面同学们也可能注意到了

这是全国人大所通过的

同学们可能也注意到了

习近平还专门发表了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这不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

对于弱势群体的

实实在在的民法典方面的保护吗

实实在在的民法典方面的保护吗

好 这是现实的做法

如果把这些东西再推开来

其实更实际的就是弱势群体的立法参与

就是自己参与到涉及到

自身权益的规则的制定当中参与

那么因为咱们的课程是法理学课

法理学我理解就是法学的基本原理

法学的基本理论

所以也要讲一些云山雾绕的一些理论

学术之美嘛

就在于令人一头雾水嘛

所以讲了这些东西之后

弱势群体的立法参与

体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思维

是主客体思维还是主体际思维

还是主体际或者主体间的交互思维

我理解

它不是主客体立法

什么叫主客体立法

就主体制定一个规则

你客体给我遵守

什么叫主体间或者主体际立法

就是我们共同协商共同形成规则

共同来遵守这个规则

就像主体间

我这边讲的是主体间交互立法

或者主体际交互立法

什么意思

不但我们共同协商形成一个规则

而且在这个规则里面

我们身份是可以互换的

有可能你很聪明

也有可能你很笨

也有可能你很富有

也有可能你很贫穷

有可能是男性

有可能是女性

有可能是老人

有可能是小孩

这就是主体间

交互立法模式

所以主体间交互立法的模式

它是立体式立法而非平面式立法

是动态立法而非静止的立法

是主体间互相转换身份的立法

而非身份始终不变的立法

是都受益的立法

而非单一的强调

对于某一方的特权

或者是某一方奉献的这么个立法

我这边讲的是云山雾绕的

理论性比较强的

主客际立法 主体间立法

或者主体际立法

以及主体际交互立法

希望同学们能够不但理解

弱势群体的立法保护

弱势群体的资源分配倾斜

以及我国的现实选择还要理解

刚才所讲的这些法理性的

原理性的内容

我今天所讲的内容

除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论述之外

还有我自己的论文

就是立法视域中的

弱势群体保护 还有

2011年在法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论文

保障公民居住权的国家法治对策

有时间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一下

这样可以加深你的理解

这样作为硕士研究生或者作为研究者

你写东西好写

这就是我所讲的法理学当中的一节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

谢谢诸位同学的聆听 谢谢

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列表:

第一章 工程伦理

-工程伦理 1

--1

-工程伦理 2

--2

-工程伦理 3

--3

第二章 航天器姿态动力学与控制

-航天器姿态控制执行机构01

--航天器姿态控制执行机构01

-航天器姿态控制执行机构02

--航天器姿态控制执行机构02

第三章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0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0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0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02

第四章 半导体电子论

-半导体01

--半导体01

-半导体02

--半导体02

第五章 近代数学基础

-近代数学基础01

--近代数学基础01

-近代数学基础02

--近代数学基础02

-近代数学基础03

--近代数学基础03

第六章 爆炸力学

-爆炸力学01

--爆炸力学01

-爆炸力学02

--爆炸力学02

-爆炸力学03

--爆炸力学03

第七章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1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1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2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2

立法视域中的弱势群体保护2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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