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既是一门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又是史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开设学校:三峡大学;学科:法学、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既是一门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又是史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1.1中国法制史内涵及研究对象
-1.2中国法制的历史阶段
-1.3中华法系的演变及基本特征
-1.4中国法制历史发展的特点
-绪论测试题
-1.1夏商法律制度
-1.2 夏朝的法律制度
-1.3 商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测试题
-2.1西周的法律制度
-2.2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
-2.3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2.4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2.5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2.6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第二章 测试题
-3.1 主要法律思想
-3.2 成文法的公布
-3.3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
-第三章 测试题
-4.1立法指导思想
-4.2云梦秦简、里耶秦简与法律形式
-4.3行政法律制度
-4.4刑事法律制度
-4.5 民事与经济法律制度
-4.6司法制度
--4.6司法制度
-第四章 测试题
-5.1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
-5.2主要立法活动
-5.3主要法律形式
-5.4法律的“儒家化”及其影响
-5.5行政法律制度
-5.6刑事法律制度
-5.7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5.8汉朝的司法制度
-第五章 测试题
-6.1法制概况
--6.1法制概况
-6.2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上)
-6.3 刑罚制度的发展(下)
-6.4司法制度
--6.4司法制度
-第六章 测试题
-7.1 隋朝的法律制度
-7.2唐朝法律制度
-7.3《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7.4唐朝的司法制度
-第七章 测试题
-期末测试
女,湖北仙桃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9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曾从事律师助理工作;2002年、2013年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7月开始任教于三峡大学法学专业。 曾主讲法律史、法理学、宪法、劳动法等法学专业课程,目前在本科课堂主要承担法律史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硕士课堂主要承担民商法方向课程教学工作,主要侧重法律文化、婚姻家庭法及民族法方向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30篇,其中教研论文2篇;出版合著两部,参编专业教材一部。 获奖情况:2008年以来,多次被评为校级、院级“优秀共产党员”; 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最美导师”;专业学术论文曾获“法治湖北论坛”三等奖、“三峡法治论坛”三等奖。 社会兼职:中国民族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婚姻法研究会理事;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宜昌市西陵区“人民陪审员”。2015年12月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