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兆文,男,教授,研究生导师,湖北大学首届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湖北省精品课程《有机化学》责任教授、湖北大学楚才学院副院长、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系主任,兼任湖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主讲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