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比较宪法 > 第二讲 制宪与宪制 > 第一节 > 制宪与宪制(1)
同学们好
今天这一讲的内容是制宪与宪制
这一讲我们打算从4个方面
来探讨宪法的创制
以及宪法要创制什么样的
理想的篇章的内容
其中我们首先要对历史上经典的文献
以及从经典文献当中归纳出的
基本原则和概念做一个梳理
第二部分我们打算
对目前在宪法的创制
与宪法制度的设计方面
产生的一些争议和讨论进行一些梳理
第三方面我们会举一些具体的例子
看一看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
是如何制定他们的宪法
以及如何应用或者是论证
我们之前所讨论的这些理论的
最后我们会回到中国
看一看中国的制宪历史当中
如何反映了我们之前所说的
理论 原则 机制和制度
在涉及到宪法的创制
和宪法制度的理论和文献当中
今天我们要重点介绍四部
非常重要的宪法论著
首先是《社会契约论》
请看大屏幕上的内容
《社会契约论》最早发表于1762年
作者是让-雅克·卢梭
他是一位长期生活在法国的日内瓦人
这部著名的宪法文献当中
第一次提出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
人民主权原则
同时《社会契约论》也是首次把
宪法的创制的基础界定为人民的同意
这样一个重要的著作
《社会契约论》要探讨的是
什么样的政权组织才是正当与合法的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
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他说人是生而自由的
但又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那么我们为什么生而自由的人
愿意生活在这个枷锁当中
在卢梭看来传统的理论
特别是以他所针对的
格劳秀斯的理论是认为
人们自愿地或者是被迫地
趋从于某一个权威之下
但是在卢梭看来这个是不能说服
包括他在内的我们自己的
因为假如说我们愿意屈服在
暴力之下的话
一定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
使得我们愿意屈服在暴力之下
那么卢梭最后论证说
我们之所以会愿意屈服在
所谓的这个一个国家的统治之下
不是因为屈服于暴力
而是因为我们自愿的
让渡了一些自由
那么这里头
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原则
为后来制宪者所尊崇
首先是我们刚才所提到的人民主权原则
在卢梭写作《社会契约论》之前
我们通常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
或者是建立在君主自身之上
或者是建立在其它的基础之上
但是卢梭通过他的有力的论证说明
一个国家的主权来自于人民的授予
因此所有的主权
不是建立在某一个个人
也就是君主之上
而是建立于人们的同意
而我们同意的基础
并不是因为屈服于暴力
而是因为政府或者是国家同意
如果我们让渡一部分自由的话
那么国家和政府未来会
保障我们会更好的保障我们的
自由和安全
这样一个理论在当代宪法的创制
和宪法制度设计当中
体现为两种不同的形式
一种体现为直接民主的形式
也就是人民通过直接投票的方式
来决定政府的人选
或者通过投票的方式
来决定具体政策的制定
还有一种方式是所谓的间接民主
也就是我们通过选举代表
或者是议会议员的这样的一种方式
通过间接民主代议政制来实现
我们的人民主权
基本上当代的民主国家的宪法当中
都会或多或少的出现人民主权原则
或者是议会主权这个原则
而这两个原则的基础
可以说都与社会契约论有很大的关系
我们今天要介绍的第二部相关的论述
是《联邦党人文集》
这部论述在我们上次课当中
也曾经提到过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反复的提到
这本宪法性的文献呢
因为这部文献不仅仅是
一部理论性的文献
它也是在1787年美国制宪的时候
参与制宪的人为了实际的探讨
如何创制一套合理并且可行的制度
而连续发表的一系列文章
《联邦党人文集》之所以重要
不仅仅是因为它确立了一些
非常重要的宪法原则
这些原则在我们上节课的讨论当中
曾经提到过
比如说三权分立原则
比如说联邦制原则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
《联邦党人文集》的写作
是由一系列的文章组成的
而这一系列的文章
都是为了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
比如说13个州
原来是独立的主权地区
这13个独立的主权单位
要不要共同结合起来
成为一个共同的国家
组成一个共同的政权
如果组成政权的话
如何既保障各个地区的权力
同时又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再比如说在《联邦党人文集》当中
也具体的探讨了如何设计一套
可行的制度
使得国家可以由一个既不是国王
同时又可以像国王那样能够
统帅国家的军队
并且代表国家的人士
今天我们称之为总统这样一个职位
来行使权力如此等等
所以我们说《联邦党人文集》
不仅仅是一部涉及到
一部比较法当中重要的文献
因为其中采纳了很多比较法的内容
同时它也是在宪法创制
和设计宪法制度的时候
一部不可或缺的参考文献
《联邦党人文集》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是涉及到
合众国的政治效应
也就是为什么13个独立的殖民地
要共同组成一个共同的国家
第二大部分涉及到为什么要反对
原有的邦联体制
为什么一个统一的国家
比13个分散的地区
要更有助于保障13个地区的
安全和人民的自由
第三大部分涉及到联邦和州的
财政权力的分配
第四大部分涉及到新宪法
和原来各州宪法之间的关系
第五大部分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
就是合众国和各州宪法当中
为什么不需要规定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所以从《联邦党人文集》的
这五大部分内容来看
我们也可以看出来
这个《联邦党人文集》的内容
和我们今天制宪的内容
基本上是大体一致的
其中既有一个地区或者是
数个地区要共同组成一个国家的时候
要考虑的国防安全自由发展这些因素
同时也包括如何组织政府
以及如何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因素
之前我们谈到的两部著作
都是从政治自由主义的角度
来论证宪法制度的创设
以及宪法制度的设计
那么接下来这部著作
则主要是从经济的角度
去探讨制宪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以及宪法制度是如何维护不同的
利益阶团的利益而创设的
这部书就是理查德比尔德所撰写的
《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发表于1912年
当时出版之后就引起了
很多的轰动和讨论
正如我们之前所讲
以前对宪法的研究着重于
宪法政治哲学和宪法的
自由主义理念
但是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一书当中
作者第一次通过分析
参与制定美国宪法的
这些起草宪法的人士
他们的身份背景和阶级
来对这个美国宪法所体现的
经济利益
以及美国宪法的制度是如何解决
不同阶层的经济纠纷
所设计的这样一种理念
例如说作者提出
在54位制宪会议代表当中
其中有14位是参与土地投机的商人
有11位都是工商与航运界人士
其中有15位代表了南方
种植园的奴隶主
另外还有14位都基本上属于
其它的公债利益集团的成员
所以如果从《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这本书的视角来看呢
虽然美国宪法所主张的最终的目标
或者宪法精神是主张
自由平等与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是在美国宪法的创制过程当中
却是这54位分别代表了美国的
动产利益阶团和不动产利益阶集团的
具体的宪法起草人所最终决定的
所以在美国宪法当中
一方面我们看到宪法的基本原则
是主张自由民主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是在制度的设计当中
又存在奴隶制这样一种显然和自由
民主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相一致的
制度的安排
当然我们也会看到在美国宪法当中
最初是没有选举权的规定的
因此可以说这个从经济论的角度来看呢
一部宪法所体现的
可能不仅仅是政治价值
和政治目标的追求
也是经济利益和经济目标的追求
今天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
开始研究宪法的经济意义
但是如果追溯起来的话
理查德比尔德这部
《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可以说是最早采用经济方法
来分析宪法的一部重要的著作
最后我们认为一部比较重要的
和制宪与宪制相关的论著
是毛泽东在1940年2月29日
宪政促进会上所发表的
《新民主主义宪政论》这篇文章
虽然只是一篇文章
但是可以说对中国的宪法发展
以及后来的中国制宪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毛泽东在这篇文章的开篇就表示
说今天延安各界人民的代表人物
在这里召开宪政促进的成立大会
大家关心宪政这是很有意义的
我们的这个会为了什么呢
是为了发扬民意战胜日本
建立新中国
接下来他回答了什么是宪政
他说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
刚才吴老就是吴玉章
吴老同志的话我是赞成的
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
是什么民主政治呢
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
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
所谓民主政治
同时也不是苏联式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
刚才这段话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
听起来其实和我们今天所讲的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或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有很多相似之处
确实从1940年到1949年
中国开始创制共同纲领的时候
刚才毛泽东所说的
新民主主义理论
以及新民主主义宪政理论
就实际的体现在制宪
和宪法的制度设计当中
例如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当中
毛泽东同时回答说
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
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
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
这样一种不同的阶级联合起来
反对所谓汉奸反动派的专政
在1949年的共同纲领当中
可以说就体现为一种
联合政府的制度设计安排
直到1954年
中国的政府当中很多成员
都不是中国共产党员
而是属于其它的民主党派
因为不同的民主党派代表了不同的派别
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
是符合毛泽东在1940年所讲的
新民主主义的民主
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安排的
当然在1954年之后
当时的中国共产党
对于中国的社会结构
和中国社会制度的发展有了不同的看法
因此在1954年以后的宪法创制当中
就不再强调各个阶级的联合
以及各个阶级之间组成联合政府
这样一个概念了
1978年之后
中国从极端的阶级斗争理论
开始向一种更能体现中国社会现实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过度
在这个时期
毛泽东曾经提出的各个不同阶级
共和国组成一个联合政权的观念
又有所复苏
所以在1982年开始制定宪法的时候
又恢复了1954年宪法
所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
比如说在1954年曾经确立的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在1982年宪法中又重新得到了体现
而原来在1975和1978年宪法中
所规定的比较极端的无产阶级专政
这样的理念就没有再出现于
1982年的宪法当中
所以可以说
虽然我们今天已经不再使用
新民主主义的民主
新民主主义宪政这样的说法
但是如果回归到中国
现阶段的社会的性质
以及在这样的社会性质之下
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政权的安排
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
我们还是可以重新去思考
以及回顾一下1940年毛泽东在写作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这篇文章时
所提出的很多观点
接下来我们来一起看一看
在各种涉及到宪法的创制
以及宪法制度的设计当中
最为争议的也最有代表性的一些问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一讲 比较宪法导论--第一讲练习题
-第一节
--制宪与宪制(1)
-第二节
--制宪与宪制(2)
-第三节
--制宪与宪制(3)
-第二讲 制宪与宪制--第二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讲 宪法保障与司法政治--第三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四讲 新兴民主国家的宪法保障制度--第四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五讲 代议制与总统制--第五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六讲 联邦制与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第六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七讲 央地关系与经济发展--第七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八讲 宪法基本权利--第八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九讲 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九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十讲 社会平等与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第十讲练习题
-第一节
-第二节
-期末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