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知识产权法与创新保护 > 第四章 著作权与创新保护 > 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问题 > Video
大家好
我们讲第四章的第七节
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微信是我们网友经常使用的交流工具了
但是你是否注意到
近几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
微信作品的侵权行为
譬如说
我知道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
与花边阅读传媒有限公司
作为案件的一方
公众号文字撰稿人
与公众号酿名斋作为案件另一方
前者为原告
后者为被告
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
对原告作品进行了公然地抄袭并发表
发表到微信公众号上了
同时在微信作品的传播过程中
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运营商
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呢
是否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呢
因此明确相关著作权侵权
认定的要件很重要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问题
第一个问题
我们理顺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现有的著作权的侵权的规则体系
是以著作权法第47条48条为根基的
以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为骨干
现在应该叫做民法总则了
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以及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
规范性的文件作为枝叶而建立起来的
大家看到这么一个完整的体系
有关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47条有下列的侵权行为的
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
排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哪些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
将合作作品作为自己的单独作品发表
没有参加创作
为谋取个人的名利
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展览 摄制电影
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
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这些本法另有规定的还有除外
使用他人的作品
应当支付报酬
没有支付报酬
未经电影作品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
出租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
本法另有规定的也是除外
未经出版人的许可
使用其出版的图书
期刊的版式设计等等
第48条有继续规定
这些侵权行为除了要根据情况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民事责任之外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应当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
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
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方面
下面这些例子是相对侵犯公共利益了
一种情况就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那本法另有规定除外
还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属于出版向社会广泛出版
还有未经表演者许可
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去表演
还有未经信息网络传播许可
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期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还有未经许可
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归纳一下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
第一侵权事实
上面这些罗列
大家会有发现共同特点
必须是有侵权的行为
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权的
人身权造成的损害
也有可能是他人的著作权的
财产权造成了损害
这些行为还可能同时损害了
他人的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如非法复制他人的作品
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的财产权
而假冒他人的作品
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
人身权和财产权
这是一种法律事实
第二
行为具有违法性
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
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
或者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第三 主观有过错
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形式
一般来说
故意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于过失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为大家总结一下
我们继续探讨第二个问题
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
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
因为在现在司法实践中
有关的网络侵权越来越多了
这是一个热点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
网络侵权责任认定主要的法律根据
说到我国之前
我们必须得提到美国的
新千年数字版权法
在2000年公布的
这个版权法中提出来
后来世界广泛的被采纳的就是
避风港原则
简单的说避风港原则是什么
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
如果遇到了侵权的这个作品
经过提示
它有删除的义务
还有比较著名的就是
欧盟的电子商务指令
强调不对网络服务提供商
课以信息监控义务
这是2000年的时候
我们国家2010年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
利用网络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第一次明确规定的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
实施侵权行为的
被侵权人有权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大家注意这个字眼
有权通知
然后是删除等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
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对损害的扩大部分
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
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的比较明确了吧
看来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还趋于保护的
有这个避风港原则
我们举一个案例
大家看乐动卓越诉阿里侵权案
乐动卓越公司享有动画片
我叫MT
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权
并且据此先后开发了移动端的游戏
很受欢迎
2015年8月
乐动卓越公司发现一款
我叫MT畅爽版
游戏涉嫌非法复制
我叫MT Online游戏的数据包
我叫MT的畅爽版
游戏内容存储于阿里云公司的服务器里
并通过该服务器向用户广泛的传播
提供游戏服务
乐动卓越公司认为
阿里云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共同侵权了
由此向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结果你也可以想见了
因为学了这么多的知识
你已经初步的有判断能力了
法官是这么认为的
阿里云公司作为服务器提供商
虽然不具有事先审查
被租用的服务器中
存储内容是否侵权的义务
但是在他人重大的利益
因其提供的网络服务而受到损害时
其作为服务器提供商
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适当的措施
积极配合权利人维权
防止权利人的损失继续扩大
在这个案件中
法官认为阿里云
被他人用来运作涉嫌侵权的游戏
在接到权人投诉通知后
未采取适当的必要措施
客观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扩大化
对此法官认定构成侵权
其实这个案件涉及
网络服务商避风港原则的适用
还有注意义务的问题
我们继续探讨侵权责任的认定原则
首先应当确定权利的有效性
为什么
因为著作权属于自动登记制
如何认定一部作品是否被侵权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著作权产生的时候是自动登记
自动保护
一经创作完成
著作权就产生了
因此与商标专利等类型的
知识产权的侵权认定是不同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
首先涉及到权利是否有效的问题
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
必须同时具备下面的条件
一个就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
作品的范围
第二
具有独创性
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
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
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这样被告当然就为侵权了
如果原告作品同时具备了上面的条件
该作品享受着著作权法的保护
我们就要进一步的开始考虑
侵权的认定规则问题
上面有提到这个法律规定
看来我们国家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侵权责任
除了包括直接侵权
是否还包括间接侵权
这是在学理上
很受关注和有争议的话题
实际上我国版权执法机构
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之下
会对此类间接侵权行为
作出没收查封等处理
此外
盗版软件持有人它的业务使用
也可被视为一种间接侵权行为
我们这里举一个案子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
是否构成间接侵权
对搜索内容有人为操作
由深度链接直接获利的构成间接侵权
譬如说
有的网站对搜索内容进行分类
编排 提供排行榜等
进行深度链接
有的网站还提供下载指引
音乐试听
甚至全曲试听
影视软件播放等等
使用户能在设置链接的网站上
完成试听或者下载
这样的深度链接
其实就是构成间接侵权了
再看看今日头条提供了百余篇文章
大家可能都点击过今日头条
我也是
很方便
一点直接进入深度链接了
其实不是它本人提供的
它设置一个平台
都是别的其它网站上提供的新闻
譬如说深圳市的
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干了
是我提供的这个新闻
所以把今日头条告了
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
将今日头条经营者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诉至法院
这里涉及到什么问题
今日头条没有自创的内容
都是链接其它网站
经过挑选编排之后
推送给APP的手机用户
今日头条声称自己很冤枉
没有侵权
理由第一
时事新闻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有画外音
腾讯公司提供证据证明
这类的新闻稿子
是来自专门的机构组织撰写的
并已拥有著作权
不属于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情形
第二
今日头条的委屈就是
说我们是类似于百度搜索引擎
只是链接 没有复制
是导流服务
涉案文章并不存储于我们的服务器上
你怎么看
实际上今日头条不属于搜索引擎
你想想搜索引擎什么样
搜索引擎是为网络用户
提供检索服务的系统
一般是被动的
根据网络用户输入的词汇进行检索
它不会主动的给你推送吧
不会主动的获利吧
所以引申出来我们想到
有关深层链接是否构成
著作权法中的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在司法实验中其实是长期存在的
我注意到最近美国法院的一则判例
对这个事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明确深度链接不能使行为人
规避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2018年的2月15号
纽约南部地区法院
在贾斯汀戈德曼诉布赖特巴特公司等
新闻出版商案中作出了认定
通过内嵌式链接
使推特上发表的帖子
显示出自己的网站
侵犯了美国著作权法中的展示权
而涉案内容存储于无关的
第三方的服务器
这一事实不能使其规避侵权结果
这个是有参考意义的
我们进一步探讨第三个问题
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的突出问题
主体问题
为网络信息交流和交易活动的双方当事人
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主体
大家不可忽略
也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第三方主体包括哪些
譬如说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
网络空间提供者
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
传输通道服务提供者等等
媒体技术服务提供者
和内容服务提供者
前面提到的微信案
为了维护微信用户的著作权权益
就是腾讯公司法务做得很好
腾讯公司就有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这个风险它已意识到了
为此腾讯最近发布了微信公共平台
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
该公司明确微信用户可以投诉维权
微信用户一旦发现了侵权行为
可在使用微信时通过设置
然后关于微信
然后下一步投诉
然后下一步我的知识产权被侵犯
这个流程向腾讯公司投诉
不仅如此
腾讯公司也已经开始关注
微信公众号的权利保护问题
那些通过微信平台认证的公众号
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的原创声明功能
来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要吐槽一下
某些网络平台的侵权认定能力
其实有些网络平台
只能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作品
是否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作出判定
但是面对某些高级的抄袭行为
或者有些洗稿的行为
却无法作出判断
甚至拒绝认定侵权
其实这些网络服务平台的
这种简单的判定方式
是很有风险的
有可能构成共同侵权
是否意识到了呢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一般是避风港原则
通知加删除原则
如果通知了不删除
文章被法院认定
实际上构成了侵权的话
网络服务提供者会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有些网络平台
不认定侵权不代表不侵权
最终的侵权与否由法院判定
网络平台可能会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可见知识产权知识的重要
著作权法这一章的第一节
就讲了思想表达两分法
其实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原创
鼓励维权
摒弃洗稿等涉嫌侵权
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我们继续来探讨第三个问题
就是侵权了有哪些法律制裁措施
就是法律救济措施
第一 民事救济措施
我们会想到有些什么
停止侵害的请求权
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目前在知识产权界
学者们已经普遍认为
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
并不以侵害方在实施直接的侵权行为时
存在着主观的过错为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在直接的侵权行为的构成上
采取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也就是直接侵权行为的
即使无过错
被侵权人也可以请求停止侵权
第二种民事救济方式就是
损害赔偿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救济权
主要是著作权人的对价权
语言权的演化结果
行使的目的是弥补所遭受的损害
或者损失
这样话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与停止侵害请求权
我们就发现是不同的
在成立上损害赔偿请求权
需要具备几个要件
侵权人是有过错的
有侵权的行为
有损害的后果才可能涉及到赔偿
而且行为和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需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
赔偿损害责任
按照不同的情形
分别适用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但通常以过错责任为主
所以这个赔偿额的确定采用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
如果实际损失无法计算
原告可以举证证明侵害人
因侵权获得了收益
并以此作为损害赔偿的请求
第三个民事救济措施就是
名义恢复请求权
也就是说通过所说的要求
侵权方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来承担责任
第二种是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第三种就是刑事救济
我们小结一下
著作权的侵权责任认定
首先需要确定权利的有效性
然后确定侵权的事实
行为具有违法性
行为人的主观有过错
目前在知识产权界
学者们已经普遍认为
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
并不以侵权方在实施直接侵权行为时
存在着主观上的过错为必要条件
著作权侵害救济的措施有三类
一类就是民事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名义恢复的请求权
第二就是通过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第三就是提请刑事诉讼
第四章的第七节
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我们就讲到这
线上再见
-第一节 感受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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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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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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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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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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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WIPO和国际条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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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题一: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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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题二: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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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识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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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的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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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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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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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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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专利权的内容: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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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利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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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专利权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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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专利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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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专利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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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 走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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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标的种类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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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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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注册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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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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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理标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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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一)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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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商标侵权的认定(二)认定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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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标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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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品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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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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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品的种类一: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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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作品的种类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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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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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著作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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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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