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天网追凶 > 第二章 涉案视频资料采集 > 第2节 新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驱动下视频证据的应用 > 2.2.1 视听资料的概念及分类
证据是定案的依据
证据是诉讼中的核心问题
证据规则
随着人类的历史车轮的不断变化更新
证据的种类也层出不穷
20世纪70年代后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
电子技术
声光技术等高精尖科技的广泛应用
产生了一种新型的诉讼证据类型
视听资料
人类社会经历的从神证时代走入人证时代
又从人证时代走入物证时代
而视听资料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
拥有其独立的证据地位
这是我国诉讼法的一大创举
其他国家只将其列入原有的某种证据种类之列
这标志着人类诉讼史翻开了新的篇章
从物证时代又跨入到高精技术证据时代
对视听资料概念的准确理解
关系到该种证据在司法中的实际运用
但以往法学界对这一概念存在着争议
说法不一
不同文献中
对视听资料概念的描述不下10余种
这些概念都从一定角度
概括了视听资料的内容
但往往不够准确
全面
总的来说
对于视听资料概念的理解
应从三个方面展开
第一要正确认识视听资料的法律地位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圈
对视听资料的定义是
可以听到声音的
看到图像的录音
录像
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材料
凡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
即成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
该定义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视听资料本身的解释
第二部分是对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解释
第二
对视听资料概念的界定
应适用三大诉讼法
对视听资料进行概念界定时
应体现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这三大诉讼法的要求
使其概念全面
系统
第三
应以一种前瞻性的眼光来看待视听资料的概念
目前录音资料
录像资料
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
这三类视听资料的表现形式
已被人们熟悉和接受
并在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
但视听资料并不是指包含这三种类型
视听资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而科学技术的发展
也会赋予视听资料以新的内容
其表现形式会不断的演进
因此
在界定视听资料的概念时
不能只局限于目前运用的几种表现形式
而应以前瞻性的眼光来看待问题
从科技发展的角度赋予视听资料更广泛的内涵
从上述三个角度来理解
视听资料是指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
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音
录像的录音录像资料
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
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视觉与听觉信息
用于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
在视频侦查实际工作中
接触到的视听资料证据
往往是指各类视频信息
以及包含在视频资料中的语音信息
在明确了视听资料的概念之后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视听资料的分类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较为常见的视听资料分类方式有6种
第1种
按照视听资料的制作主体不同
可将视听资料分为私人制作的视听资料
社团法人制作的视听资料
和国家机关制作的视听资料
私人制作的视听资料是指普通的当事人
证人制作的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
例如普通人在旅游过程中偶然拍摄的关于
聚众斗殴事件的录像
社团法人制作的视听资料
是指社团组织
法人制作的视听资料
例如商业银行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制作的录像
国家机关制作的视听资料
是指负有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执法或司法活动中制作的视听资料
如交通警察
通过交通路口设置的电子监控设备
所录制的影像资料
第二种
按视听资料制作方式是否公开
可将视听资料分为以公开方式制作的视听资料
和采取秘密的方式制作到试听资料
以公开的方式制作的视听资料
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全社会公开
其对象是所有的人
如超市
机场
银行
录像等等
另一种是对特定的人公开的
如婚礼录像等
以这种方式制作的视听资料
如果想公开扩大范围
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秘密方式制作的视听资料
是指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
而制作的视听资料
例如侦查人员用秘密手段获得的电话录音
监控录像等
第三种
根据视听资料制作的时间和
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否相同
可将视听资料分为现场视听资料和
案后视听资料
现场视听资料是指视听资料的制作
与案件的发生和发展是同时进行的
这类视听资料直接反映了案件的真实情况
案后的视听资料是指视听资料的制作
是在案件发生以后
根据其他的证据制作的
例如案件发生后
向被害人
目击者等知情人了解情况时
所录制的录音
录像资料
第四种是根据视听资料的取得方式不同
可将视听资料分为
原始的视听资料和复制的视听资料
原始的视听资料是指直接依据客体的声音
图像或数据
原始制作的视听资料
复制的视听资料
是指依据其它视听资料而制作的视听资料
如复制的影音资料
五是根据视听资料的表现形式不同
可将视听资料分为录音资料
录像资料
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
即运用其他技术设备取得的资料
录音资料是指运用录音设备
将声音如实录制下来
并通过播放可以再现原来的声音
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录像资料是指利用摄录设备
将案件发生 发展
变化的真实情况
原原本本地录制下来
通过播放再现当时的原始影像
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
是指以图形
数据
符号等形式在储存设备内
通过计算机的输出设备显示出来
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运用其他技术设备取得的资料
是指利用红外线技术
激光技术
X射线技术等高科技制造的专门设备所获得的
并能显示出来反映案件事实的
可供人们直接判断的信息资料
六是根据视听资料的录制方式
可分为自动制作的视听资料
和人工制作的视听资料
自动制作的视听资料是指在固定的现场
用事先设置好的高科技设备
按照固定的程序制作的
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
例如银行的视频监控摄像头
所录制的视听资料等等
人工制作的视听资料
是指由人操纵的一定技术设备
而制作的视听资料
如新闻记者在制假窝点制作的录音
录像资料等
一般来说
前者制作的视听资料比后者制作的视听资料更
具有客观性
因为前者在证据的形成过程中
一般没有人为干预
而后者容易受到制作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本节课我们学习了如何从多个层面
去理解视频资料的概念
并了解了视听资料的六种分类形式
本节课就到这里
再见
-第1节 视频监控的基本概念
-第2节 智慧城市背景下视频监控系统的发展及应用
-第一章 章节作业
-第1节 涉案视频现场勘查技巧
-第2节 新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驱动下视频证据的应用
-第3节 视频资料取证
-第二章 章节作业
-第1节 公安信息化
-第2节 视频大数据深度应用
-第三章 章节作业
-第1节 视频清晰化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2节 视频清晰化处理的理念
-第3节 视频图像模糊成因分析
-第4节 视频图像清晰化处理方法
-第四章 章节作业
-第1节 视频检验技术综述
-第2节 视频检验基本规则
-第3节 视频检验技术应用实例
-第4节 视频检验工作中的核心问题
-第五章 章节作业
-第1节 视频监控相关技术发展前瞻
-第2节 视频监控相关技术发展趋势
-第3节 视频监控新装备应用
-第六章 章节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