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人格权法 > 第三单元 物质性人格权 > 3.5 科技进步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挑战 > 3.5 科技进步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挑战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科技进步
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挑战
其中第一个问题 人体临床实验
人体实验是科学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例如为了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制
招募志愿者进行人体试验
但是考虑到
人体试验涉及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保护
民法典这一次也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民法典》第1008条第一款规定
为研制新药 医疗器械
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
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
告知试验目的
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
并经其书面同意
第二款规定 进行临床试验的
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本条规定严格限定了人体试验的适用条件
给予了受试者充分的保护
本条也明确了人体试验时应当告知实验目的
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
但是这里的等怎么理解
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第二个问题
人体基因 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
霍建奎事件引发了对人体
基因和胚胎方面研究的伦理
和法律的思考
《民法典》第1009条
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
对这一个事件以及对人体基因
与胚胎研究的某种回应
从事与人体基因
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
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009条宣示了基本立场
即尊重伦理道德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也保保持了它的开放性
实现了民法典与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对接
因为其实对这个问题如何规范
仍然需要法律界和科学界的合作
也需要在达成社会共识之后
审慎确定
-0.1引言
--0.1引言
-1.1 人格与人格权
-1.2 人格权的主要权能
-1.3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
-1.4 人格权立法
-1.5 人格权的分类
-第一单元测验
-2.1 一般人格权概述
-2.2 我国立法上的一般人格权规定
-2.3 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功能
-2.4 一般人格权的适用限制
-第二单元测验
-3.1 生命权
--3.1 生命权
-3.2 身体权
--3.2 身体权
-3.3 健康权
--3.3 健康权
-3.4 物质性人格权保护的特殊规则
-3.5 科技进步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挑战
-第三单元测验
-4.2 肖像权
--4.2 肖像权
-4.3 形象权
--4.3 形象权
-4.4 声音权
--4.4 声音权
-第四单元测验
-5.1 名誉权
--5.1 名誉权
-5.2 信用权
--5.2 信用权
-5.3 荣誉权
--5.3 荣誉权
-第五单元测验
-6.1 隐私权
--6.1 隐私权
-6.2 个人信息
--6.2 个人信息
-第六单元测验
-7.1 婚姻自主权
-7.2 人身自由权
-第七单元测验
-8.1 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
-8.2 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八单元测验
-9.1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及解决方式
-9.2 人格权请求权
-9.3 精神性民事责任方式
-9.4 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赔偿责任
-9.5 人格权的延伸保护
-第九单元测验
-10.1 人格标识的商品化
-10.2 商品化权的保护对象
-第十单元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