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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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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利用专利制度

必须清楚专利权的客体

与专利权的主体

通俗而言

就是必须清楚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和专利权的归属

在上一讲中

我们已经介绍了

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包括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对产品 方法

或者其改进

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发明专利包括

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

其中 产品是指

生产制造出来的物品

例如机器 设备 部件 材料

化合物 组合物等

也包括由不同物品

相互配合构成的系统

比如发射装备

卫星通讯系统

方法也可以分为

产品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

实用新型

是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

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定义来看

发明和实用新型

都是一种技术方案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

对“技术方案”的解释

技术方案是指

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

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

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需要注意的是

实用新型只限于产品

不能是方法

外观设计是指

对产品的形状 图案或者其结合

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

所做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从定义来看

外观设计和发明 实用新型不同

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而是设计方案

是对产品外观做出的设计方案

因此该设计方案

应当可以附着在产品上

以产品作为其载体

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则不能被授予

外观设计专利权

例如 烟花产品的形状

可以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但是烟花喷射后

在天空中形成的图案

因为没有附着在任何产品上

所以不能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另外

能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方案

还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即能够用工业方法批量制造

对于自然界中的物体

例如雨花石 晶体等

因为是天然形成的

不能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另外

对于在天然材料基础上

进行加工制作的作品

例如根雕作品 玉雕作品等

因为不同的原料

制成的作品外观不同

也不能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专利法》规定了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与此同时

还特别规定了

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客体

这些客体分为两类

一类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另一类虽然属于专利权客体

但是基于一定的原因

而被归入专利权保护的排除对象

以下我们就分类加以讲解

第一类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根据《专利法》规定

对以下六项

不授予专利权

包括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色彩

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

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这里有以下三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利用该科学发现

制造的产品或其制造方法

却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

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

有感光特性

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

根据感光特性的发现

而制造出的感光胶片

以及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

却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又如

从自然界中找到一种

以前未知的

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

仅仅是一种发现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

如果是首次从自然界分离

或提取出来的物质

其结构 形态或者其他物理化学参数

是现有技术中不曾认识的

并能够被确切地表征

且在产业上有利用价值

那么该物质本身

以及取得该物质的方法

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这就带来了

首次从自然状态

分离出来的基因序列

是否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

我们在“基因专利”一讲中将专门讨论

第二

计算机程序本身

被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

如果一项技术方案

虽然涉及计算机程序

但是该方案中

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

是解决技术问题

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

从而对计算机内部或外部对象

进行控制或处理是其技术手段

并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

那么该技术方案

就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比如

通过计算机执行

一种工业过程控制程序

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

一系列控制

从而获得工业过程控制效果

又如

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

系统内部性能改进程序

完成对该计算机系统各组成部分实施的

一系列设置或调整

从而获得计算机系统

内部性能的改进效果

上述两种技术方案

都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三

动物和植物品种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可以授予专利权

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

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

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的

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另外植物品种

还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给予保护

第二类

违反法律 社会公德

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第一

发明创造与法律相违背的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

用于赌博的设备 机器或者工具

吸毒的器具

伪造国家货币 票据 公文 证件

印章 文物的设备

都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

如果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法律

而是由于其被滥用而违反法律的

则不属此列

例如

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 麻醉品

镇静剂 兴奋剂和用于娱乐的棋牌

另外

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

生产 销售或使用

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约束

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

并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仍然属于可以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

用于国防的各种武器

第二

发明创造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

带有暴力凶杀或淫秽图片

或照片的外观设计

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

人胚胎的工业或商业目的的应用等

因为违反社会公德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第三

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

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

或者会使国家或社会的正常秩序

受到影响

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

发明创造中

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目的的

如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

防盗装置及方法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

会严重污染环境

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

破坏生态平衡

危害公共健康的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

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

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

或者宣扬封建迷信的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

如果发明创造因滥用

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

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

存在某些缺点的

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

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为理由

拒绝授予专利权

第三类

依赖以违法方式

获取或利用的遗传资源

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

该规定是在2008年《专利法》

第三次修改时新增的规定

目的在于落实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有关规定

有效保护我国的生物遗传资源

促进我国遗传资源的

合理和有序使用

这里所说的“遗传资源”是指

取自人体 动物 植物或者微生物等

含有遗传功能单位

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

完成的发明创造

对于此类发明创造

如果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

未按照我国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事先取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则不授予专利权

第四类

向国外申请专利前

未依法报请保密审查的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一规定是落实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具体措施

同时

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进行保密审查

认定需要保密的就不予以公开

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也得到了国际条约的认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

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进行保密审查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

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

也应当事先报请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的程序 期限等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

向外国申请专利的

发明或实用新型

在中国申请专利的

不授予专利权

换句话说

对于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如果向外国申请专利前

未依法报请保密审查

那么在中国申请专利

则将不授予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课程列表:

课程先导片

-课程先导片

第一讲 打开知识产权之窗: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开场白

--第一讲 开场白

-第一讲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

-第一讲 第二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概念

--第二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概念

-第一讲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本讲测试题

第二讲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第二讲 第一节:全球化与知识产权

--1.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

-第二讲 第二节:WIP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1. WIPO及其全球知识产权法律框架

--2. 专利合作条约(PCT体系)

--3.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4.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

--5. WIPO ADR(替代性争议解决)

--6. 何隽老师与吕国良老师的交流对话

-第二讲 第三节:WTO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反思

--1. 《TRIPS协议》的历史

--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中的WTO与WIPO

--3. 《TRIPS协议》的特点

--4. 全球化时代的贸易与知识产权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1:WTO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

-补充阅读材料-2: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走向

第三讲 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风险与保护机制

-第三讲 第一节:大数据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

--第一节:大数据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

-第三讲 第二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讲 第三节: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应对

--第三节: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应对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立法

第四讲 什么是专利?:专利权特征与专利保护期

-第四讲 第一节:专利权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专利权概念和特征

-第四讲 第二节:专利保护期

--第二节:专利保护期

-第四讲 第三节:专利信息

--第三节:专利信息

-本讲测试题

第五讲 谁拥有专利?: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与专利权归属

-第五讲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第五讲 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第五讲 第三节: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例

--第三节: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六讲 如何获得专利?: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和授权条件

-第六讲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六讲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六讲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第六讲 第四节: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第四节: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本讲测试题

第七讲 生物科技产业:基因专利与生物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七讲 第一节:基因专利介绍

--第一节:基因专利介绍

-第七讲 第二节:中国生物科技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二节:中国生物科技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七讲 第三节:专利海外布局及案例讨论

--第三节:专利海外布局及案例讨论

-第七讲 第四节:基于专利大数据的基因专利保护研究

--第四节:基于专利大数据的基因专利保护研究

-本讲测试题

第八讲 如何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权侵权判定及案例

-第八讲 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三节:扩展讲座 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及研究

--1. 何老师介绍讲座内容

--2. 森教授讲座:知识产权对日本经贸和企业的影响

--3. 森教授讲座:日本知识产权案例及国际专利申请

-本讲测试题

第九讲 制药产业:药品专利制度与印度药品专利案例

-第九讲 第一节:《我不是药神》与药品专利问题

--第一节:《我不是药神》与药品专利问题

-第九讲 第二节:药品专利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药品专利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九讲 第三节:影响印度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要案件

--第三节:影响印度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要案件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WTO中的药品知识产权

第十讲 如何理解商标的显著性?:商标法基本原理及案例

-第十讲 第一节: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第一节: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第十讲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

-第十讲 第三节:未注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第三节:未注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第十讲 第四节:老字号商标共存问题

--第四节:老字号商标共存问题

-第十讲 第五节:服饰产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第五节:服饰产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第十讲 第六节:扩展讲座 亚洲知识产权及商标法

--1. 何老师介绍讲座内容

--2. 刘孔中教授讲座:为什么研究亚洲知识产权

--3. 刘孔中教授讲座:亚洲商标发展情况及特色商标保护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十一讲 如何理解作品的独创性?:著作权基本原理及案例

-第十一讲 第一节:作品与独创性

--第一节:作品与独创性

-第十一讲 第二节:试题解析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第二节:试题解析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第十一讲 第三节: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动态视听内容

--第三节: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动态视听内容

-第十一讲 第四节: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著作权

--第四节: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著作权

-第十一讲 第五节:如何判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第五节:如何判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第十一讲 第六节:同人作品创作如何避免著作权风险

--第六节:同人作品创作如何避免著作权风险

-本讲测试题

第十二讲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案例

-第十二讲 第一节: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1.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类型

--2. 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

--3.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第十二讲 第二节:视频聚合平台的侵权认定

--开场白

--1. 腾讯诉千杉案

--2. 案件的讨论分析

-第十二讲 第三节:音频播放平台的侵权认定

--1. 陈某诉腾讯案

--2. 案件的讨论分析

-本讲测试题

课程结语

-课程结语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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