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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这一节我们主要学习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

即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效力规定了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以及效力待定合同四种

一 合同的效力(生效)

那我们讲合同成立之后是否一定生效呢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定要件后

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多数情况下

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条件

因而

其成立与生效时间是一致的

但是

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

附属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之前

虽然合同已成立

但不产生效力

比如

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

但是这个合同附有一个条件

那就是如果张三的儿子出国去了

就把房子租给李四

那么这个合同成立了吗

成立了

因为它具备了合同成立的要件

但是什么时候产生效力呢

条件成就时产生效力

也就是张三的儿子出国去了

这个合同就生效了

接下来我们看下合同生效的条件

1.主体合格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

同订立的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我们来看一下民事行为能力总共分为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我们从年龄上进行划分的话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从精神状态而言

他的精神状态达到了能识别自己行为能力的

就可以

那么还有一种情形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第二部分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8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一类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比如说一个年满十六周岁的学生

他去买一支铅笔

那么这个是能够识别吗

是能够识别的

他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那么第三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那么合同有效的第二个条件是

意思表示真实

这种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第二个我们要来学习

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照我国合同法

合同生效时间可分为以下情形

1 依法成立的合同

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

2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登记手续的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为办理完毕批准

登记手续的时间

3 附条件的合同

我们前面讲到那个张三李四的一个房屋租赁的合同

就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条件成就时间

我们上面讲完了合同的生效

那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缺乏合同的生效条件

不发生合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

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从订立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不是从合同无效原因发现之日起

或合同无效原因确认之日起

合同才失去法律约束力

(2) 合同当然无效无论合同当事人

是否知道无效的情况

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主张

也不论是否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该合同都是当然无效的

3 合同绝对无效

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无效

此后的任何事实都不能使之变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那么什么是欺诈呢

欺诈是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

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胁迫是指一方给予人身或财产损害相要挟

迫使对方产生恐惧作出不真实的意思

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具备上述条件的话

那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在规定上述合同无效的同时

合同法还规定了两项免责条款无效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他们在合同过程中做出了免责法

这两类免责条款就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合同的财产后果

应当根据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

以及当事人过错的有无和大小

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人

三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可由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

或对其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这个和无效合同不一样

无效合同是自始至终无效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有效

只有在被撤销后才是无效的

第二

可撤销合同的发生事由是因当事人的意思

表示有缺陷

第三

可撤销合同是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可主张无效的合同

第四

其变更或撤销要由法院

或者是由仲裁机构做出才可以撤销或变更

那我们接下来学习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主要包括

①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②对主体的误解

③对标的物本身 品种 规格 价格

数量等内容的误解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对一方过分有利

而对另一方过分不利

(三)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举个例子

有个孕妇要生孩子

然后在凌晨的时候很难打到车

等了半小时来了辆出租车

那这个出租车司机知道她很难打到车

按照平时的车价五十块就够了

这个时候出租车司机提出一百块钱才做

否则就不做

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孕妇走还是不走

那肯定是要走的 人家急着生孩子

那在这种情况下

孕妇打不到车的情况下

这个出租车司机趁机提出高价

是不是属于趁人之危

是的 在这个事由消除以后

那这个孕妇可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答案是可以的

那么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什么时候可以撤销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可撤销原因起

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那撤销权消灭

四 效力待定合同

指合同已经成立

但因主体资格欠缺

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

而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1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须经法定代表人承认才能生效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不能完全辦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他合同

必须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合同方能有效

合同在被追认之前

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我们再来看个例子

中学生赵某

16周岁

身高175公分

但面貌成熟

像二十七 八岁

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

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

后托人认识李某

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

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

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

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

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请说明原因

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

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

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

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

导致该合同无效

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

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那么第二个情形是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是指不具有代理权的行为人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以被代理人名义为民事行为三种情形

只有当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予以追认

该合同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合同在被追认之前

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指

对某项财产无处分权

而与他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非财产所有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也未经授权处分他人财产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

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该合同有效

合同的效力我们就讲到这里

谢谢大家

国际商法课程列表:

国际商法导论

-导论

--导论

--导论测试题

第1章 商事组织法

-1.1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1

-1.2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2上

--1.2下

-1.3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1.3

-1.4 公司法概述

--1.4

-1.5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5

-1.6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6

-第1章 商事组织法测试题

第2章 合同法

-2.1 合同的概述及分类

--2.1

-2.2 合同的订立要件

--2.2

-2.3 合同的效力

--2.3

-2.4 合同的履行

--2.4

-2.5 合同的担保

--2.5

-第2章 合同法 测试题

第3章 代理法

-3.1 概述

--3.1

-3.2 本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3.2

-3.3 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关系

--3.3

-第3章 代理法 测试题

第4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4.1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4.1

-4.2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4.2

-4.3 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业务

--4.3

-4.4 违反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

--4.4

-4.5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4.5

-第4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测试题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5.1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5.1

-5.2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法

--5.2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测试题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6.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6.1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测试题

第7章 知识产权法

-7.1知识产权保护法

--7.1

-7.2 专利法

--7.2

-7.3 商标法

--7.3

-7.4 著作版权

--7.4

-第7章 知识产权法 测试题

第8章 票据法

-8.1 汇票上

--8.1

-8.2 汇票 下

--8.2上

--8.2下

-8.3 支票

--8.3

--第8章 票据法测试题

第9章 产品责任法

-9.1

-9.2 欧洲产品责任法

--9.2

-9.3 中国产品责任法

--9.3

-9.4 美国产品责任法

--9.4

-第9章 产品责任法 测试题

第10章 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

-10.1 国际商事仲裁

--10.1

-10.2 国际商事诉讼

--10.2

-第10章 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 测试题

2.3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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