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国际公法 > 第六章 国际海洋法 >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接着我们再来看
是两个水域
就是第一个是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
那么它是指的在公海
或者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间的
用于国际航行的一些海峡
又称国际海峡
那么对于国际海峡的通行
我们经常采取的就是过境通行制度
那么过境通行
就是指的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专为在公海
或者是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
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
连续不断和迅速过境的目的
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
所以这里要明确
我们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间的这个
过境通行制度
和之前我们讲的
领海无害通过制度是不一样的
过境通行制度不仅包括航行
还包括飞机的飞跃
另外这里要注意就是
船舶和飞机在行使
海峡的这个过境通行权时
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那么过境通行制度不适用的情形是
如果在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
和该国大陆形成
而且该岛向海一面
有在航行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
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这种情况下就不再适用过境通行制度了
此外海洋法公约还新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就是群岛和群岛国的制度
那么我们知道群岛国是可以划定
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
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基线
来划定群岛的真一个区域
那么群岛基线内的水域
是构成群岛水域
是国际法上的一个新的概念和水域
这是之前我们说所没有的
那么群岛国的主权
就会及于群岛的水域
以及水域的上空
海床和底土
以及其中的所包含的资源
但是这里要注意
群岛国对群岛水域的主权
会受到其他第三国所享有之权利的限制
另外我们这里要注意
我们国家的南沙群岛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其实历史上已经被视为
群岛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那么另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论是从历史
地理
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讲
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对其是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渊源
-1.2国际法渊源
-1.3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一章 小测
-2.1国家的要素
--2.1国家的要素
-2.2国家的权利
--2.2国家的权利
-2.3国家管辖权
--2.3国家管辖权
-2.4国家豁免权
--2.4国家豁免权
-2.5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
-2.6 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问题
-第二章 小测
-3.1国际组织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第三章 小测
-4.1个人的国籍
--4.1个人的国籍
-4.2 引渡
--4.2 引渡
-4.3庇护
--4.3庇护
-4.4外交保护
--4.4外交保护
-第四章 小测
-5.1国家领土概述
-5.2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5.3领土争端及其解决
-5.4边界和边境制度
-第五章 小测
-6.1国际海洋法概述
-6.2领海
-6.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6.5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第六章 小测
-7.1空气空间法
--7.1空气空间法
-7.2民航安全法律制度
-7.3 外层空间法
--7.3外层空间法
-第七章 小测
-8.1条约的缔结
--8.1条约的缔结
-8.2条约的保留
--8.2条约的保留
-8.3 条约遵守及解释
-8.4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第八章 小测
-9.1外交机关与外交人员
-9.2外交特权与豁免
-9.3 领事关系与特权
-第九章 小测
-10.1 国际不法行为责任
-10.2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第十章 小测
-11.1国际争端概述
-11.2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11.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第十一章 小测
-期末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