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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案例教学》

本讲的内容是

网络服务提供商

这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涉及到的重要问题

前一讲我们提到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

也没有法律

特别规定时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

他人的作品

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

使得公众可以在其个人

选定的时间

和地点获取的

就侵犯了

信息网络传播权

实际上

侵权人是不可能

凭一已之力完成

整个侵权行为的

其中涉及到

网络服务提供商

提供的网络服务

2005年发生的

一起案件

引发了人们

对网络服务提供商

是否应当对

网络侵权行为

承担法律责任的热议

咱们先来看看这起纠纷

2005年

步升公司发现

有人未经其许可

在互联网上传播其

享有相关权的录音制品

如果在百度的

搜索引擎中输入

这些录音制品的名称

通过百度提供的

链接服务

就可以直接下载

这些侵权的录音制品

于是

步升公司向法院

起诉百度公司

主张百度公司侵犯其

录音制品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

要求停止侵权

并赔偿损失

百度公司辩称

涉案的录音制品

不是自己传播的

是网民上传到互联网的

所以自己并不侵权

步升公司称

如果没有百度

提供的搜索与链接服务

用户是难以在

茫茫网海中找到

这些侵权的录音制品的

百度为用户

实施直接侵权

提供了帮助和服务

构成间接侵权

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到底百度公司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这便是我们本讲

要解决的问题

网络服务提供商

是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不同

可以分为四类

接入服务

内容服务

定位服务与存储服务

咱们先看第一种

接入服务

所谓接入服务

是为我们提供

上网信号的服务

通过该服务

我们可以进入

互联网

广播电视网

固定通信网

和移动通信网等

如中国移动

为用户提供流量

使用户可以通过手机

即可上互联网

有人提出这种观点

接入服务商

应当对互联网中

发生的侵权行为

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没有它们

提供的服务

侵权人是上不了网的

侵权行为

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仔细思考一下

我们会发现

这种观点有失偏颇

首先

接入服务商

是无法确定哪些人会

通过他所提供的接入服务

实施侵权行为的

它不可能对这些人

进行监督与控制

其次

任何一项技术都具有双面性

互联网技术

在推进人类社会

发展的同时

不可避免的

带来诸多问题

但我们绝不能

因噎废食

所以

目前在我国

接入服务商

只提供接入服务的

在发生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时

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有些国家

开始通过立法来规制

接入服务商的行为

少数国家

实施了

三振出局法

三振出局

是来自于一个棒球的术语

那么这部法案的内容

是指什么呢

也就是

当权利人发现

某用户通过互联网实施

侵犯其权利的行为

并通知接入服务商后

接入服务商

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以后

就应当通知自己的用户

告诫自己的用户

停止侵权行为

如果用户继续侵权行为

接入服务商

就会进行第二次通知

同时会减慢这个用户的网速

如果

这个用户还继续

自己的侵权行为

那么接入服务商

在进行第三次通知的时候

就会断网

使得这个用户不能上网

通过这种法案

来保护权利人

当然

只有极少数的国家

通过了三振出局法

这是第一种服务

接入服务

接下来

我们来看第二种服务

内容服务

所谓内容服务

是指直接通过

信息网络向公众

提供作品

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

此时

内容服务商

就是在传播作品

如果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

也没有法律

特别规定

就构成对

著作权的侵犯

属于直接侵权行为

简单的来说

对于内容服务的经营者来说

他的行为是否侵权

是根据直接侵权的

构成要件

来进行判断的

这是第二类服务

第三类服务是

定位服务

定位服务是为

网络用户提供

信息搜索

链接服务

定位服务与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没有直接关系

但有间接关系

如课程开始时提到的

步升诉百度案

百度公司确实没有

实施直接侵权

但其提供的定位服务

是否构成间接侵权呢

我们来看一下

间接侵权行为

有哪些要件构成

间接侵权包括四个要件

第一 帮助或教唆他人

实施直接侵权

第二 明知或应知他人在

实施直接侵权

第三 有直接侵权行为发生

第四 直接侵权行为与帮助

教唆行为之间

具有因果关系

接下来

我们用这个理论

来分析步升案

首先看

百度公司是否有

帮助和教唆

他人直接实施侵权的行为呢

有 因为他提功了定位服务

定位服务是一种

很明显的帮助行为

第二个

是不是有直接侵权行为发生呢

显然也是有的

因为

大量的这些侵权录音制品

被非法的下载复制

第三

这个直接侵权行为

和帮助行为之间

有没有因果关系呢

显然也是有的

没有百度公司

提供的定位服务

网民是很难找到这些

侵权录音制品

然后进行下载的

在本案中最关键的就是

百度公司侵不侵权

就取决于它的第二个要件

是不是明知

或应知他人

实施直接侵权

由于百度公司的定位

服务面对的是无数网民

要求百度公司

对定位的结果

进行合法性审查

显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如果放任

定位服务商的行为

又会导致著作权人

遭受更大的损失

为平衡两者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

当定位服务商接到

著作权人的通知后

断开与侵权的作品

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

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

明知或者应知

所链接的作品

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

应当承担

共同侵权责任

可见

对定位服务商

是否需要对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了

通知加删除的规则

该规则被称为

避风港原则

但如果定位服务商

明知链接的是

侵权作品

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

仍然链接的

就不适用

避风港原则了

使用的是红旗原则

这是第三种服务

最后一种服务

是存储服务

即为公众在互联网中

存储信息提供服务

存储服务与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关系非常密切

正如前面所讲到的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之一

是将作品等

上传到服务器之上

这就需要

存储服务帮忙

所以虽然存储服务

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侵权行为中

也是间接侵权

但其免责条件要严于

定位服务的免责条件

由于时间的原因

请大家课后仔细阅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22条

有问题的

可以在网上向我们提问

本讲咱们学习了

网络服务提供商

请大家课后思考一下

在发生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时

搜索

链接服务商

免除赔偿责任的条件

与存储服务商

免除赔偿责任的条件

有何不同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学课程列表: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讲 知识产权的概念

--视频

--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讨论

-第二讲 知识产权的特征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讲 知识产权侵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四讲 作品的概念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五讲 作品的要件(一)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讨论

-第六讲 作品的要件(二)

--视频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七讲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八讲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二)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九讲 发表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十讲 署名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一讲 复制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二讲 发行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三讲 表演权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第十四讲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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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十五讲 网络服务提供商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讨论

-第十六讲 著作权的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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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十七讲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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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十八讲 委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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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十九讲 职务作品(一)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讲 职务作品(二)

--视频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一讲 汇编作品与演绎作品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二讲 合作作品(一)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三讲 合作作品(二)

--视频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四讲 视听作品

--视频

--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讨论

第五章 邻接权

-第二十五讲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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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讨论

第六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二十六讲 合理使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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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七讲 合理使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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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二十八讲 法定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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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安案例

第七章 专利权的客体

-第二十九讲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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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讲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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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一讲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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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二讲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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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三讲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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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四讲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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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八章 专利权的主体

-第三十五讲 专利申请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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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六讲 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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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七讲 委托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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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八讲 共同发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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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三十九讲 共同发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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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九章 专利权的内容

-第四十讲 专利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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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章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

-第四十一讲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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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四十二讲 专利权的限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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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四十三讲 专利权的限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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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四十四讲 专利权的限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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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四十五讲 专利权的限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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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一章 专利权的消灭

-第四十六讲 专利权消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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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第四十七讲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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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二章 商标权的客体

-第四十八讲 商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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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讨论

-第四十九讲 商标权的取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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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五十讲 商标权的取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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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第五十一讲 商标权的取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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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五十二讲 商标权的取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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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五十三讲 商标权的取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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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第十三章 商标权的内容

-第五十四讲 商标权的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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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第五十五讲 商标权的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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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十四章 商标权的限制

-第五十六讲 商标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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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第五十七讲 商标权用尽和商标先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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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课后案例

第十五章 商标权的消灭

-第五十八讲 注册商标绝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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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第五十九讲 注册商标相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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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第六十讲 注册商标的撤销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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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题

--司考真题

--课后案例

视频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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