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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在线视频

下一节:共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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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共有权

所谓共有权

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

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

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基地使用权

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

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

特征一,权利主体特殊

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

只不过由于共有人人数众多

通常需要由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

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际行使权利

特征二,共有部分附随于专有部分

也就是说,共有部分不能独立存在

不能单独转让和继承

只有在取得了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之后

方可取得相应的共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有权

既不同于之后我们将讲到的按份共有

也不同于共同共有

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共有形态

特征三,客体范围广泛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

建筑区划之内

除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皆可成为共有权的客体

如绿地、道路、物业服务用房、维修资金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等

特征四,共有权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在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同时

也要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护、维修等工作承担义务

分担相关费用

若因小区的共有部分造成损失

也应分担损失。值得注意的是

《民法典·物权编》第273条第一款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特征五,权利行使方式具有特殊性

一是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和管理规约来行使共有权

二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

共有人行使权利,常常采用持有份的方式

《民法典·物权编》第283条规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物权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1.1物权概述

--物权概述

-1.2 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

-1.3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

-1.5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1.6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1.7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行使

-1.8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第一章 作业

第二章 所有权

-2.1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概述

-2.2所有权的种类

--所有权的种类

-2.3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

-第二章 作业

第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3.2专有权

--专有权

-3.3共有权

--共有权

-3.4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

-第三章 作业

第四章 相邻关系

-4.1相邻关系概述

--相邻关系概述

-4.2相邻关系的类型

--相邻关系的类型

-4.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4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第四章 作业

第五章 共有

-5.1共有概述

--共有概述

-5.2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

-5.3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

-5.4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五章 作业

第六章 用益物权

-6.1用益物权概述

--用益物权概述

-6.2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6.3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6.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6.5居住权

--居住权

-6.6地役权

--地役权

-第六章 作业

第七章 担保物权

-7.1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概述

-7.2抵押权

--抵押权(一)

--抵押权(二)

-7.3质权

--质权

-7.4留置权

--留置权

-第七章 作业

第八章 占有

-8.1占有概述

--占有概述

-8.2占有的分类

--占有的分类

-8.3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8.4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效力

-8.5占有的内容

--占有的内容

-8.6占有的保护

--占有的保护

-8.7占有的消灭

--占有的消灭

-第八章 作业

共有权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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