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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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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的分割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共有财产的分割

我们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学习

一、共有财产分割的概念和原则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三、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四、共有财产分割的效力

1. 所谓共有财产的分割

是指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

共有人请求按照一定的份额

或者均等地分割共有财产为每个共有人所有

分割共有财产应当尊重共有人的意愿

并且最大程度地发挥物的效用

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时

还应当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

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精神

2. 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这里我们也区别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来讲

就按份共有而言

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民法典·物权编》第303条规定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

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

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

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

应当给予赔偿

如何理解所谓

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

可以请求分割

它的意思是

不分割共有物会严重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以至于在出现重大理由的情况下

虽然共有人此前曾经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

但是依然可以请求分割

这种重大理由主要包括

一是出现重大亏损

如果不分割共有财产

将使共有人蒙受损失

二是从管理和利用方面考虑

共有财产若不分别管理可能发生重大损害

三是如果基于各方面的考虑

共有难以继续维持

即使有不得分割的协议

也可以主张分割共有物

就共同共有而言

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

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

可以请求分割

可见,原则上不允许共同共有人

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随时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除非因为共有的基础丧失

或者出现重大理由需要分割

例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6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可以例外的请求

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

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

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民法典·物权编》第304条第一款规定

共有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

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可见分割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物分割

例如在四个共有人之间分割100公斤的大米

二是变价分割,即拍卖、变卖共有物

并且将拍卖、变卖后的价金分配给各共有人

此种情形通常适用于

共有物性质上不能以原物分配

或者原物分配有困难的情形

三是作价补偿

是指部分共有人获得共有财产的所有权

同时根据共有财产的市场价值

由获得共有物所有权的共有人

向其他共有人补偿其应有部分的价值

例如甲乙二人共有一辆轿车,价值5万元

在分割的时候

甲愿意获取该辆轿车的所有权

那么甲取得之后应向乙支付25,000元的补偿金

4. 共有财产分割的效力

这里主要涉及共有财产分割后

违反瑕疵担保义务的责任问题

《民法典·物权编》第304条第二款规定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

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之所以如此规定

是为了保障共有物分割的有序进行

第304条第二款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共有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此处的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的瑕疵

第二,受害人有权请求其他共有人分担损失

例如,甲乙在分割一批珠宝后

发现甲分得的一串项链系丙的财产

于是甲应当将该项财产返还给丙

而乙则应当补偿甲的损失

物权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1.1物权概述

--物权概述

-1.2 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

-1.3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

-1.5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1.6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1.7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行使

-1.8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第一章 作业

第二章 所有权

-2.1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概述

-2.2所有权的种类

--所有权的种类

-2.3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

-第二章 作业

第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3.2专有权

--专有权

-3.3共有权

--共有权

-3.4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

-第三章 作业

第四章 相邻关系

-4.1相邻关系概述

--相邻关系概述

-4.2相邻关系的类型

--相邻关系的类型

-4.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4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第四章 作业

第五章 共有

-5.1共有概述

--共有概述

-5.2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

-5.3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

-5.4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五章 作业

第六章 用益物权

-6.1用益物权概述

--用益物权概述

-6.2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6.3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6.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6.5居住权

--居住权

-6.6地役权

--地役权

-第六章 作业

第七章 担保物权

-7.1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概述

-7.2抵押权

--抵押权(一)

--抵押权(二)

-7.3质权

--质权

-7.4留置权

--留置权

-第七章 作业

第八章 占有

-8.1占有概述

--占有概述

-8.2占有的分类

--占有的分类

-8.3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8.4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效力

-8.5占有的内容

--占有的内容

-8.6占有的保护

--占有的保护

-8.7占有的消灭

--占有的消灭

-第八章 作业

共有财产的分割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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