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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所有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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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种类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如前所述,我国民法典从所有制的性质出发

将所有权分为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

和私人的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指的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所有权形式

也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246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确认和保护国家所有权

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保障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

和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主体的特殊性

国家既是主权的享有者

政权的承担者

也是国有财产的归属者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

国家所有权是通过国务院

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国家来行使的

二是客体的特殊性

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十分广泛

既包括土地及其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也包括各类动产和不动产

有一些财产还专属于国家所有

《民法典·物权编》第242条规定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例如城市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专有

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享有其所有权

又如《民法典·物权编》第248条规定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

三是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由于国家本身是

主权的享有者和政权的承担者

于是可以凭借公权力

通过征收、国有化、没收等方式

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

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的财产收归国有

四是行使方式的特殊性

国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

同时基于现实的考虑

国家难以直接行使所有权

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国家还可以直接以国库的财产为基础

发行国债、国库券

国家也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

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和投资

二、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组织

以及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

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集体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

均属于公有制的法律形式

我们从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

4个方面来了解集体所有权

第一,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包括农村和城镇的各类集体组织

分别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

第261条与第263条

第261条第一款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民法典·物权编》第263条规定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权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组织

这一点与国家所有权不同

各个劳动群众集体组织

是独立的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

共同的支配权、平等的民主管理权和共同的收益权

凡涉及成员重大利益的事项

必须经过集体成员决定

第二,集体所有权的客体

指的是该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动产没有特殊的问题

就不动产而言

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第三,集体所有权的内容

是指集体对其所有的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见集体所有权的内容

包括了所有权的各项主要权能

但是某些权能

比如说对土地所有权的处分权是受到限制的

也就是说集体的土地

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进行转让

第四,集体所有权的行使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约

并且依照法定的程序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要注意

必须依法实行民主管理

对于重大事项由集体成员依法定程序

作出民主决定

为了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促进集体经济的稳定发展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

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据法律和章程

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的行使

和其他重大事务处理

所享有的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等权利

《民法典·物权编》第261条第二款

从5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三、私人所有权

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并列的是私人所有权

它指的是自然人个人依法对其

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权利

以及私人投资者投资到各类企业中

所依法享有的出资人的权益

私人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私人所有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

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等

第二,私人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十分宽泛

《民法典·物权编》第266条的具体列举为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

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物权编》第267条规定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三,私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多样

既可以是合法的劳动

也可以是投资或者继承赠与等

第四,私人所有权的内容广泛

它包括私人对其动产和不动产

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合法的范围内

私人对其财产可随意地处理

只要其行使所有权,不构成权利滥用

未损害他人利益,未违背公序良俗

物权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1.1物权概述

--物权概述

-1.2 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

-1.3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

-1.5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物权公示的方法: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1.6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

-1.7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行使

-1.8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第一章 作业

第二章 所有权

-2.1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概述

-2.2所有权的种类

--所有权的种类

-2.3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

-第二章 作业

第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3.2专有权

--专有权

-3.3共有权

--共有权

-3.4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

-第三章 作业

第四章 相邻关系

-4.1相邻关系概述

--相邻关系概述

-4.2相邻关系的类型

--相邻关系的类型

-4.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4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违反相邻关系的后果

-第四章 作业

第五章 共有

-5.1共有概述

--共有概述

-5.2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

-5.3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

-5.4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五章 作业

第六章 用益物权

-6.1用益物权概述

--用益物权概述

-6.2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6.3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6.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6.5居住权

--居住权

-6.6地役权

--地役权

-第六章 作业

第七章 担保物权

-7.1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概述

-7.2抵押权

--抵押权(一)

--抵押权(二)

-7.3质权

--质权

-7.4留置权

--留置权

-第七章 作业

第八章 占有

-8.1占有概述

--占有概述

-8.2占有的分类

--占有的分类

-8.3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8.4占有的效力

--占有的效力

-8.5占有的内容

--占有的内容

-8.6占有的保护

--占有的保护

-8.7占有的消灭

--占有的消灭

-第八章 作业

所有权的种类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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