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环境污染事件与应急响应 > 第四章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 第三节 环境应急管理法定职责 > 4.3环境应急管理法定职责
第三节 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 处置 遵循一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如“预防为主”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污染者负担”
“协同作用” “谁污染谁承担 谁得利谁支付 谁受害谁救济”
体现了事故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 规章依据上述原则
对事故责任方 政府 环保等部门都赋予了一定的法定职责
政府是环境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 职能部门是组织实施主体 企业是防范和处置主体
事故责任方有预防 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接受调查 赔偿等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有启动应急预案 控制污染 信息发布等职责
环境保护部门有开展应急监测 通知通报 协助政府做好应急处置等职责
政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应急工作
一 政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法定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各级人民政府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 预警
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与应急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 负有法律职责
(一) 制定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培训制度 开展应急演习
对风险源进行监控以及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等预防与准备。
(二) 监测与预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体系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 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 分别为四级 三级 二级和一级警报
颜色依次为蓝色 黄色 橙色和红色
所以 红色预警是最严重的预警
(三) 突发事件发生后 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四) 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发布信息
及时向毗邻区域通报有关情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
并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给上一级人民政府
当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相邻地区时
事发地人们政府应及时通知相邻县 市 省或国家
(五) 事后评估与重建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
地方人民政府应该积极组织恢复与重建工作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
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防止发生自然灾害 事故灾害 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 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
履行统一领导职能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 生活 工作和社会秩序
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那么企业事业单位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有哪些法定义务呢
二 企业事业单位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法定义务
(一)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有环境风险隐患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比如 从事易燃易爆物品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运 使用的企业
(二) 采取防范措施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防范
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比如 生产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防止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三) 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应急演习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
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习
(四)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 应积极处置
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
必须采取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五) 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拨打12369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也可以通过110 119 公共举报电话 网络 传真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报告
当事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污染危害时
企业事业单位应及时进行通报 并接受调查处理
(六) 赔偿损失
事故造成公有和私有财产损失的 事故责任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 有责任排除危害 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 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 有责任排除危害
受到固体废物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 有权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责任人逃匿的 依法拍卖其财产 用于赔偿
三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法定职责
那么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 预警 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与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 有哪些职责呢
(一) 向本级人民政府 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及向相关部门 毗邻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及时通报
当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 应向其他部门通报
可能波及相邻地区时 应及时通知毗邻地区环境保护部门
被通报的环境保护部门 接到通报后 视情况及时报告本级政府
(二) 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当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 环境保护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污染源和周围水
大气等环境的监测工作 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 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谢谢大家!
-第一节 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概念
-第一章第一节作业
-第二节 环境应急管理主要内容
-第一章第二节作业
-第三节 环境应急管理基本法律依据
-第一章第三节作业
-第四节 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现状
--李干杰:继往开来 砥砺前行 谱写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壮丽华章
-第一章第四节作业
-第一节 莱茵河概况
--2.1莱茵河概况
-第二章第一节作业
-第二节 震惊世界的莱茵河水污染事件
-第二章第二小节作业
-第三节 莱茵河水污染事件的损失
-第二章第三小节作业
-第四节 莱茵河水污染事件事故责任赔偿
-第二章第四小节作业
-第五节 莱茵河水污染事件的危害
-第二章第五小节
-第六节 莱茵河水环境治理
-第二章第六小节作业
-第一节 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第三章第一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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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二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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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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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四小节作业
-第五节 水污染事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是什么?
-第三章第五小节作业
-第一节 建设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第四章第一小节
-第二节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内容
-第四章第二小节作业
-第三节 环境应急管理法定职责
-第四章第三小节作业
-第一节 环境风险管理
-第五章第一小节作业
-第二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第五章第二小节作业
-第三节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
-第五章第三小节作业
-第四节 环境应急能力
-第五章第四小节作业
-第一节 伦敦烟雾事件的背景
-第六章第一小节作业
-第二节 伦敦烟雾事件是如何发生的?
-第六章第二小节作业
-第三节 造成伦敦烟雾事件的原因有哪些?
-第六章第三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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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四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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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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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八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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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一小节作业
-第二节 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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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责任追究
--第九章第三小节作业
-第四节 恢复重建
--9.4恢复重建
--第九章第四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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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一小节作业
-第二节 天津大爆炸事件是如何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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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天津大爆炸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章第三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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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天津大爆炸事件对环境的影响有哪些?
--第十章第五小节作业
-第六节 天津大爆炸的教训和启示
--第十章第六小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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