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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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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在前面我们讲到

专利审查很重要的内容

是判断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是否具有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

也就是在专利领域

常常提到的“三性”

下面我们来逐一讲解

一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

不属于现有技术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申请日以前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

提出过申请

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

或者公告等专利文件中

判断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

是否具有新颖性

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 是否属于现有技术

第二 是否属于抵触申请

现有技术是指

申请日以前

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包括在申请日以前

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在国内外公开使用

或者以其他方式

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这里说的其他方式

包括演讲 报告 发言 授课 口头交谈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

处于能够为公众所获知的状态

并包括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到

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

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

不属于现有技术

包括受保密规定

或保密协议约束的情况

还包括社会观念

或商业习惯上

被认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

即默契保密的情形

抵触申请是指申请日以前

已经有单位或者个人

就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

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

由于存在早期公开

在先申请在授予专利权之前

被撤回 视为撤回 被驳回

或者在授予专利权之后被放弃

被宣告无效

都不会影响其作为抵触申请的效力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言

因为实用新型专利

在授权后才会公开

所以只有在先申请被授权后

才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但是

同样

一旦在先申请被授权并公开

其作为抵触申请的效力

也不会因为该实用新型专利权

被放弃或被宣告无效而消失

新颖性的审查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 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进行新颖性判断时

首先应当判断

被审查的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

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

是否实质上相同

如果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

公开的内容相比

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

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

实质上相同

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

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

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

则认为两者为相同的发明

或实用新型

第二

单独对比

新颖性的判断

是以一项权利要求为基础的

也就是说将一项权利要求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判断

不能进一步拆分

同时

所进行比较的现有技术

也必须是独立存在的

不能将两份以上对比文件上

记载的技术内容组合起来

形成一个技术方案

用来判断一项权利要求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是否具有新颖性

二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

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需要注意的是

新颖性判断和创造性的判断

有一个逻辑上的递进关系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

只有在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

才会考虑是否具备创造性的问题

另外

是否具有创造性

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

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也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是指一种假设的“人”

假定他知晓申请日之前

发明所属技术领域

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

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

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

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

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

统一审查标准

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下面

我们重点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

也就是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

相对于现有技术

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实践中通常采用

“三步骤”的模式进行

第一步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即现有技术中

与要求保护的发明

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

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

首先要考虑

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

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首先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

有哪些区别特征

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

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

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

是否显而易见

这里是将现有技术作为一个整体

来确定若干现有技术的结合

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

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上

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

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

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对比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判断

我们会发现

新颖性的判断

是将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

与单独一项现有技术相比较

逐一判断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

是否被现有技术所披露

这种判断相对较为客观

结论也较为确定

创造性的判断则不同

创造性的判断

是将现有技术作为一个整体

以此为基础来判断

发明专利申请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和显著的进步

也就是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

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

主观因素的影响

即使《专利法》为了避免

或减少主观因素影响

已经拟制出这样一个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概念

三 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

必须能够在产业上

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产业上能够制造

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

是指符合自然规律

具有技术特征的

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

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是指在申请日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可以预料到

该专利申请产生的

经济 技术和社会效果

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

判断实用性时

应当遵循下面两个原则

第一

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所公开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

而不仅仅局限于

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

第二

是否具有实用性

与所申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

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

通常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包括

无法再现 违背自然规律

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无积极效果等

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

应当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之前

首先进行判断

也就是说

三性的判断顺序应该是

首先判断实用性

接下来判断新颖性

最后判断创造性

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课程列表:

课程先导片

-课程先导片

第一讲 打开知识产权之窗: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开场白

--第一讲 开场白

-第一讲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

-第一讲 第二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概念

--第二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概念

-第一讲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本讲测试题

第二讲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第二讲 第一节:全球化与知识产权

--1.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

-第二讲 第二节:WIP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1. WIPO及其全球知识产权法律框架

--2. 专利合作条约(PCT体系)

--3.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4.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

--5. WIPO ADR(替代性争议解决)

--6. 何隽老师与吕国良老师的交流对话

-第二讲 第三节:WTO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反思

--1. 《TRIPS协议》的历史

--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中的WTO与WIPO

--3. 《TRIPS协议》的特点

--4. 全球化时代的贸易与知识产权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1:WTO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

-补充阅读材料-2: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走向

第三讲 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风险与保护机制

-第三讲 第一节:大数据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

--第一节:大数据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

-第三讲 第二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讲 第三节: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应对

--第三节: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应对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立法

第四讲 什么是专利?:专利权特征与专利保护期

-第四讲 第一节:专利权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专利权概念和特征

-第四讲 第二节:专利保护期

--第二节:专利保护期

-第四讲 第三节:专利信息

--第三节:专利信息

-本讲测试题

第五讲 谁拥有专利?: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与专利权归属

-第五讲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第五讲 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第五讲 第三节: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例

--第三节: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六讲 如何获得专利?: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和授权条件

-第六讲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六讲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六讲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第六讲 第四节: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第四节: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本讲测试题

第七讲 生物科技产业:基因专利与生物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七讲 第一节:基因专利介绍

--第一节:基因专利介绍

-第七讲 第二节:中国生物科技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二节:中国生物科技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七讲 第三节:专利海外布局及案例讨论

--第三节:专利海外布局及案例讨论

-第七讲 第四节:基于专利大数据的基因专利保护研究

--第四节:基于专利大数据的基因专利保护研究

-本讲测试题

第八讲 如何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权侵权判定及案例

-第八讲 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三节:扩展讲座 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及研究

--1. 何老师介绍讲座内容

--2. 森教授讲座:知识产权对日本经贸和企业的影响

--3. 森教授讲座:日本知识产权案例及国际专利申请

-本讲测试题

第九讲 制药产业:药品专利制度与印度药品专利案例

-第九讲 第一节:《我不是药神》与药品专利问题

--第一节:《我不是药神》与药品专利问题

-第九讲 第二节:药品专利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药品专利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九讲 第三节:影响印度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要案件

--第三节:影响印度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要案件

-本讲测试题

-补充阅读材料:WTO中的药品知识产权

第十讲 如何理解商标的显著性?:商标法基本原理及案例

-第十讲 第一节: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第一节: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第十讲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

-第十讲 第三节:未注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第三节:未注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第十讲 第四节:老字号商标共存问题

--第四节:老字号商标共存问题

-第十讲 第五节:服饰产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第五节:服饰产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第十讲 第六节:扩展讲座 亚洲知识产权及商标法

--1. 何老师介绍讲座内容

--2. 刘孔中教授讲座:为什么研究亚洲知识产权

--3. 刘孔中教授讲座:亚洲商标发展情况及特色商标保护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十一讲 如何理解作品的独创性?:著作权基本原理及案例

-第十一讲 第一节:作品与独创性

--第一节:作品与独创性

-第十一讲 第二节:试题解析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第二节:试题解析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第十一讲 第三节: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动态视听内容

--第三节: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动态视听内容

-第十一讲 第四节: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著作权

--第四节: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著作权

-第十一讲 第五节:如何判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第五节:如何判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第十一讲 第六节:同人作品创作如何避免著作权风险

--第六节:同人作品创作如何避免著作权风险

-本讲测试题

第十二讲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案例

-第十二讲 第一节: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1.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类型

--2. 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

--3.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第十二讲 第二节:视频聚合平台的侵权认定

--开场白

--1. 腾讯诉千杉案

--2. 案件的讨论分析

-第十二讲 第三节:音频播放平台的侵权认定

--1. 陈某诉腾讯案

--2. 案件的讨论分析

-本讲测试题

课程结语

-课程结语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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