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知识产权法律及实务 > 第十二讲 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案例 > 第十二讲 第一节: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 2. 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
前面我们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承担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类型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网络环境中
涉嫌侵权的作品数量非常庞大
已经超出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控制能力
如果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
对其网站上的海量作品都进行审查
势必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担过重
进而影响整个产业的正常发展
为了保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1998年美国制订的《数字千年版权法》中
首次设置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是指为网络用户提供
单纯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对其网站上存储的侵犯著作权的作品
可以免责的一种法定规则
在我国2006年制定的2013年修改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
同样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多重避风港保障
第一 传输服务的避风港
(第20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对象的指令
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
或者对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提供自动传输服务
如果具备下列条件
1 未选择并且未改变所传输的作品
2 向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该作品
并防止指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
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 自动存储的避风港
(第21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提高网络传输效率
自动存储从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获得的作品
根据技术安排自动向服务对象提供
如果具备下列条件
1 未改变自动存储的作品
2 不影响提供作品的原网络服务提供者
掌握服务对象获取该作品的情况
3 在原网络服务提供者修改 删除或者屏蔽该作品时
根据技术安排自动予以修改 删除或者屏蔽
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 存储信息的避风港
(第2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
提供信息存储空间
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
如果具备下列条件
1 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
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联系人 网络地址
2 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
3 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
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侵权
4 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5 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
按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
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 搜索和链接服务的避风港
(第2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
提供搜索或链接服务
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
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的链接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明知或应知所链接的作品侵权的
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从上述四种形式的避风港
我们可以再次发现
设置“避风港”原则的立法目的
是为了保障网络产业的正常发展
可以说避风港原则力求在促进信息传播
与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而避风港原则的核心在于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权利人通知后
及时删除侵权信息
就可以享受“通知-删除”免责条款
如果权利人发现侵权情况
并正式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之后
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立即删除有关侵权内容或断开链接
那么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
网络服务提供者虽然可以“躲”在避风港中
但如果侵权行为非常明显
犹如红旗飘飘
那么就推定网络服务提供者
应当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
这里就提出了所谓的“红旗标准”
有了“红旗标准”就意味着
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
像是红旗一样飘扬
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能视而不见
从法律上来说
属于“应当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
不能以不知道侵权为由
来推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可以说“红旗标准”是对避风港原则的一种补充
“红旗标准”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
需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不能对非常明显的侵权内容或者链接
采取不闻不问的“驼鸟政策”
否则就会被认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不再享有“避风港原则”的庇护
而要对用户或者第三方的直接侵权
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开场白
--第一讲 开场白
-第一讲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
-第一讲 第二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概念
-第一讲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本讲测试题
-第二讲 第一节:全球化与知识产权
-第二讲 第二节:WIP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第二讲 第三节:WTO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反思
-本讲测试题
-第三讲 第一节:大数据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
-第三讲 第二节: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讲 第三节: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应对
-本讲测试题
-第四讲 第一节:专利权概念和特征
-第四讲 第二节:专利保护期
-第四讲 第三节:专利信息
--第三节:专利信息
-本讲测试题
-第五讲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第五讲 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
-第五讲 第三节: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六讲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申请
-第六讲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二节:专利审查
-第六讲 第三节: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第六讲 第四节: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本讲测试题
-第七讲 第一节:基因专利介绍
-第七讲 第二节:中国生物科技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
-第七讲 第三节:专利海外布局及案例讨论
-第七讲 第四节:基于专利大数据的基因专利保护研究
-本讲测试题
-第八讲 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及案例
-第八讲 第三节:扩展讲座 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及研究
-本讲测试题
-第九讲 第一节:《我不是药神》与药品专利问题
-第九讲 第二节:药品专利制度的特殊规定
-第九讲 第三节:影响印度药品专利制度的重要案件
-本讲测试题
-第十讲 第一节:商标的显著性问题
-第十讲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
-第十讲 第三节:未注册驰名商标如何保护
-第十讲 第四节:老字号商标共存问题
-第十讲 第五节:服饰产品的商标侵权问题
-第十讲 第六节:扩展讲座 亚洲知识产权及商标法
--3. 刘孔中教授讲座:亚洲商标发展情况及特色商标保护案例
-本讲测试题
-第十一讲 第一节:作品与独创性
-第十一讲 第二节:试题解析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第十一讲 第三节:如何保护网络游戏的动态视听内容
-第十一讲 第四节:如何保护卡通形象的著作权
-第十一讲 第五节:如何判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第十一讲 第六节:同人作品创作如何避免著作权风险
-本讲测试题
-第十二讲 第一节: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第十二讲 第二节:视频聚合平台的侵权认定
--开场白
-第十二讲 第三节:音频播放平台的侵权认定
-本讲测试题
-课程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