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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投资银行的监管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云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陈永忠老师

欢迎大家走进

投资银行学课程

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

投资银行的风险监管

政府管理部门从宏观层面

对投资银行整个行业的风险

进行管理

我们称为

投资银行的风险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均遵循一定的目标和原则

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决定了监管部门将采取

什么样的监管措施

根据国际证券监管组织

IOSCO颁布的

《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投资银行的监管目标

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

维护投资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由于投资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

且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

一旦投资银行发生危机

可能导致整个金融市场动荡

进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政府的任务就是促使

投资银行在法定范围内稳健经营

降低和防范风险

提高投资银行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是

促进投资银行开展公平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只有通过竞争

才能提高投资银行的工作效率

改进服务质量

降低服务成本

监管一方面要保护

投资银行的机会均等和平等地位

另一方面要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力求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上

促进投资银行公平竞争

第三是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是投资银行的服务对象

只有尊重投资者

保护其合法权益

才能使其建立信任和信心

而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

是金融市场和投资银行

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与出资者

是投资银行的服务对象

他们对投资银行的信任和信心

是证券市场与投资银行

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为了赢得这种信任和信心

必须对投资银行进行监管

防止其误导

欺诈或操纵等行为发生

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银行业的监管遵循一定的原则

具体来说有六个方面

第一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资本市场中

交易双方应该处于公平地位

所有投资者都公平地

获得有关公司的信息

市场的信息

公平地获得交易的机会

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原则下 反欺诈

反对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

反对大户垄断等

成为重要的市场制度

第二 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监管当局

公正地对待市场参与各方

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

在具体监管实践中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不循私枉法

在处理违规事件时 一视同仁

不采用双重标准 不私下处置

由此原则出发

相应地要求监管人员立场公正

不得从事证券交易

不得接受不正当利益

第三 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要求投资银行真实

准确 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

尤其是在证券发行

和投资产品销售过程中

必须对投资者充分揭示

潜在的风险因素

不得在信息披露中出现虚假陈述

重大误导和遗漏

第四 依法监管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强调了

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良好的法律制度

来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使得监管当局各项监管措施有法可依

依法监管原则是公平原则的具体延伸

第五 统一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监管原则体现的是

国家对投资银行的集中监管

此举保证了

投资银行监管的强制性和严肃性

但同时 也需要投资银行的自律管理

即实现投资银行的自我约束

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第六 安全性与效率性相结合的原则

监管是有成本的

过度监管会降低投资银行的效率

扼杀投资银行的正常竞争

因而

正确把握监管的边界

也就是监管的度 就显得非常重要

既不能过度宽松

而降低投资银行的安全性

又不能过度严厉

而影响投资银行的效率

我国对投资银行的监管

处于由过于严厉的监管体系

转向适度监管

从而促进投资银行提高效率的阶段

根据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各个国家采取的监管模式不尽相同

目前主要有三种监管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集中监管”

集中监管模式

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

设立隶属于政府的

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

对投资银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

而各种自律性组织

只是起到协助性的作用

这种监管体制被美国

日本 韩国等国家所采用

我国也是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监管

集中监管模式的特点是

一 具备较为完善的

投资银行监管专门性法律

二 通过全国性的专门监管机构

作为监管主体 权利高度集中统一

集中监管模式的优点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 集中监管模式下

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法规

使证券行为和投资银行业务有法可依

能够有效地提高监管的权威性

和监管的深度及广度

其二 由于存在全国性的监管机构

避免了地方政府的掣肘

保证了监管标准的一致性

和监管执行的公平性

其三 监管者的地位超脱

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护

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但是 集中监管模式也有其缺点

具体体现在

一 由于监管者超脱于市场

往往使得监管脱离于实际

跟不上市场的变化

出现监管滞后的问题

二 由于监管者的利益

于防止违规

因而容易出现

阻碍市场发展的过度监管

而且由于监管者具有较高的政府地位

因此 这种过度监管的可能

更加容易成为现实

三 由于监管当局掌握政府资源

有足够的能力和财力

在某些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出手相助

成为问题金融机构的最后拯救者

此举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增加证券经营机构的冒险意识

第二种模式是自律监管模式

自律监管模式是指国家

除了颁布某些必要的立法之外

较少干预投资银行

主要是通过投资银行业

自律组织和投资银行

自身进行自我监管

实行这种监管体制的国家或地区

主要有英国 荷兰 爱尔兰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其一 通常没有制定专门规范

投资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

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律法规

来调整和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

其二 自律监管模式下

不设立专门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

而是依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等

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管

自律性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

第一 更为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

在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

不压抑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

第二 由于行业自律组织

更加贴近市场

在信息资源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

因而使制定的监管规则

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高的效率

同时在处理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方面

更有效率

第三 自律组织在利益方面

与投资银行是一体的

不像监管机构与被监管者那么对立

因而在政策制定 事件处理时

会更多地考虑经营机构的利益

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的经营积极性

自律监管模式的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

具体体现在

其一 监管的力度不够

这是因为行业自律组织

毕竟缺少法律保障的监管权力

同时相关监管立法的缺少

也会影响监管的权威性

其二 由于自律组织

与被监管者是一体的

因此 往往对自律性组织成员

有所庇护

不利于公平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其三 自律性组织的存在

有可能进一步架空政府

由此带来法律漏洞和监管真空

第三种监管模式是综合监管模式

综合监管模式是集中监管模式

与自律监管模式两者相互渗透

相互结合的产物

它既设有专门的立法

和政府监管机构来进行集中监管

也强调自律性组织的自律监管

综合监管模式较好地结合了

集中监管模式

与自律性监管模式的优点

一方面强调监管机构的权威性

和地位的超脱性

强调监管法律的完备性

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

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

减少政府的监管缺失和监管不当

种模式各自有其优缺点

各个国家一般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

主动的进行选择

从各个国家的监管实践来看

综合监管模式是其发展趋势

从监管的内容上看

政府部门对投资银行的监管

主要分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审慎性的监管

主要是针对投资银行本身的

其内容包括

投资银行准入的监管

投资银行业务监管

和投资银行的退出监管

第二个方面是投资者保护监管

主要是针对投资者关系的保护政策

其内容包括 信息披露制度

对不正当交易的监管和证券市场监管

本章最后

我们要了解和掌握的一个内容是

次贷危机后投资银行监管政策的变化

2008年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

全球经济与金融市场

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

暴露出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

金融监管制度的缺陷

尤其是集中在对金融衍生品

和投资银行的监管方面

在次贷危机爆发前

出于对分权和制衡的崇尚

美国一直坚持分散的分业监管模式

1933年美国颁布了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该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业

进入了分业经营模式阶段

1999年美国通过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废除了1933年的法案

标志着美国金融进入

混业经营阶段

但是 相应的监管仍然延续了

分业监管模式

美国的监管机构

包括美联储 存款保险公司

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多个机构

从而引起了监管机构之间的

监管标准不一致

造成监管重叠

与监管“真空”现象并存

此外 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的

反应比较迟缓和滞后

没有一个监管机构负责

监控整个金融体系的

全面市场风险状况

2007年6月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就开始酝酿

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

不久 美国便爆发了次贷危机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

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思想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总体而言

加强监管成为国际共识

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利益

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2008年3月31日

美国正式公布了

新的金融监管改革计划

《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

该蓝皮书被视为自上世纪

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以来

美国规模最大的一次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该蓝皮书提出了针对

美国信贷和住房抵押市场的短期建议

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中期建议

以及将美国金融监管

转向目标导向的监管模式的长期建议

蓝皮书认为

目标性监管模式

是未来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最优选择

并且提出了新的三大监管目标

第一 市场稳定性监管

即保障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第二 审慎性金融监管

即专门成立审慎金融监管局

负责对特定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第三 商业行为监管

主要是为市场实务制定行为标准

同学们 本次课程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投资银行学课程列表:

第一章 投资银行概述

-1.1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

--1.1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

-1.2投资银行的存在形式和组织形式

--1.2投资银行的存在形式和组织形式

-1.3投资银行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1.3投资银行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第一章 投资银行概述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

-2.1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有限公司

-2.2公开上市的动机

--2.2公开上市的动机

-2.2.2公开上市的弊端

--2.2.2公开上市的弊端

-2.3首次公开发行与股票上市

--2.3首次公开发行与股票上市

-2.5股票上市

--2.5股票上市

-2.6股票发行定价

--2.6股票发行定价

-2.7买壳上市

--2.7买壳上市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与股票发行

第三章 上市公司再融资

-3.1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

--3.1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

-3.1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下

--3.1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下

-3.2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

--3.2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

-3.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上市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3.4上市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3.5再融资的承销风险

--3.5再融资的承销风险

-第三章 上市公司再融资

第四章 债券的发行和承销

-4.1债券的基本知识

--4.1债券的基本知识

-4.3公司债券及债券交易

--4.3公司债券及债券交易

-第四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五章 公司并购

-5.1并购的概念和类型

--5.1并购的概念和类型

-5.2公司并购的动因

--5.2公司并购的动因

-5.3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5.3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5.4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

--5.4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

-5.5杠杆收购

--5.5杠杆收购

-5.6反收购策略

--5.6反收购策略

-5.7要约收购

--5.7要约收购

-第五章 公司并购

第六章 资产证券化

-6.1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

--6.1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

-6.2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类型

--6.2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类型

-6.3证券化的优势与风险分析

--6.3证券化的优势与风险分析

-第六章 资产证券化

第七章 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

-7.1投资银行的风险来源

--7.1投资银行的风险来源

-7.2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

--7.2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

-7.3投资银行的监管

--7.3投资银行的监管

-第七章 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

7.3投资银行的监管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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