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国际税收网链上的舞者 > 第八章 国际税收协定 > 第八章习题 > 1.6 国际税收利益相关方
上次课
我们讲了国际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这一次课我们就来看看
国际税收竞技场上的利益相关方
国际税收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
各国政府 广大的纳税人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联合国
和20国集团等相关的国际组织
企业经理与税务顾问
还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首先看一下各国政府
税收收入是各国政府
实现其职能的基础性收入来源
没有税收收入 政府就会瘫痪
而随着国际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际税收方面的收入
对于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要
尤其在1997和2007年两次经济危机后
各国在国内都采取了
减税和增加财政支出的
扩张性财政政策
税收收入的减少和财政支出的增加
使得各国政府在收支上捉襟见肘
于是
各国政府自然把眼光从国内转向国外
更多地关注国际税收收入方面
与此同时 从税负公平的角度看
一般来说 一国政府希望保持国内经营
与跨国经营间的税负均衡
国际双重征税会造成
跨国经营税负高于国内经营
既不公平 也不利于国家的对外投资
而避税行为会使跨国经营的税负
低于国内经营
资本为了追逐利润会更多地转向国外
从而产生资本过度的资本外逃
当然 我们也并不能排除
特定发展阶段的国家
希望通过税收优惠
人为地制造一种
对跨国投资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从而更多地吸引投资
或更多地对外投资
各国政府就在加大征管力度
增加国际税收收入与吸引外来投资
促进对外投资的交织中
处于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状态
从而成为国际税收领域的
重要利益相关方
我们再来看一看广大的纳税人
包括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
一国要保持一定水平的公共产品
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需要一定规模的税收收入
而跨国纳税人避税
造成的每一分税收收入的损失
都要通过增加国内
纳税人的税收入来弥补
从这个意义上讲
纳税人从不从事跨国经济活动
都承受着国际税收带来的后果
所以 广大纳税人
也是国际税收的利益相关方
下面 我们再来看一下国际组织
当单个国家面对跨国纳税人的时候
就会有诸多问题难以解决
比如 税权的国别性
与纳税人多国经营性的矛盾
使得一国税务机关
难于获取跨国经营纳税人
全面的税收信息
而这些问题就有必要
由国际组织出面来解决
那么 各大相关国际组织
显然也就成为国际税收的
重要利益相关方
我们先来看一下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成员国的示意图示
深蓝的代表1961年
OECD成立时的创始国
浅蓝的部分是1961年以后
加入该组织的成员国
那我请大家仔细观察一下这张图
通过对这张图的观察
大家是否发现OECD的成员国
有一个较为共同的特点
对 OECD的34个成员国
除了土耳其和墨西哥以外
几乎清一色的是富国
包括了美国 英国 法国 德国 瑞士
加拿大等等 几乎你能想到的所有富国
而在亚洲
只有日本和韩国是OECD的成员国
也就是说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
OECD绝大多数成员国
都是人均国民收入
超过12476美元的高收入国家
这也就解释了
为什么上一次课我们说
OECD税收协定范本
主要代表发达国家利益
在国际税收方面
OECD下设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
以支持财政事务委员会
及其下属机构的工作
OECD的财政事务委员会的目标中
就包含了国际税收的各个方面
尤其是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该委员会主要致力于
推动双边税收协定的谈判
以及相关国内税法的设计
通过加强税收情报交换
征管互助等国际税收合作
以避免逃避税的发生等等
为了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
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
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
财政事务委员会还下设了
诸多的工作组来开展工作
通过多年来的努力
OECD在国际税收领域
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
第一开是OECD开发了
OECD税收协定范本等在内的各种范本
第一个最重要的范本就是
OECD的关于所得和财产的税收协定范本
1963年 OECD发布了这一范本的草案
而1977年OECD正式发布了
其税收协定范本
从1992年开始到2014年间
OECD多次对该范本作出了修订
OECD税收协定范本草案发布以后
在税收协定的谈签 解释
与执行方面都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力
世界上3000多个税收协定
有2500个左右是以OECD税收协定范本
为蓝本谈签的
OECD发布的第二个重要的相关范本
是2002年OECD发布了情报交换协议范本
并敦促离岸金融中心
承诺情报交换并签署情报交换协议
凡是承诺情报交换
并签署十二个情报交换协议以上
OECD就不再将其列为避税地
OECD在国际税收领域的
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是
开发了一系列的指南和国际标准
比如 1979年开发的转让定价指南
1995年OECD对该指南进行了修订
并多次作出了补充完善
再比如 在1998年
即1997年经济危机之后
OECD发布了反有害税收竞争报告
在其中提出了判定避税地的标准
而在2014年
OECD发布了自动情报交换标准
第三个方面
为政策的制定者 税务管理者
商界等各个方面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论坛
比如说 税收征管论坛
2016年5月 中国作为东道主
由国家税务总局
承办了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
来自44个国家的税务局长参加了大会
该论坛为税务官员最高级别的论坛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出席了大会并作了主题发言
再比如
透明度和税收情报交换论坛
反有害税收竞争论坛 等等
而OECD第四个方面的工作是
2013年 受20国集团的委托
开展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Project
我们经常管他叫BEPS项目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是对百年来国际税收规则
做出的最重大的变革
此外 为了扩大其影响力
OECD邀请俄罗斯加入该组织
其核心伙伴国还包括了
中国 印度 巴西 印尼 南非等
新兴经济体
OECD同时还与70多个非成员国
保持着密切的合作
所以OECD被称为思想库 富国俱乐部
非学术性大学
而其财政事务委员会
及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
甚至被称为税收联合国
我们来看一下
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图
刚才我们谈到的OECD
取得的丰富的成果
都是在OECD完善的税务组织结构框架下
取得的
大家看一下
OECD的各个工作组 各个论坛
和开展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等
都是国际税收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好 我们再来看一下
联合国的最主要的成果
联合国在国际税收方面
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是税收协定范本
而联合国的范本与OECD的范本不同
联合国的范本更倾向于
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所以他在题目之中就冠上了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协定范本
联合国的范本在1980年发布
2001年和2011年两次修订
而在联合国范本发布之初
正如我们刚才提到的
更多地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但是近年来
联合国范本大量引用OECD的范本
有着与OECD范本趋同的趋势
第二是
联合国发布了税收协定的谈判手册
有鉴于发展中国家对于税收协定
及其谈签过程的了解不足
联合国特别在2003年
发布了税收协定的谈判手册
以此作为发展中国家
谈签税收协定的一个基础和指导
联合国第三个方面的工作是
在2013年发布了转让定价手册
这也是因应OECD1979年
发布转让定价指南而发布的
下面我们就来对比一下OECD和联合国
在国际税收领域发挥的作用
第一
OECD和联合国
在国际税收领域的立场不同
OECD作为发达国家俱乐部
更倾向发达国家的利益
而联合国更注重
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第二 二者更新频率不同
我们看到OECD的税收协定范本
在1992年到2014年间频繁的更新
而联合国范本在1980年发布以后
只有两次更新
那就是在2001年和2011年
第三点 二者的代表性不同
虽然OECD是富国俱乐部
但它不单单代表着它成员国的利益
它还有核心伙伴国
还有与非成员国的合作
而且指的一提的是
OECD的总部 在国际税收方面
是有常驻办公人员的
而联合国则不同
联合国在国际税收方面
没有很多的常驻人员
联合国的工作机制是
它的国际税收专家委员会有25位专家
从2005年开始
这些专家每年在日内瓦召开一次会议
显然OECD在国际税收方面工作的支撑
要更有力
所以最后 OECD和联合国
在国际税收方面的影响力也就不同
显然由于上述的原因
OECD在国际税收方面的影响力
远远大于联合国的影响力
这也就是刚才我们为什么说
三千多个税收协定 有两千五百个以上
是以OECD税收协定范本
为基础而签订的原因
那么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
近年来在国际税收领域
越来越活跃的20国集团
20国集团现在大有取代8国集团的趋势
20国集团的成员涵盖非常广泛
代表性也非常强
该集团的GDP占全球经济的90%
而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额的80%
20国集团已经取代8国集团
成为全球经济合作最主要的论坛
随着国际税收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 20国集团
越来越关注国际税收问题
我们谈到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就是20国集团在2013年
委托OECD启动的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项目的最终报告
也获得了20国集团领导人的背书
20国集团在2015年的一项公报中指出
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
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
我们核准 G20/OECD税基侵蚀
与利润转移(BEPS)项目行动计划
中的一系列措施
广泛 持续地落实行动计划
是确保BEPS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
特别是在跨境税收裁定的情报交换方面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的背书
标志着重塑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努力
得到了国际政治层面的最高认可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
跨国企业经理人与税务顾问
在跨国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
跨国企业的经理人不得不关注
影响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
国际税收问题
那么税务顾问 作为跨国企业经理人
处理国际税收问题的重要参谋
其最主要的职责是什么呢
答案并不是避税
而是较为保守的税收筹划
也就是说
使跨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
不被征收高于预期的税收
所以有一句话叫国际税收不思进 先思退
最后 我们不得不看一下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往往倾向进行较为激进的税收筹划
政府为了应对激进的税收筹划
和避税行为
制定了非常复杂的反避税法规
而从目前的效果看
这些反避税法规并没能
完全消除避税和避税地的存在
个人和企业的避税机会还大量存在
我们来看一下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图示
大家仔细观察一下
在2014财年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
接近1200亿美元
这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这么多
那他们又通过较为激进的税收筹划
给跨国企业带来了多大的税收利益呢
这次课
我们了解了国际税收的利益相关方
那么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是如何交叉的
又对国际税收的利益相关方
造成了哪些影响呢
从下一次课开始
我们就来共同了解一下
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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