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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国际税收协定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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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国际税收协定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前面几次课

我们了解了国际反避税和反逃税

这一次课我们了解一下国际税收协定

我们先来看一下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

或者地区

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本着对等的原则 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

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

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涉及的主体划分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分为

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两个大类

凡是在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

签订的相互之间的税收协定

都属于双边税收协定

比如说中国和英国的《中英税收协定》

还有《中日税收协定》

《中美税收协定》等等

凡是两个国家以上签订的税收协定

都称为多边税收协定

比如北欧五国的“北欧条约”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

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

绝大多数都是双边的税收协定

按照涉及的内容划分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分为

特定的税收协定和一般的税收协定

两大类

凡是协定内容仅仅涉及到缔约国之间

某一单项业务的特定税收问题的

都称为特定税收协定

在传统的关税协定

海运 空运企业收入

避免重复征税的协定以外

还有一些专门处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

税收情报交换协议

处理税收仲裁问题的

欧盟税收仲裁公约等

再比如规范税收征管互助的

多边征管互助公约等等

这些都属于特定税收协定

而国际税收协定基本的内容主要包括

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就是预防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首先

税收协定划分了各项所得

并且明确了各项所得的概念

正如我们在前面章节所讲的

国际上所认可的

属于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所得

主要有四类

那就是生产经营所得 投资所得

财产所得和劳务所得

而第二个方面 在划分所得的基础上

税收协定为了预防重复征税

还划分了税权

协调了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我们在前面章节所讲到的

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

征税范围

以及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地位等问题

实际上都是通过税收协定规范

并且确立下来的

国际税收协定的第二个大方面的内容

是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在通过协调税收管辖权

以解决如何预防国际重复征税发生之后

税收协定还明确了

如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比如我们在前面谈到的抵免法

免税法 税收饶让等

就是税收协定这方面的重要内容

国际税收协定第三个方面的内容

是避免税收歧视

实行税收无差别的待遇

而税收无差别待遇

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国民待遇

是指缔约国一方的居民或者国民

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和有关条件

不应当比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或者国民

在相同情况下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

和有关条件有不同 更不能比其更重

由于跨国纳税人在投资和营业活动方面

有多种情况

所以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的

不同税收待遇

所以税收无差别待遇就包括了四个方面

是国籍无差别 常设机构无差别

支付无差别 以及资本无差别

国际税收协定的第四个方面的内容

就是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是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的有效手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

国际税收合作

在国际税收领域越来越重要

世界各国正积极拓展

国际税收合作的领域和方式

这就包括了税收情报交换

协助征收税款 文书送达等等

我们前面谈到的内容

到目前为止

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

是从1981年开始的

我国政府同日本政府

经过先后五轮的谈判

在1983年9月6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

《中日税收协定》

该协定于1984年6月26日起生效

这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税收协定

截至2016年6月底

我国已经签订了101个税收协定

此外 还与香港 澳门签订了

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与台湾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

另外 我国还签订了10个

税收情报交换协议

那么 这些国际税收协定

与国内法的关系又如何呢

从多数国家来看

多数国家是奉行税收协定具有

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这一原则的

我们曾经讲过

我国其实就奉行这一原则

而且在税收征管法里有相关的规定

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是这样处理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的

美国就是处理税收协定

和国内法关系的一个“特例”

在美国 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法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就有如下的规定

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

不因其是协定或者是国内法

而具有优先地位

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法发生冲突的时候

是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

普通原则来解决

这就很容易造成

我们曾经提过的美国“无视协定问题”

这也是世界各国非常反对美国的一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虽然税收协定优先

但是税收协定却不能干预

有关国家自主制订

或者调整 修改相应的税法

也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

提供比协定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就是超国民待遇

国际税收协定有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

那就是在欧盟

欧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际组织

在欧盟的范围内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超越国家的权力

在这一点上

实际上税收管辖权领域也有所体现

欧盟层面的一些税收法规 指令

或者是国家间的一些仲裁公约

是有着跨越国界的效力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

相当于各国之间的一种多边税收协定

而欧盟税收的一体化协调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积极的一体化协调

就是通过主动立法

来消除扭曲欧盟市场的因素

这种形式

需要欧盟全体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

在税收领域这种协调还比较少

另一种叫消极一体化协调

也就是通过限制成员国违反欧盟规则

尤其是阻碍商品 人员 服务

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的国内立法

来实现一体化的协调

与积极一体化协调相反

这并不是通过立法来实现

而是通过限制成员国不适当的立法

来实现

在欧盟的一些国际税收的规定当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近年来欧盟委员会的反政府补助调查

正如我们刚才所说的

欧盟在一定程度上

存在了超越国家主权的某些权力

最近几年

欧盟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的

反政府补助的调查

如果欧盟委员会认为成员国所指定的

一些政策构成了选择性的政府补助

并且这些政府补助会造成

对自由竞争秩序的扭曲和阻碍的话

欧盟委员会就可以针对该政府补助

发起调查 甚至宣布其无效

在最近几年中

欧盟委员会的政府补助调查

涵盖的范围很广

包括了我们上一节所学习的

预约定价协议

荷兰 卢森堡和爱尔兰都被调查过

我们在预约定价那节课中提到的

爱尔兰与苹果爱尔兰相关公司

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

也被欧盟委员会宣布非法

这就意味着

爱尔兰有可能要求苹果公司

补税达到80亿美元

而我们注意到

欧盟2013年以后发起的相关调查

大部分是针对美国的跨国公司进行的

虽然美国国内

也对苹果公司的避税行为人人喊打

参议院的相关委员会

甚至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查

发布了数百页的调查结果

但是那毕竟是要维护美国的税收利益

美国并不会眼睁睁地

看着肥水流入外人田

更不会把苹果公司的税收

拱手让给欧盟

于是

美国财政部在2016年2月

就致函欧盟委员会并且指出

欧盟委员会反补助的调查

虽然是基于欧盟的法律

但是其做法是不对的

欧盟的政府补助调查

用后出现的事物来解释前面的制度

并且调查大部分是针对美国跨国公司的

这就违背了一个合理性和比例性的原则

而且欧盟委员会通过调查

赋予了成员国国内法本来没有的征税权力

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最重要的是美国认为

美国与大部分欧盟国家

都签订有我们正在谈的

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但是美国和欧盟委员会作为一个整体

却没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所以欧盟委员会搞的调查

实际上会带来一个问题

美国和欧盟成员国签署的

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应该如何适用

这只是2016年2月份美国财政部正式给

欧盟委员会的发函内容

其背后的故事其实还很多

而国际税收也正是在这些国家

国际组织的竞争与合作的交织中

不断的演进和演化

在经济全球化 一体化的浪潮中

各大国际组织 各国政府和广大的纳税人

都难以避开国际税收的漩涡

历经一个学期的学习

我们共同学习了国际税收这门课程

也即将在交织着竞争与合作的

苹果公司避税的事件中结束这门课程

国际税收的收入

似乎也向苹果公司的logo一样

是一个巨大的并且甜得诱人的苹果

而国际税收这个苹果

也有一块最甜的部分

在信息不透明的暗色的国际税收世界中

被国际逃避税者偷偷地咬去了

我们的学习和努力

也正是为了使国际税收领域

有更多的人来关注

我们期待着国际税收变得更透明

而甜甜的一口苹果的分配也更公正

在这里

我非常感谢大家与我度过了一个

难忘的学期

同时

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家人 同事

还有智慧树的工作人员

在这门幕课的准备和录制过程中

给予我的全力支持与帮助

祝大家现在学业有成

未来事业有成

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去实践

世界很大 我想去看看

各国钱多 我想去赚赚的梦想

到那时 请你不要忘记

当你走出国门的一刹那

国际税收也就开始追随你左右

而用好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

会使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再次感谢大家

期待我们有缘再见

国际税收网链上的舞者课程列表:

第一章 导论

-1.1 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税收

-1.2 精彩纷呈的国际税收现象

-1.3 国际税收概念、研究范围、研究内容

-1.4 国际税收研究内容

-1.5 国际税收的形成与发展

-1.6 国际税收利益相关方

-第一章习题

第二章 税收管辖权

-2.1 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原则

-2.2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分类

-2.3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第二章习题

第三章 国家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3.1 国际重复征税概念、分类

-3.2 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影响及避免思路

-3.3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免税法

-3.4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抵免法

-3.5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抵免法

-3.6 国际税收饶让

-第三章习题

第四章 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4.1 约束居民税收管辖权惯例 ——自然人居民判定标准

-4.2 自然人居民判定标准2

-4.3 法人居民身份判定标准

-4.4 约束来源地管辖权惯例

-4.5 劳务所得约束标准2

-4.6 跨国营业所的约束标准1

-4.7 跨国营业所的约束标准2

-4.8 投资、财产所得约束标准

-第四章习题

第五章 国际避税与逃税

-5.1 国际逃避税问题及其影响、原因

-5.2 国际避税方法

-5.3 国际避税方法

-5.4 滥用税收协定

-第五章习题

第六章 国际避税地

-6.1 国际避税地概念、判定标准

-6.2 国际避税地形成、类型及特点

-6.3 国际避税地评价

-第六章习题

第七章 国际反避税和反逃税

-7.1 反避税一般措施

-7.2 反避税国际合作

-7.3 转让定价管理与合作

-7.4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7.5 预约定价

-第七章习题

第八章 国际税收协定

-8.1 国际税收协定

-第八章习题

8.1 国际税收协定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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