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国际税收网链上的舞者 > 第八章 国际税收协定 > 第八章习题 > 7.3 转让定价管理与合作
上一次课
我们了解了反避税 反逃税的国际合作
那么针对占避税总额60%的转让定价避税
各国税务机关应该如何对其进行调整
从而消除其避税的影响
这一次课
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采用哪种方法对跨国关联企业
利用转让定价形成的不合理的
一些收入和费用进行重新调整
可以说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方法
主要有以下几种
那就是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
成本加成法
还有利润分割法和交易净利润法
前三种方法主要是基于对价格的调整
因此我们又把他们叫做
传统的交易价格法
而后两种方法是通过对利润的分析
来确定使价格体现正常交易原则
是一种基于利润的方法
又称为利润法
我们首先看一下传统的交易价格法
第一个就是可比非受控价格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是将跨国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价格
与可比非受控企业
相同或者类似条件下的交易价格
也就是正常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以判定关联交易
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一种方法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了解一下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假设A和B两个企业是关联企业
作为卖方关联企业A向作为买方的
关联企业B销售产品
而C企业是企业B的非关联卖方
企业D是企业A的非关联买方
非关联卖方C与非关联买方D之间
也存在着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交易
那么我就请大家分析一下
作为可比非受控交易的有哪几种情况呢
第一种就是企业A向非关联的买方D
销售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
这属于非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第二种情况就是非关联卖方C向企业B
销售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
也属于可比非受控价格
第三就是非关联卖方C向非关联买方D
两个都是非关联方
销售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
那么以上三种情况
都属于可比非受控的交易
其价格可以接受
选择非受控交易与受控交易
是否具有可比性
是可比非受控交易价格法的首要条件
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下
判断一项非受控交易与一项受控交易
是否具有可比性
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就是被比较的交易之间的差别
不会实质性的影响到公平独立的价格
第二就是可以进行合理准确的调整
从而消除这些差别的实质影响
那么由于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是针对产品价格的一种调整
因此产品本身的可比性就尤为重要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应用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
可以应用于有形财产的交易
也可用于无形资产和集团内部劳务
等无形财产的领域
但是在有形财产领域应用是最广泛的
美国的转让定价规则给出了
对有形财产交易应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应当重点关注的可比因素
这一点可资我们借鉴
可比性分析因素的第一个就是
产品质量问题
比如说雅诗兰黛和大宝
显然就没有可比性
那什么又有可比性呢
宝马和奔驰就有可比性吗
所以产品的质量
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之中
是首先要考虑的
第二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合同条款
比如提供保证的范围和条件
销售或者购买的数量
信用条款 运输条款等等
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多买少算”
买一个相关产品和买一万个相关产品
显然其价格是不可比的
再比如包邮与不包邮
那么在国际的交易和贸易的情况下
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这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合同的条款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个方面就是市场的级次
比如是批发还是零售
而第四个方面就是交易所处的区域市场
第五个交易的时间
第六个与销售相关的无形资产
以及是否具有外汇风险
还有可供买方和卖方选择的替代产品
等等 等等因素
我们都需要逐一的进行考虑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
传统交易法的第二个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 也称为转售价格法
是指通过参考独立公司
在可比非受控交易中所获得的毛利
来确定一个受控的市场销售性质的公司
由其是指分销商 在关联公司进货时
所应支付的一个转让价格
再销售价格法涉及到两步交易
一步是关联企业A与关联分销商B的
关联交易
而另一步是分销商B对非关联客户的
再销售这种独立交易
再销售价格法的基本原理就是
关联的分销商B他的再销售价格
是正常价格
但之所以没有获得正常的利润水平
是由于关联分销商B从关联制企业A处
获得的关联购买价格
偏离了正常交易的轨道
因此 如果能够计算出关联分销商B
在正常交易条件下的利润水平
那么就可以根据正常的交易销售价格
来确定正常的购买价格
其公式是
分销的再销售价格-合理的销售利润
=正常的进价
就是关联的转让进价
我们再看一下在再销售价格法下
可以用来作为确定关联分销商B的
正常交易利润的可比交易有哪几种
第一个
就是关联企业A在销售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给非关联的分销商C的时候
在这种交易下C所获得的毛利水平
第二种情况
非关联供应商D卖给分销商B的时候
在这种交易下B所获得的
正常交易毛利水平
第三个就是非关联供应商D
卖给非关联分销商C这种交易
以及C所获得的正常毛利水平
采用再销售价格法 一般要求分销商
只是执行一般的营销工作
而不对用于再销售的产品
进行再加工或者增值
我们来看一下传统交易价格法的第三个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
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和费用这种方法
来确定受控交易的正常交易价格的方法
它是以某种受控交易中
财产或者劳务的提供者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给相关的购买者所付出的这个成本开始
然后加上根据其所履行的功能
和市场情况等等
确定的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适当利润
从而得出制造商或者是供应商
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
应当使用的正常交易价格
成本加成法的基本公式就是
正常交易价格=成本+成本加成率×成本
成本加成率=(销售价格-成本)/成本
那么根据成本加成法的概念
应用成本加成法有两个重要的基础数据
一个就是成本的确立
而另一个就是合理利润的取得
不同的企业成本结构是不同的
而成本的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因而需要对可比企业的成本
进行差异调整
使得加成率有一个共同的成本基础
而加成率的确定
主要采用合理的毛利水平
毛利率为可比非受控交易中
所获的这种毛利率
也就是指不扣除企业经营费用的毛利率
接下来 我们再来看一下交易利润法
所谓交易利润法
是指以非关联企业在可比非受控交易中
所获得的正常利润水平为基础
确定受控交易正常利润水平的方法
因为此类方法以利润为基础
同时又要求交易具有可比性
因此我们称之为交易利润法
OECD推荐的交易利润法主要包括
利润分割法和交易净利润法
同时OECD认为交易利润法只是近似于
正常交易原则的转让定价方法
实际上在方法的选用上
优先选用传统价格法
那我们就来先看一下
交易利润法的第一个 利润分割法
利润分割法
是通过对可比独立企业从事某项
或者多项交易所预期的能实现的利润
进行分割
来寻求减少关联交易特殊关系
对利润影响的一种方法
利润分割法首先确认关联企业
进行受控交易所产生的利润
然后将这些利润在经济有效的基础上
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
也就是利润分割一般要进行两个大步骤
一是
确定用于关联企业分配的合并利润
二是 依据某些经济有效原则
对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
而利润分配
必须要考虑每个参与交易的关联企业
所执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
交易利润法的第二个方法就是
交易净利润法
交易净利润法是通过将集团内部
关联企业
在受控交易中获得的净利水平
与那些从事可比交易的独立企业
所获得的净利水平两者之间进行比较
从而确定受控交易
正常交易价格的一种方法
净利水平通常与某种适当的基础相关
比如说销售额 成本或者是资产等等
在实践操作中
经常用销售净利润率 成本净利润率
资产净利润率等等指标
来衡量净利润率水平
通过这种比较
来分析关联企业间的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好 这一次课我们探讨了转让定价
调整的几种方法
那么各国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又有哪些规定
又需要进行哪些国际合作呢
下一次课
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问题
-第一章习题
-第二章习题
-第三章习题
-第四章习题
-第五章习题
-第六章习题
-第七章习题
-第八章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