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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在线视频

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

下一节:13.保险种类-多元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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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同学们好

欢迎来到家庭理财在线课程

上一讲我们讲到了

保险的基本原理

那么我们来继续看保险合同

合同从保险法律来讲

那么它

它规定了我们保险投保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以及保险公司运行过程中

所遵循的法律规定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

保险权利义务的关系

这一句话就说明他们是保险的主体

那么什么是投保人呢

就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

负保险费义务的人

也就是去交费

缴纳保险费的人

那么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它与投保人订立合同

也按照合同的约定

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对保险法规定和保险人他

投保人一定是具有给付能力 对吧

然后因为它被保险人买了保险

保险合同的特征

有这样几个

要大家理解

一个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

是对等的

缴纳保费与承担责任

或者说保险公司

已接收保费与承担理赔责任

是相对应的

那么它的最大诚信合同

就是刚才给大家讲到了

保险的基本原则里面

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来说

都要遵循诚信的原则

对于投保人来说

他要把被保险人的情况

如实的告知保险公司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

那么他要把保险专业的条款

尤其是如实告知情况

不能让保险人代签字等等这些

违约的情况都要如实的告诉投保人

也让投保人按照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进行投保

那么什么叫附和合同呢

保险合同的特征叫附和合同就是

那么保险合同它是保监会

统一印制的

经过事前审批的

那么这个合同呢

是保险投保人没有权利去更改

投保人是约定的这样一个合同书上

去签字和填写

保险合同的射幸合同

它的特征就在于

它的不确定性

我们前边也给大家讲到

投保以后能不能得到理赔呢

实际上投保人在投保之前

是不知道的

那么

只有在投保合同发生以后

被保险人

或者说保险公司约定的事故发生了

然后保险公司才按照约定的实际

约定的金额给予赔偿和补偿

所以这个合同就不像我们购买

货物一样

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

一定是能够得到货物的

这样的一个产品的

所以保险合同的履行

它是不确定的

也就是说

投保以后是不是发生理赔

是不确定的

那么对于要式合同来说

因为它是一个书面的法律的

正式合同

所以一般会通过双方书面的约定

来签字

在这里面给大家强调

保险合同的签字

一定要被保险人亲自的书面签字

不可以代签字

尤其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被保险人

投保人不可以代被保险人签字

子女是未成年的除外

保险合同的分类

我们看

按照它的标的性质

保险合同分成人身保险合同

和财产保险合同

按照保险的经济性质分为

给付性保险合同

和补偿性给付保险合同

那么这一点分类呢

就是能够大家明确的清楚

人生保险是给付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呢

是补偿性保险合同

保险的金额与价值的关系

保险分为足额保险

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就是如果说我们的爱车是30万

那如果我们PICC投保

保额是30万

那我们叫做足额保险

如果保额是20万

我们叫做不足额保险

如果保额是40万

那么就叫超额保险

那么超额保险

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因为我们不可能

因为保险产生的多余的额外的理赔

根据保险价值是否约定

把风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什么叫定值保险

比如说我们的古玩字画

那么等等这类保险

就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候

合同上约定

当保险事故发生

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价格理赔保险

这就叫定值保险

那么不定值保险呢

是大多数财产保险的主要的特征

比如说我们的住房汽车等等

那么它都是不定值保险

就是在保险投保的时候

它的保险价值跟保险发生事故

理赔的时候

它的价值是不确定的

那就是我们保险事故发生以后

以发生时这个被保险人

这个和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来测定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

按照保险的责任范围

把它分成特定风险的保险

和综合风险保险

那么特定风险保险就是说

保险公司它所理赔的风险责任

在它的合同中约定的

比如说死亡

比如说疾病

比如说风险

比如说冰雹风险 灾害风险

地震风险等等

那么

如果说它没有列明

是除什么什么以外的风险

那么我们把它叫做综合风险合同

那么显而易见

综合风险合同它的保险的范围

比特定风险合同的保险范围要广

所以价格要贵

那么根据保险主体

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什么叫原保险合同呢

就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

签订的合同

叫做原保险合同

那么保险公司

签订了这份财产保险以后

因为它的保额比较高

它可能将风险再转嫁

另外一家保险公司

那么这两家保险公司之间

签订的这样一个

这样的一个合约

就叫做再保险合同

比如说我们的神舟七号飞船

那么我们的PICC呢

又会找到另外一家公司去

给它一系列风保

那么这样我们把它叫做再保险合同

那这是我们保险合同的主要的分类

需要大家了解

保险合同的主体

这个也非常重要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当事人就是签订合同的人

一个是投保人

一个是保险人

那么投保人的话

他要签订保险合同

缴纳保险费

那么当然投保人他一定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而且他跟被保险人之间

一定要有保险利益

保险人就是我们法定的保险公司

法定的保险公司

它要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承担理赔责任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个是被保险人

一个是受益人

被保险人就是享受保险合同

保障的对象

于是我们给自己的身体

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

那么这时候呢

我们本人就是被保险人

那么同时自己也是投保人

那么受益人就是

受益人和被保险人指定

当保险公司

所规定的保险事务发生以后

保险公司通知

去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的这个人

就叫受益人

那么受益权它是一个期待权

也就是说在保险事故没有发生之前

受益人他都是书面的

因为他不可能

就是不一定产生受益权

但保险事故发生以后

受益人才能拿着保险合同去

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受益人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指定的

如果投保人指定保险受益人的话

那么一定由被保险人同意

书面的同意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是投保人如果指定和

变更受益人的时候

一定要被保险人书面指定

书面同意

因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

重要的关系人

就是没有他的生命体

那么这份合同就没有意义

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所以呢

投保人变更或者指定受益人的时候

一定要被保险人书面的同意

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

有两个阶段

一个阶段就是要约

一个是承诺

要约就是投保人填写好保险单

然后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

然后就完成了要约

承诺就是保险公司在

接受了保险人的投保以后

对保险人的保险单进行资格审查

认为他是可以投保

然后并且签发了保险单

然后盖章 签订了合同

这时候呢

就完成了保险公司的承诺

那么这时候我们就说

这个合同通过要约和承诺

两个阶段以后进行了订立

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

一个是投保人填写投保单

然后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以后

审查了保险单

然后保险人审核保险单以后

在保险合同上签字 盖章

然后并且返还给保险投保人保险单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和代理人

将保险单返还给投保人

然后在次日零时保险合同生效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保险合同的生效

是不同的概念

只有合同成立以后

保险投保人在签发了保险单

保险合同次日零时生效

保险合同的履行

那么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呢

因为是这样的

投保人因为他要及时缴纳保费

因为尤其是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

可能要缴纳若干年

那么每当保费到期的时候

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业务员催你

但是也可能不会催促

但是投保人一定要按时的

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然后要接受保险人的检查监督检查

比如说你的保险标的发生了变更

和发生了一些危险比较增加的事务

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

拒绝承保或者解除合同

当风险增加的时候

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

发生事故的时候要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的时候要尽全力抢救

产生施救费用

那么理赔的时候

要提供你所要求的证明

比如说你的投保单

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这里给大家介绍

保险投保人的重要义务里面

有一个尽力施救

就是当保险

比如说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

然后司机一定要尽力的去抢救现场

保护好现场

同时减少

尽力减少事故损失的发生

那么这个施救费用

因为抢救减少损失

而产生的施救费用

保险公司会在理赔款

另外支付给投保人的

那么保险人的义务是什么呢

及时签发保险合同

及时的赔偿和给付保险金

刚才讲到了依法支付施救的费用

检查费用

诉讼费用和其他的法律仲裁费用

拒绝承保的时候

要及时发给投保人承保书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信息

要进行保密

这些信息要给予保密

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复效

那么我们刚才说到

人生保险的保险合同

可能有若干年

那么当每年的保费到期的时候

投保人要及时的缴纳保费

那么如果说没有及时缴纳

过期了怎么办呢

有什么规定呢

这就是保险的宽限期

就是对于没有缴纳保险费的投保人

当保险公司在电话催告

或者说在通知交保费的情况下

那么有三十天的延长

交保费的期限

那么如果没有告知的话

可以有六十天的

这个宽限期的交付

那么所以我们把这点钱叫做宽限期

就是即使这个保险

这个期限已经过了保险的缴费期

但是仍然

保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那么如果投保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

或者说五

超过约定的保险期限六十日之内

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

如果没有支付保险费的

保险合同就中止

效力中止

那么中止就是说

这个合同已经失去了效力

没有了法律效力

那么为什么是中止呢

因为它还可以有复效的

这样的可能性

就是当投保人在补交保险费

和保险金的利息

那么投保人在被保险人体检合格

甚至被保险人在

中止不满两年时间内

那么都可以去申请复效

复效有四个条件

一个就是中止的期限不满两年

否则合同已经完全效力的中止了

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

指定的医院去体检

身体没有问题

体检合格

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和利息

保险合同的效力

自复效之日起

自杀条款重新开启两年

也就是说

保险复效申请两年之内

被保险人如果自杀的话

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那么保险合同就又可以申请复效

那么保险合同的终止

就是最终完全的失去效力

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个就是保险合同的效力

因为时间期限届满然后终止

保险合同因为双方的解除终止

保险合同因为违约

然后呢失去效力

保险合同因为履行而终止

还有保险合同的标的灭失

比如被保险人死亡

保险人的这个合同的终止

这个比较好理解

好 那么我们可以做几个练习题

来跟大家一起来练习

下列保险相关的要素的说法

错误的是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不能是同一个人

那么这是可以的

就是如果你自己为自己投保

那么如果你投保的是

意外伤害保险 疾病保险等等

都是可以的

那这时候呢

我们说是可以是同一个人的

那么以下保险关系

是保险关系人的是

我们说保险有两个主体

一个是它保险的主体是投保人

和保险人

它的关系人是受益人和被保险人

所以这里面它的关系人就是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关于人身保险的叙述正确的是

那么我们说这个

人身保险它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

作为保险的一种保险

那么人身保险的投保人的保险单

是按照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

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

伤残等等

这些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时

保险金

保险公司有权给付保险金的

新型人身保险

它具有投资功能和保障功能

后面给大家还讲到

那么人身保险的新型产品

它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就是它可以风险保障

另一部分它具有投资的收益功能

比如说我们的分红保险

就是在保险一方面是

产生了理赔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是

保险公司的经营

经营的红利可以分配给投保人

人身保险的保险

新型保险产品

包括分红保险 万能寿险

投资连结保险等等

那么他们都是保障帐户加分红帐户

二者相结合的

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

可能发生的事故

和相应的财产损失

产生赔偿金的责任

这是对的

保险费的数额

是同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费率的高低

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的

指保险金额越大

保险费率就越高

保险期限越长

保险费率也就越多

大家就可以去探讨这个问题

然后我们可以给大家探讨就是

那么随着年龄的

年龄的增大

然后被保险人岁数越大

那么保险费率是越高的

但是这里面保险金额越大

保险费率也越高

有的保险可以还是不确定的

投保人变更

受益人无需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

那么这当然是错的

就是我们说

如果因为投保

保险是被保险人的生命

作为保险标的的

所以呢

如果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话

一定要被保险人书面的同意

在财产保险中

保险标的的变更和相关的利息

是可以不用货币衡量的

那么这里面重点要强调

一定是能够用货币衡量的财产

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才可以理赔

比如说我们的精神损失

那么保险公司是不可以去保

也没办法去赔的

所以这句话也是错误的

保险合同中止后

申请复效的条件

然后这儿一共有四个

然后给大家刚才已经做了

详细的说明

保险人承担保险理赔金的

最高的限额是实际损失

就是你的车辆发生损失以后

是你这辆车的当时的市场价值

为最高限额的理赔金额的

那么这一讲我们给大家讲解了

保险合同的特征

作为重点内容大家要了解

好 这一讲我们就讲到这里

感谢大家的聆听 再见

家庭理财课程列表:

第一章 家庭理财内涵

-1.家庭理财-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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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理财-金子塔

--2.家庭理财-金子塔

-3.家庭理财的目标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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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庭理财内涵--2.家庭理财-金子塔

-4.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基础

--4.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基础

-5.家庭理财-规划流程

--5.家庭理财-规划流程

-6.家庭财务-健康诊断

--6.家庭财务-健康诊断

-第一章 家庭理财内涵--4.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基础

-第一章 家庭理财内涵--5.家庭理财-规划流程

第二章 家庭理财基础

-7.信用卡理财-消费陷阱

--7.信用卡理财-消费陷阱

-第二章 家庭理财基础--7.信用卡理财-消费陷阱

-8.银行存款-攒够买菜钱

--8.银行存款-攒够买菜钱

-9.现金规划-保持流动性

--9.现金规划-保持流动性

-第二章 家庭理财基础--8.银行存款-攒够买菜钱

-10.家庭风险管理-安心生活

--10.家庭风险管理-安心生活

-11.保险原理-专业保障

--11.保险原理-专业保障

-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

--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

-13.保险种类-多元投保

--13.保险种类-多元投保

-14.保险规划-全面保障

--14.保险规划-全面保障

-15.住房规划-实现安居梦

--15.住房规划-实现安居梦

-第二章 家庭理财基础--14.保险规划-全面保障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

-16.股票投资-经济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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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16.股票投资-经济晴雨表

-17.基金定投-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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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债券投资-老人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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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17.基金定投-长期规划

-19.黄金投资-乱世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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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收藏品投资-理财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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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期货投资-博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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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外汇投资-杠杆翘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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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19.黄金投资-乱世储金

-23.银行理财-小赚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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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典当理财-古老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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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0.收藏品投资-理财大赢家

-25.货币市场基金-现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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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信托理财-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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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1.期货投资-博弈价格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2.外汇投资-杠杆翘地球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3.银行理财-小赚余钱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4.典当理财-古老借贷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5.货币市场基金-现金

-第三章 家庭投资产品--26.信托理财-值得托付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

-27.子女教育金-爱心规划

--27.子女教育金-爱心规划

-28.家庭税收筹划-合法省钱

--28.家庭税收筹划-合法省钱

-29.退休养老规划-颐养天年

--29.退休养老规划-颐养天年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28.家庭税收筹划-合法省钱

-30.婚姻与财富-守护爱情

--30.婚姻与财富-守护爱情

-31.遗产规划-安心去天堂

--31.遗产规划-安心去天堂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29.退休养老规划-颐养天年

-32.理财方案制定-全面规划

--32.理财方案制定-全面规划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30.婚姻与财富-守护爱情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31.遗产规划-安心去天堂

-第四章 家庭理财规划--32.理财方案制定-全面规划

12.保险合同-合规合理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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