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与生活 > 第四章 合同法 > 4.2 合同法基本原则 > Video
我们再来看
第三个问题就是合同法的
基本原则
合同法是调整交易关系的法律
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它跟我们前面讲到的物权法
可以说是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的根基
所以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它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我们合同法确立了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
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
是合同自由原则
也叫契约自由原则
合同就叫契约
合同自由原则是什么意思呢
它至少有四个方面的意思
第一是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二 和谁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三 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第四 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所以我们看
第一是是否订立合同
第二是和谁订立合同
第三是确定合同内容
第四 选择合同形式
有这四个方面的自由
这是第一个原则
是成为整部合同法的根基
甚至我们整个民法
我们讲
它的一个基本理念是什么 自治
体现在哪里
最重要就是体现在合同自由上
就是我和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谁来定呢
不是法律来定
是我们当事人
自己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定
所以在合同法的领域
自由是至上的
是完全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的
我们当事人订立合同
首先不是依据合同法
而是依据
当事人双方内心真实的意思来订立
所以在合同法领域我们提到
合法性原则的时候
实际上它是强调不违法
好 这是第一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叫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
都要相互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双方应该诚实守信
说到做到、一诺千金
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而诚实信用原则在我们合同法当中
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确立了
是自很早以来就已经有了
在古罗马法上就已经有了
到现代法上
诚实信用原则
它不仅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同时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也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所以诚实信用已经成为帝王条款
具有君临天下的地位
什么意思
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有规定也好、没规定也好
它都是一项基本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当中
有约定双方要诚实守信
或者没有约定双方要诚实守信都好
不管你约定没约定
诚实信用原则都是像
帝王一样君临天下
都会管你的
所以双方当事人
如果没有诚实守信的话
对方就可以要求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来
修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好 这是诚实信用原则
具有这样的功效
而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也会依照诚实信用原则
而衍生出很多所谓附随义务
好 这是第二个原则
这是应当做到的
而第三个原则叫做公序良俗原则
是讲他当事人双方不能违背的
就是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如果违背了 这个合同会无效
比如说买卖毒品
枪支弹药
卖淫嫖娼
这样的合同
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因而是无效的
什么叫公序良俗原则呢
公序良俗原则是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公序就是指公共秩序
良俗就是善良风俗
合在一起叫公序良俗
这样的东西是不能违背的
你既不能违背公共秩序
你也不能违背善良风俗
所以这就是公序良俗原则
它是作为我们合同自由的一条底线
是不能碰触的、不能逾越的
这是第三个原则
第四个原则叫合同效益原则
合同效益原则
也就不仅仅是从当事人的角度
也从社会和国家的角度去考虑
合同效益原则就是说
我们的合同法律制度的设计
它要考虑
促进双方当事人效益的最大化
社会公共利益效益的最大化
而且最好是使这二者都能得到兼顾
比如说我们合同法当中
关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
和显示公平的这样的法律规则
过去我们的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
把这些情形
大部分都作为无效来处理
尤其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这三种
订立的合同过去都是说无效
现在呢
我们合同法把它改变成为可撤销的合同
这样合同效力的决定权
就由当事人
尤其是受损害的一方来决定了
所以这个对于促进合同的效益
是非常有帮助的
所以合同效益原则
在我们这部合同法里面
是体现得非常充分
它的一个根本宗旨就是
在合同既可以成立又可以不成立
这种模糊状态下
尽量让合同成立
在合同
既可以有效也可以无效的这个情况下
尽可能让合同有效
目的就是要让生意尽可能做成
交易尽可能促成
最终达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这种双重效果
以上就是合同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我们在学习合同法的
每一个制度、每一个条文的时候
都要去考虑
这是合同法当中的哪一个原则的体现
有的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有的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有的是公序良俗原则的体现
有的是合同效益原则的体现
-绪论
--Video
-1.1 出生
--Video
-1.2 死亡
--Video
-第一章 出生与死亡--1.3 本章作业
-2.1 人格权的体系
--Video
-第二章-2.1
-2.2 生命权
--Video
-2.3 健康权
--Video
-第二章-2.2
-2.4 身体权
--Video
-2.5 姓名权
--Video
-第二章-2.3
-2.6 名誉权
--Video
-2.7 肖像权
--Video
-第二章-2.4
-2.8 隐私权
--Video
-2.9 一般人格权
--Video
-第二章-2.5
-第二章-2.6
-第二章-2.7
-第二章-2.8
-第二章-2.9
-第二章 人格权--2.10 本章作业
-3.1 物权法概述
--Video
-第三章-3.1
-3.2 所有权
--Video
-3.3 善意取得
--Video
-第三章-3.2
-3.4 共有
--Video
-3.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Video
-第三章-3.3
-3.6 相邻关系
--Video
-3.7 用益物权概述
--Video
-第三章-3.4
-3.8 建设用地使用权
--Video
-3.9 土地承包经营权
--Video
-第三章-3.5
-3.10 宅基地使用权
--Video
-3.11 地役权
--Video
-第三章-3.6
-3.12 担保物权概述
--Video
-3.13 抵押权
--Video
-第三章-3.7
-3.14 质权
--Video
-3.15 留置权
--Video
-第三章-3.8
-第三章-3.9
-第三章-3.10
-第三章-3.11
-第三章-3.12
-第三章-3.13
-第三章-3.14
-第三章-3.15
-第三章 物权法--3.16 本章作业
-4.1 合同法导论
--Video
-第四章-4.1
-4.2 合同法基本原则
--Video
-4.3 要约
--Video
-第四章-4.2
-4.4 承诺
--Video
-4.5 强制缔约
--Video
-第四章-4.3
-4.6 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
--Video
-4.7 合同的效力
--Video
-第四章-4.4
-4.8 效力待定的合同
--Video
-4.9 可撤销的合同
--Video
-第四章-4.5
-4.10 无效合同
--Video
-4.11 违约责任
--Video
-第四章-4.6
-4.12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Video
-4.13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Video
-第四章-4.7
-4.14 免责事由
--Video
-4.15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Video
-第四章-4.8
-4.16 民间借贷
--Video
-4.17 买卖不破租赁
--Video
-第四章-4.9
-4.18 赠与合同的撤销
--Video
-第四章-4.10
-第四章-4.11
-第四章-4.12
-第四章-4.13
-第四章-4.14
-第四章-4.15
-第四章-4.16
-第四章-4.17
-第四章-4.18
-第四章-4.19
-5.1 侵权法导言
--Video
-第五章-5.1
-5.2 侵权法的功能和地位
--Video
-5.3 侵权法的基本原理
--Video
-第五章-5.2
-5.4 侵权损害分配原理
--Video
-5.5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Video
-第五章-5.3
-5.6 产品责任
--Video
-5.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Video
-第五章-5.4
-5.8 医疗损害责任
--Video
-5.9 环境污染责任
--Video
-第五章-5.5
-5.10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Video
-第五章-5.6
-第五章-5.7
-第五章-5.8
-第五章-5.9
-第五章-5.10
-第五章-5.11
-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