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金融法 >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  第十七章 习题 >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返回《金融法》慕课在线视频课程列表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在线视频

返回《金融法》慕课在线视频列表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最后第十七章

我是想把它对证券法做个总结

也是对我们这门课金融法做个总结

选择了两个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

改革与法治建设中的

具体问题

带有专题性质的一些问题做一个分享

第一个

你看到没这个题目取得很洋气

从配额制到注册制

政策市还存在吗

曾几何时

中国股市有这个政策市

还有的人说

叫寻租制

就是权利寻租

因为地方政府它决定你是否能上市

跟政府好的话政府让你上市

政策市也有这个意思在里面

不过它讲的不是上市那个环节

而是说政府对股市的影响比较大

确实是这样的

比方说经济不行了

政府就会提振股市信心

怎么提振

减税减费

这些常规手段没有很大的价值和效果

那就是放开审核

让更多公司上市有更多选择

可是真的有太多上市了这也很麻烦

供过于求的话会导致投资者

它的选择出现干扰

政策市表现在很多地方

国有上市公司过多

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就算再差

这个地方政府只要一注资

立刻就焕发新颜

比方说把土地划拨给上市公司

市场立刻升值了

这些零零种种的事情特别多

那么最突出的一个表现

还是说配额制的这个事情

这个配额制刚才我们说过一点

就是由政府决定你能不能上市

哪些企业上市和什么时间上市

这种方法

它很像我们计划经济时代的配额管理

粮票 水票

自行车票

什么都是粮票

什么都是票证

票证的出现

它最直接的后果就减少了供给

当然确实维持了秩序

但是配额制在证券市场里面

这两个效果都没有发生

它并没有减少供给

事实上因为要上市太多了

而上市圈钱事实上是帮助政府去注资的

一个最佳的替代

所以配额制

越管反而导致上市的越多

而且这个质量也很难保证

政府的判断取代了市场判断

所以这个质量怎么看

政府认为很好

什么叫好

我觉得不缺钱它不会上市的

所以往往是成为吸金利器

而不是为股民赚钱的利器

这个配额制在计划经济时代

它除了降低供给之外

刚才我们说了它这个时候

它确实有个好处就是规范了秩序

对吧 但其实也没有

那地下交易还是很多黑市还是很多的

或者说还是存在的 打不死

证券市场也是一样

配额这导致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

就只要上车就不会下来了

因为政府托底 它让我上来的嘛

它审核过的会不好嘛

那不打自己脸吗

这就比较麻烦

所以在那个时代

我记得我读本科和硕士的时候

就是2001年到2006年

这个时间段里面

这个时间段里面

正是中国在讨论上市制度改革的时候

特别特别多

那么这个问题讨论非常多

那个时候恐怕还没有人敢说像美国

和中国香港地区那样搞注册制

还只是说是不是审核制过度

只是有这样一种想法

审核制的好处就是它不能明确的配额了

但是监管机构的权利很大

能不能上市

依然是由监管行政机关来说的算

只不过它不像配额那样

明确的去干扰市场资源配置了

它开始允许企业申请

然后按照公开的条件

来批准来审核是否合格

在这个阶段政策式的存在还是有

证监会开始取得地方政府

对股市的控制力开始加强

那么在这个地方

我们不得不提出来

中国股市的进程当中

中国股市的这个进程当中

有很多次重大的事件

你比如说审核制的改革

全流通

还有这个AB股 H股

这个中小版创业版

还有科创版的设立等等等等

这每一次的改革事实上都离不开政策

只是这个时候

跟配额制语境的政策市

应该不可同日而语

审核制有没有问题

我的意思是说审核制是不是

它确实依然只存在政府干预过多的问题

也不一定

配额制也有配额制的好处

它事实上可以形成一种

市场可以预期的这样一种

股市的改革进程

这也很重要

一步到位的改革对市场

可能是不能承受之重

这个也有问题

因为整个中国证券

市场资本市场基础并不牢固

监管能力并不强

市场的这样一种风险控制的共识并不突出

所以政策的影响是不可或缺的

我的个人观点

所以政策市本身的争议

但政策在股市当中的作用

只能优化

只能够继续的存在

而不能说把它直接就取消也无法取消

即便是过度到注册制时代

依然有这个问题

注册制相比审核制而言

更加宽松

体现了宽进这个理念

注册制

现在交易所它似乎承接了证监会的功能

还是实行了一个变相的审核

乃至有配额制的色彩和影子

但是毕竟在给市场一种预期

将来向注册制转变

应该是假以时日很快就能完成了

它现在是在科创板实施了

以后很快就大面积铺开

那么只要科创板能够管好了

能够把它的配套制度跟上了

那么注册制全覆盖

应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注册制

环境下股市就不需要政策了吗

我想还是需要的

这得看政策的优化是否合理

在这个意义上象我们不得不感慨

rule of law 法制

financial rule of law 金融法制

它不仅仅是一个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过程

那是一个简单朴素的法制观

真正的法制是规则合理

规则是不是合理 靠什么

并不是靠政府自封的 靠实践反馈

所以金融规则它肯定是试错型的

从配额制到审核制到注册制

它对应的变迁就是股市中的政策监管

国家之手它的变迁过程

所以国家不应当以目的来证明手段

你不能说我为了维持秩序为了稳定

我做什么都对

这是不行的

手段的合理性靠市场来证明

但市场也不能因为个案而否决体制

你管这么多

你批的上市公司还做假你别批了

这个失败了不能监管 也不能这么说

监管体制的成败

不能靠个别的案件来推断

这就是我说的公私融合

所以我觉得政策市作为一个特殊用语

已经 past 了

但是股市中的政策

股市中对政策的要求

股市对监管规则合理性的诉求

永远存在

第二个我们聊一聊具体的问题

徒法不足以自行

证券法的私人实施

大家知道法律实施就是把立出来的法执行

司法 比方说

执法机关去查处违法行为

证监会去查处违反信息批录义务的上市公司

这就是法律实施

或者投资者通过诉讼的方法去起诉

让证券公司来赔偿

这也是法律实施法院审判

那么什么叫私人实施

它的反义词叫公共实施

公共实施就是由执法机关

监管机构去调查去查处

私人实施就是由投资者

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去获得赔偿

也包括举报

举报很重要

大家不要小看举报 举报很重要的

包括去申请仲裁

申请调解它都属于私人实施

由个人主动进行的

大家可能会很奇怪这需要解释吗

这不是应有之意吗 那不一定

长期以来我们金融法的实施

主要靠公共实施

比方说执法机构的监管 处罚 稽查

比方说监察院对于证券

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去起诉

公安机关对于涉重刑的非吸等案件

立案侦查

通过这种方式而且很依赖这种方式

比方说

到现在还是这样

这个司法解释还是这样规定的

涉重刑经济案件如果已经刑事立案

法院暂停受理民事诉讼请求

p2p 整顿就是这样

大部分 p2p 整顿出问题

都是以非法吸存

或者集资诈骗而立案

收监 判刑

这固然重要

但是投资者的损失就遥遥无期了

因为一旦刑事立案了它就不再受理

投资者诉讼

这就很奇怪

投资者说它明明骗了我

合同法我也可以起诉

可以撤销可以赔偿

法院说那不行那是一般情况下

现在根据司法解释

涉重刑经济犯罪

只要立案立刻暂停受理民事诉讼

这就比较麻烦了

这导致什么

很多投资者它明知道p2p平台

要出事了

它不敢报案了

不报案的话上门去要

能还一点是一点

报了案之后只要一立案

那就是遥遥无期了

大家可能会说着急什么

先抓回来嘛

审清楚嘛

集体退脏嘛

你不能说谁凶谁告的凶就先赔了

告的凶损失多赔怎么了嘛

刑事打击

跟民事赔偿真的就是相冲突的吗

这也不一定吧

是不是 全国那么多受害人

你去分别诉讼很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吗

起诉并案审理这很正常

指定管辖这很正常

那刑事犯罪也可能牵扯很多地方

你不也会指定一个检察院管辖

这个并不难

并不难完成

这还是理念问题

总觉得社会稳定

其实很好理解是吧 我先抓了

先把它判了

这事先落定了 先解决民愤

损失赔偿

你们是不是也太心黑了

你们当初是不是贪图

高额利润 有这种考虑在里面

我以前听人家说

我在P2P里面损失了八百万

我说你投了多少钱

投了大概是50万吧

你四五十万投入怎么会

有800万损失

那它答应我的利滚利

第一年回报100%

第二年200%

那八百万损失本金只有四五十万

所以监管机构认为

这没法去弄很麻烦

因为大部分P2P

都是通过这种阴阳合同

所以对这个私人实施

我们要重视这个问题

就是说没有必要非要刑事

判决 刑事查处作为条件

不然的话私人实施

永远会缺这个腿

那么对法律的实施效果

有害而无利

所以我用徒法不足以自行

来形容这个问题

我觉得是比较恰当的

其实我们回顾我们整个金融法这门课

大家可以看到整个这种思想

它并不是

以监管作为路径依赖

回到我刚开始讲导论的时候我说过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它不能成为目的

监管不能依赖这些手段

市场的利益构成监管的终极约束

投资者它个人的这样一种纠纷解决的方式

包括诉讼的这样一种请求

事实上

要比监管来的更直接更有效率

事实上监管这样做

其实是把投资者的这个自发的这种行为

取而代之了 效果未必好

还背上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那又何必

这就是说到我们东方 整个东方 亚洲

这样一种金融监管的文化

和整个政府

管理体制的这种影响文化因素也有

不过因为金融世界的趋同化

也使得这种文化因素的影响慢慢淡化

那么也为我们这些相关制度的改革

以及法制建设的完善

奠定了基础

埋下了伏笔 开启了方向

好的 我们金融法的课就全部结束了

有相关的问题的话

大家可以跟我交流 也可以自己多读书

多阅读 培养自己的金融法兴趣

和金融法学习能力

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谢谢大家 再见

金融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一)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二)

-第一章 习题

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

-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

-第二章 习题

第三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导论

-第三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导论

-第三章 习题

第四章 银监法的理念与定位

-第四章 银监法的理念与定位

-第四章 习题

第五章 商业银行设立的监管

-第五章 商业银行设立的监管

-第五章 习题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一)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二)

-第六章 习题

第七章 存贷业务监管的衍生问题

-第七章 存贷业务监管的衍生问题

-第七章 习题

第八章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冲击

-第八章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冲击

-第八章 习题

第九章 商业银行接管与终止的监管

-第九章 商业银行接管与终止的监管

-第九章 习题

第十章 募集设立

-第十章 募集设立

-第十章 习题

第十一章 注册制改革

-第十一章 注册制改革

-第十一章 习题

第十二章 股票的类型化解释

-第十二章 股票的类型化解释

-第十二章 习题

第十三章 股份回购

-第十三章 股份回购

-第十三章 习题

第十四章 要约收购

-第十四章 要约收购

-第十四章 习题

第十五章 信息披露及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信息披露及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习题

第十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六章 习题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第十七章 习题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笔记与讨论

也许你还感兴趣的课程:

© 柠檬大学-慕课导航 课程版权归原始院校所有,
本网站仅通过互联网进行慕课课程索引,不提供在线课程学习和视频,请同学们点击报名到课程提供网站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