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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一)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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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一)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我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冯辉

非常高兴能够给大家

讲授金融法这门课

金融法

在各个大学的法学院里面

在经济法向下

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门法

一般而言的话我们谈经济法的话

但要从不同的分类

主要的话就是三个大的板块

金融法 竞争法 财税法

有的学校可能把像

社会法宏观调控也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相对而言的话

竞争法应该是经济法项下

独立性较强

重要性比较突出的一个子部门法

那么在各个大学

金融法课程的这个开设过程当中

各本教材

还有就是相关的教材

还有相关的课程的体系

可能也不太一样

但大体而言的话还是有些相同点

所以我们这门课

还是遵循我们国内法学院

对金融法的一个大致的一种共识

以此为基础的话

能够有一点点就是创新 有一点点不同

重点是

通过这门课程来启发大家

对金融这样一种现象

这样一种市场交易它的一种认识

以此为基础我们来去分析

金融法它的一些规则

规则背后的理念

规则本身的逻辑

和规则的具体应用

说句实话

经济法是一个非常的practical的一个学科

它所面临的问题 所要解决的问题

都是非常实际

比如说

金融法再往下分的话银行法里面的

比方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经常跟同学们分享一个观点

我说整个中国

金融法的发展史

几乎就是一部与高利贷

非法集资 非法吸存相斗争的历史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映入我们眼帘的

跳入我们脑海的基本是这些东西

基本是这个几个主题

所以它非常的实务化

一听说非法吸存非法集资

不是很老的话题了吗

那P2P整顿

现在才刚刚算是有一个阶段性的结束

一直是这样的问题

证券法里面

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的法律问题

这个几乎是谈了几十年了

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开启

就有这个问题了

到现在依然是很重要的问题

就这些问题都启发我们的思考

金融法

它作为一种规则体系 规范体系

它面临的这些实际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还有保险 信托 基金 投行

还有很多了

当然这门课就有个问题

我们不太好像撒胡椒面那种感觉

这里一点 那里一点 大家都撒一撒

这样的方法我觉得可能不是很好

其实我这个课也上了十几年了

在我们经贸大学 法学院开课

有的是学硕 法硕他们都来选课

还包括我们金融学院经贸学院的

一些金融学硕士

大家都一起交流比较多

大家也反应

完全按照market finance

这市场金融的观念来看的话

金融可以按照它的不同的交易形式

交易内容分成很多种类

证券 银行 保险 信托

基金 投行 期货 资管很多很多

如果每个地方讲一点点的话

那我觉得就很分散

本科生的时候的课程可能可以这么做

作为一种基础的一种铺垫

但是研究生这边要么就开那种

具体的部门法

再具体的部门法

比如说银行法 证券法这是可以的

那么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法的课

我们想的

不要撒胡椒面

重点还是去分析那些

金融监管法律规则

它的逻辑 它的内涵 它的应用

所以我们会选择一些

有重点有侧重的一个铺开

我选择的是银行法和证券法

准确的说 是银行法和证券法

来支撑金融法的这样一个framework

然后

从中去分析这些法律规则

它的逻辑 内涵和它的应用

那么按照通说的话

金融法的概念就是

Relate to finance

就是与金融有关的

也可以翻译成about finance

都是可以的

就像我们经济法的概念其实也很难界定它

不像刑法和民法这样好界定

所以我们一般就翻译成广义的 about

economy

这边我们也可以翻译成 related to finance

about finance

那么它主要是管什么的

我们把这个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我们大致地可以把它具体化为三个东西

第一个就是金融组织

它的一些监管规则

比如说商业银行的设立

商业银行设立过程当中要具备什么条件

就市场准度的问题

也包括 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

这个属于公司治理板块的一些问题

那么因为银行跟一般的公司不一样

所以这一块 就是金融组织法

它的一些规则很重要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都有这个问题

设立保险公司要具备哪些

跟一般公司不一样的条件

这个体现出

金融监管的一个基本的一个准入理念

金融行为法

金融行为法有的教材和学者们认为是

金融交易法

这个也很好理解很重要

比如说商业银行最最重要的

一个业务交易是什么呢 存贷

当然现在理财产品的销售 资管也有

这也很多也很重要

那么对它们应该怎么样地规制

比方说金融消费者

到底是作为一般的消费者予以对待

还是作为一种带有投资功能的

交易对象予以对待

这就牵扯到

到底要不要在金融消费产品里面

在金融消费交易里面就适用惩罚性赔偿

类似这种问题还是很重要的

证券交易行为里面比方说

证券发行里面的募集设立

公开募集

对社会公众去募集股份

就是集资行为

它事实上就是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只不过我们不这么认为

它不是存款它是投资行为

而且它并不是买债券

它事实上是参与到一个有风险投资领域

那么对于这样的一种公开募集行为

我们怎么样地规制它

这很重要

在我们中国的话IPO

就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

事实上是把公开发行股份

和上市合二为一了

在这个意义上

我们看到了证券法对于

公开发行股份它的规制是很不一样的

这种金融交易行为的规制

也是金融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不是就结束了呢

这两个都是司法领域的

朋友们同学们

都不到目前为止

这两块就金融组织法和金融行为法

金融交易法

它都是司法里面的东西更多一些

但它会有一些公法的干预

但是有一个地方很重要就秩序

金融秩序法

这个地方它的公法色彩会很浓

什么是金融秩序法

比如说刚我们说的那个借贷 交易

民间借贷

它是一个借贷合同

合同法把它作为一种有名合同予以归置了

那么需不需要

我们再额外地从金融法角度去想这个问题

有没有必要

有必要

怎么管制的

因为合同法里面它是意思自治为原则

按道理说只要我愿意借

只要我想借

我只要认为这个利率是我承受的

不管多高我都愿意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

从当时的意思自治角度

我觉得不存在高利贷这个说法

即使有的话也不存在

高利贷是否合法这个说法

我自愿的嘛我要钱嘛

太高了

对你不利

是不是被欺负了

被胁迫了这有意义吗

你们说这些话会给我钱吗

开玩笑我要的是钱

我就哪怕我以100%的利率

我融一个亿过来

这一个亿我可以赚十个亿

那再还一个利息这有何不可

到底告诉我这违反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了吗

可是我们都知道

这是不对的

按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话

大家都知道

是 LPR

就是一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LPR 按照每个月公布一次

按照现在的规定的话

可能公布的情况大概是不到4%

那乘以4倍的话16%

这是最高的合法范围了

2015年的时候

那个司法解释说的是什么

大家听过这个

民间借贷的利率管制叫两线三区

24%以下完全合法保护

不还的话强制执行

超过36%完全不合法不予保护

这是非法的一种所得

24%和36%之间叫自然债务

什么意思

债务人可以不还

债权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自己还了之后

可以主动还

不能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就是这个意思

这些合同法是不能管的

因为它认为合同法的本质是意思自治

它只能说利率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对

怎么办 靠公法强制干预

这个是一个为了形成合法合理

或者说监管机构认为公平的借贷秩序

而创制的法律规则

这个是金融秩序法

这个

它跟金融组织法 金融交易法不太一样

公法色彩更明显

当然市场经济

它对政府干预有很高的要求

比方说必要干预 合理干预

科学干预 专业干预类似这样的

所以这个简单粗暴地画一条线

似乎也有很多的问题比如说

事实上 24%也好

36%也罢 LPR的四倍也好

它都有很多的规避方法

阴阳合同

通过顾问费

通过先行扣除利息等等

或明或暗

有的被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所禁止

有的就没有管

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规避它

毕竟市场交易是供求关系决定的

监管不能取代供给

所以管制太多了太直接了

事实上只会诱导或激发更多的市场规避

从这个意义上讲的话

我们看到了即便是以形成和促进

监管机构希望的金融秩序

为核心的金融秩序法的规范

也不能完全地依托行政意志

不能完全地依赖行政监管

而应当更多地

或者说获得形成监管和市场的平衡

这个是我们对金融法的这样一种概括

它的分支不同的部分

我们做了一个解释

任何一个法律学科

都会对自己的一个构成做出描述

那么大家如果对金融不是很熟悉的话

我可以用简单的话

把下面的几个金融的构成

我们来概述一下

下面我们来看看金融法的体系

就是说任何一个学科

它都要描述自己的构成

金融法的体系有各种各样的概括方法

一般而言的话

大家知道的可能是按照金融交易的不同

交易内容的不同去分类

证券 银行 保险 信托 基金和投行

这一块我们其实把它称之为

商业金融 市场金融

或者叫私人金融

它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简而言之的话就是为了赚钱

然后也股东分红

这个也是市场经济的最大的动力来源之一

不过按照货币银行学的观点

金融的本质就是资金的融通

资金的流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的金融是种工具

其实所有的牵涉资金 流动融通的

我们都可以理解为金融

在这个意义上是中性的

它不一定非要去给银行 证券

去作为一种盈利工具

事实上在公共管理领域

在政府的公共管理领域

它也很广泛地应用

在我们民间 在我们私人活动之间

它也有很多的应用

非常多 而且挺好玩的

很有意思的这样一种现象

所以 我就想把我们的思维稍微拓展一点

就是前面的板块我们就理解为

商业性金融 business finance

后面的我就理解为public finance公共金融

那有同学可能第一次上这个金融法的课

之前可能没有接触过

那我就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来概括一下

这几个我们一般称之为商业金融的

主要组成部分

证券 证券业务它有很多种

包括简单的证券的咨询 经纪 顾问这样的

那么主要的还是证券的发行

比方说证券公司为上市公司上市

或者增发股份提供服务的

因为它是我们国家法定的股份发行机构

这类公司还可以有很多的自营业务

就自己投资了

自己去当发起人去投资的

或者自己去发行一些资管产品各种各样

那么它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业务

就是这样一种投资业务

就是它自己有很多的资金

然后投资别的这样一种上市公司

或者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时候

它就认购

那么这些活动

在我们国家其实是由券商完成的

但是在很多像中国香港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和地区的话

它是作为投行 就是Banking

或者 Investment bank

一般就是BANKING banking 投行

投行投行 投资银行

就跟从事以存贷业务为核心的商业银行

是不同的

所以在我们中国

我们一般不会去界定投行

而是把它作为券商的一个业务

像中金这个东方证券

中金公司它不以证券公司命名的

但其实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券商

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了

最大的最国际化的

发行量最大的一个券商了

它这个投行业务就做得比较大

商业银行

说白了就是以存贷业务为核心的

当然衍生出

一些银行间市场的一些投资行为

债券的交易行为

还有就是银行可以设立这个子公司

去从事基金 资管这样的一些产品

最核心的还是存贷业务

保险公司分两大类

一个是财产保险 一个是人身保险

财险的话大家都知道

比如说你有一辆车

然后你买了一个财产保险

那么车撞坏了修了一下五万块钱

你要自己给吗 不用

保险公司给你付5万

当然如果这样

因为坏的比较多嘛

金额比较大

第二年保费会上升

这个金融关系不大

因为它基本不牵扯资金的融通

也不牵涉杠杆的这样一种产生

所以一般我们不太会把财产保险

作为一种金融的体现

它损失填补的价值更多一点

但是有另外一种保险

就有很强的金融属性了

就是人身保险

人身险又分两大类

一个是人寿险

另外一个就是比如像健康险疾病险

这样的险种

健康险和疾病险

它实际上是可以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

经营就是顺便经营一下

为什么会这样规定

大家可以想想看

健康险疾病险的话其实很像财产保险

就好比我们人生病了

或者说你健康上面受到一定的损坏了

那么就主要是治疗疾病嘛

这个时候报销了

这个时候就很像你的财产受到损害

去弥补这个损失的

以你的医疗支出作为保险的赔偿数额

这个没有投资性质也看不到杠杆价值

那么人寿险就不同了

它是人的寿命作为标的的

这个不是死亡险 不是这样

它是以人的寿命的增加

然后给你特定的回报

比如说一个小伙子

今年上大学了

18岁上大学

他妈妈就会想了

儿子可能10年之后28岁 30岁左右

他可能会工作

因为男孩子可能读书比较长

或者说可能工作了一两年了

对象也有了要结婚了

然后可能要买房

甚至生孩子

那么这个时候作为父母的话

可能没办法给他一下子买套房子放那边

没那么豪横

但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实现投资功能

什么意思

从18岁开始连续10年

那就是到28岁了

这十年你每年交1万保费

这样的话 年交10年的话一共10万

等到28岁的时候

一次性给你20万

当然可能没有这么大的回报了

可能是15或者16这样的

那可以想一下

你每年交1万就可以了

它没有让你一次性交十万

你可以买得更贵 你可以一年交10万

那么总共是100万

那么回报就高更多一点

它是一个典型的一个杠杆效应在里面

交得越多 沉淀时间越长

回报就越高 那肯定的嘛

保险公司拿这个钱去做资管做投资了

像这样一种就很强的投资属性在里面了

然后有的保险公司还通过这个方法

以这个总人寿险作为基础开发出一些

综合性的 多功能的保险

比方说投联险 投资联合保险

就是说 如果你在这个十年期间

发生意外死亡了

那么这个是按死亡险赔给你

那钱也很多的

死亡险保险金也很贵的

如果你这十年没有意外死亡

那么十年之后的话

我也给你一笔很好的回报

这就类似万能险

投资的功能非常明显

当然了它也被誉为吸金利器

这个非常厉害了

当那个某些保险公司

因为这种产品特别的厉害特别吸金

后来在证券市场上呼风唤雨

结果被监管一顿整顿咔咔

结果接管的接管了

被整改的整改了

弄得也是满城风雨

这个也显示金融的外部性和规制的必要性

信托 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就是因为信任而托付

我就这么理解的

比如说

个人之间也有这个关系

比如说老张我的好朋友

他觉得我搞金融法的 我会投资

还给我20万让我帮他炒股

这个完全可以的没有问题

签个合同

信托没问题

他叫委托人我叫受托人

但这种关系就不需要金融法调整的

这不是个合同关系吗

是不是签好了吗

我有什么权利 我有什么义务

我得多少佣金 赚了我分多少佣金

亏了我要不要赔等等是不是

类似这样情况

但是像这种事情的话

就不是信托法管的内容了

那是一个简单的委托代理合同

那么 在信托法里面的信托是这个关系

它简单的一种信托关系

就跟这个差不多 升级版

比如说一家公司它把500万

我委托给一家信托公司去投资

然后预定好分红 亏损的承担方法

这种形式

那么有时候国家会调控房地产

那么调控房价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断掉

或者说限制

压缩这房地产开发商它的融资渠道

它没有钱了 它自然会去消化库存

消化库存最简单的方法是降价

从而达到国家通过金融调控

来遏制房价过高这样一种目的

这个非常常用的一种方法

那么比方说这些开发商们万科 碧桂园

它们没有钱了怎么办

那它就要找钱

说句实话

作为银行而言的话

银行把贷款给它们也是很放心的

因为它们这么大对不对

项目也比较好

说句实话这个房产是让我们作为个人的话

总认为价格不能太高

但是作为开发商的话它不这么想

而且房地产的话

它是一个上下游的这样一种联合经济

所以它真的如果很萧条的话

那也很麻烦

所以银行也会把开发商视为

一个重要的一个发放贷款对象

那么这个时候国家不允许银行

向开发商万科 碧桂园

这个绿地发放开发贷

那怎么办就要找方法了

那么这个时候

以万科为例

它就会找一家信托

比方说找中信信托

应该信托业的老大之一 前三

跟中信信托说

我发行一款信托产品

意思就是万科 中信2021

什么什么什么项目

那么这个时候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或者别的银行一起过来购买这个信托产品

这样的话就看起来形式上就不是贷款了

而是购买信托

但是意思是一样的嘛

中信信托会说

我们这个产品是干什么的

是干什么

是银行把这个钱给我们

我们帮你去投资

投什么吗

投给万科这个项目就可以了

然后给多少回报 约好了

同学们可能听说可能会说

这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了吗

国家说了不准银行去放开发贷

银行说我没放 我买了信托

大家可能会说那不是一样道理的吗

钱不是还进入开发商了吗

OK 那怎么办

那怎么办怎么管

不能这样做

好那我就再嵌套一次

信托不能这样干对不对

那我就在万科和信托之间

再加个基金 一样的嘛

信托公司我投资什么

我投一家基金公司过来

比方说投资易方达

易方达买万科的股份

炒股 基金就是炒股的意思

那么这个时候

信托公司的钱就进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没有放贷款

我没有 我是去炒股

那想想看

易方达作为一个基金投资人

它去买万科的股份的话

可以把万科的股价抬高

或者基金公司作为新增股份的认购者的话

那钱的话也归了万科

也实现了为万科融资的功能

你管不管

这还是进去了

这是不是违反了你的调控政策

这款再不行 我再嵌一层进去

我在基金和万科之间再来一个 比方资管

太多了很容易的

我看你管到什么时候

这样的话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猫捉老鼠的游戏比比皆是

这个是多层嵌套结构

所以这种问题

就是我们说的

就是对于金融组织金融行为的管制

它一般而言的话都是为了一种秩序

调控 规制各种各样的目的

但不能依赖行政监管

不然的话就是一个

监管跟市场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像这种信托就更多一点了 更常见

就是由融资者为了去让投资者来购买产品

自己可能不方便或者受限制

那么通过信托来转一下

这样的话形式上

投资者们是委托这家信托公司

去投资给这家融资人

但是我们会理解为

就事实上还是融资的企业

跟信托公司联合起来发行信托产品

从而实现融资的功能

投行我刚说过了一次

基金我也提到了一下

基金说白了就替你炒股或替你去炒债

那么什么意思

比方说你有钱你也有时间

你可以自己炒股 开户

到证券公司开户就可以了

不用找基金公司

当你有钱当你没时间又想挣钱

怎么办

你可以找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就是帮你打造它们产品

比如说

易方达最近比较火的那位基金经理

就是张某

他被誉为明星经理

他旗下开发的产品里面管理的资金

到了千亿级别了 非常厉害

一个人

他推出了基金产品

他卖出去卖了千亿规模

那么他怎么卖的

比如说易方达2021你最牛类似这样的

稳健策略精华基金

那么它会跟你说好了

比方说一百万起买

买一百万对不对

就炒股

那么怎么炒都先说好的

比方说100万资金过来

我就分布在这十支股份里面

每个分散一点就是把风险分散

收益能够多集中一点

也可以买债券这也可以的

如果股债都有的话就是综合基金了

全是股份的话

股票的话叫偏股基金

全是债券的话叫偏债基金

那么这都是基金的一个不同的内容

那么基金公司就帮你去炒股了

那么这个时候赚了要给它分红

一点佣金

亏了它不用负任何责任的

为了防止基金公司把钱给卷走

为了防止它侵犯我们

我们叫基民 就炒基金的人

它的法律名词叫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怕基金公司把我们钱卷走乱来

所以法律规定了

基金公司不能自己销售

通过银行

相当于我们基民把钱存在银行里面

叫托管给银行

然后银行通过专门账户

让基金公司去炒股去炒债

给我们回报

这种方法就是基金公司的功能

以上就是我们稍微地带了一下

用一种列举和阐释的方法

把我们常说的商业金融

给同学们做了个介绍

金融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一)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二)

-第一章 习题

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

-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

-第二章 习题

第三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导论

-第三章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导论

-第三章 习题

第四章 银监法的理念与定位

-第四章 银监法的理念与定位

-第四章 习题

第五章 商业银行设立的监管

-第五章 商业银行设立的监管

-第五章 习题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一)

-第六章 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监管(二)

-第六章 习题

第七章 存贷业务监管的衍生问题

-第七章 存贷业务监管的衍生问题

-第七章 习题

第八章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冲击

-第八章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的冲击

-第八章 习题

第九章 商业银行接管与终止的监管

-第九章 商业银行接管与终止的监管

-第九章 习题

第十章 募集设立

-第十章 募集设立

-第十章 习题

第十一章 注册制改革

-第十一章 注册制改革

-第十一章 习题

第十二章 股票的类型化解释

-第十二章 股票的类型化解释

-第十二章 习题

第十三章 股份回购

-第十三章 股份回购

-第十三章 习题

第十四章 要约收购

-第十四章 要约收购

-第十四章 习题

第十五章 信息披露及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信息披露及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习题

第十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六章 习题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第十七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改革与法制建设

-第十七章 习题

第一章 金融法导论(一)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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