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民法总则 > 期末考试 > 期末考试 > 12.2 意思表示的解释
好 第二节
我们来谈一下意思表示的解释
关于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
我们要区分意思主义
表示主义和折中主义
所谓的意思主义
是说意思表示的解释
重在解释行为人的内在的心理的意思
所谓的表示主义是说意思表示的解释
是重在行为人所表示出来的意思
所谓的折中主义
实际上是意思表示的解释
在表示主义与意思主义之间的一个结合
即既注重解释行为人的内在意思
也要兼顾行为人所表示出来的意思
那么因为两者的侧重不一样
可能意思主义和表示主义的占比
也会各自不一样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
我们来看一下《民法总则》第142条
对意思表示的解释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142条第1款和第2款
分别对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进行了规定
第1款规定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
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习惯
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则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
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
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习惯
以及诚实信用
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好 我们对比一下
142条的第1款和第2款
我们会注意到第2款
关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强调不能完全拘泥于
表意人所使用的词句
也就是文意解释
而要注重去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这和第1款规定的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
注重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是侧重不一样的
我们能够看到
不管是第142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还是142条第2款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
都是某种意义上的折中主义
但是由于它们侧重不一样
我们会看到
对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它的表示主义的内容会更多一些
当然也兼顾了意思主义
而对于第2款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
它的意思主义的内容就会占主一点
但是也兼顾了表示主义的内容
这一点大家要特别的注意
那么对于《民法总则》第142条上的
关于意思表示使用的表达所
使用的词句
结合相关条款
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习惯
以及诚实信用
到底是说了什么解释方法呢
我们来分别地探讨一下
就142条使用的
解释所依托的所使用的词句
实际上是我们民法上所谓的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
是指通过对意思表示所使用的
文字词句的意思的含义的解释
以探求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
所谓的相关条款
其实就是我们所谓的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是指把意思表示的全部条款
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
从各个条款
以及构成部门的相互关联
所处的地位的总体联系上
去阐释当事人有争议的用语的含义
所谓的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是我们解释方法上的目的解释
是指如果意思表示所使用的文字
或者某个条款
有可能做出两种解释的时候
应当采取最适合于意思表示的目的的解释
所谓的习惯也就是习惯解释
习惯解释是指意思表示所使用的文字
词句有疑义时
应当参照当事人的习惯进行解释
包括当事人的语言的习惯
行为的习惯和交易习惯等等
习惯解释
是意思表示中较为特别的解释方法
往往只适用于意思表示的解释
而不适用于法律条文的解释
好 还有诚信原则
这里的诚信原则
就是我们前面谈到的
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民法总则》在意思表示的解释中
明确规定了诚信解释
这样具有重大意义的
实际上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
是指对意思表示进行解释的时候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就是我们前面讲到了
诚实信用原则它是立法的原则
它是司法的原则
它是民事活动的原则
那么为了保护这种践行诚实信用的
民事法律行为
我们就要进行诚信解释
好 我们已经看了一下
这个《民法总则》142条
对意思表示解释的5种方法
也就是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
《民法总则》第142条
142条对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要强调按照所使用的词句
也就是文义解释
并且辅助性的进行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
而第2款对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
特别强调不能完全拘泥于所用的词句
也就是说不能完全拘泥于文义解释
而应该综合使用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这是因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要照顾到相对人双方
尤其是相对人对于意思表示的理解
所以以表示主义为主
主要是要保护相对人的一种善意
让相对人所理解的意思表示
也就文义解释结合其他的
比如说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
来实现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争议的探求
同时要保护相对人
所接收到的真实的意思
而在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由于不存在对于相对人的保护
那么整个我们的意思表示
就不能拘泥于文义解释
而应该特别的去保护不特定的相对人
这个时候呢
我们还要去探求
这个表意人的内心的这样的一个意思
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
我们就要去结合相关的词句
同时不能拘泥于词句
我们要去探讨体系解释
探讨目的解释
探讨习惯解释
探讨诚信解释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
我们的意思表示解释方法
在《民法总则》第142条的基础上
做出了这样的一个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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