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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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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第三节 我们来谈一下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这样同学们能比较好地了解

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首先 我们来了解一下民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根本大法

《宪法》的第5条第3款规定

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基于宪法的根本法律地位

《民法总则》在第1条的立法目的条款

进行了体现

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因此 民法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

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

是我们需要理解的

在学说上有所谓的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不同的观点

就民商合一的观点来看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是民法的组成部分

所以 所谓的民法实际上也就是民商法

就民商分立而言

他们认为商法是独立的基本法

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独特内容

适用于独特的商人社会阶层

就商法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

大家可以参考由我主编的

《商事纠纷:公司,企业与破产

(法律大数据•案由法条丛书)》

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三我们来了解一下

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民法 作为私法

采取平等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

公序良俗等原则来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

横向的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而经济法 作为一种 公法

是采取国家干预经济的原则

来调整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

和公民之间的 纵向 的经济关系

所以二者的差别也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再来谈一下民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

民法是维护私人利益

而社会法是谋求整个社会大众共同福利的增进

民法是以任意性规范为主

而社会法是以强行性规范为主

民法特别注重维护形式正义

而社会法来注重维护实质正义

民法鼓励创造个人财富

而社会法关注满足基本社会需要的社会财富分配

民法保护民事权利而社会法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

这些都是民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差别

第五个方面

我们来了解一下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

民法是民事实体法

而民事诉讼法是民事程序法

当我们要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要通过诉讼程序来保护民事权利的时候

我们就是通过民事诉讼法这一程序法

将民事实体法的内容诉诸于法院

去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

我们还要特别地区分狭义的民法和广义的民法

所谓狭义的民法就包括民法总则

人格权法 物权法 债与合同法

婚姻家庭法 继承法和侵权责任法

而广义的民法是在狭义的民法基础上再增加商法

还要增加知识产权法

本门课程主要是在狭义民法的范围内进行讲授

民法总则课程列表:

第一单元 民法绪论

-1.1 绪论1

-1.2 绪论2

-1.3 绪论3

-第一单元测试

第二单元 民法的基本原则

-2.1 民法的概念

-2.2 民法的调整对象

-2.3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2.4 民法的法源

-2.5 民法的适用

-第二单元测试

第三单元 民法的基本原则

-3.1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3.2 平等原则

-3.3 意思自治原则

-3.4 公平原则

-3.5 诚实信用原则

-3.6 公序良俗原则

-3.7 绿色原则

-第三单元测试

第四单元 民事法律关系

-4.1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4.2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4.3 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

-第四单元测试

第五单元 民事权利概述

-5.1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点

-5.2 民事权利按照内容分类

-5.3 民事权利的其他分类

-第五单元测试

第六单元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救济

-6.1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6.2 民事权利的行使

-6.3 民事权利的救济

-第六单元测试

第七单元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7.1 民事义务

-7.2 民事责任

-7.3 民事责任的类型

-第七单元测试

第八单元 自然人

-8.1 自然人概述

-8.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8.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8.4 监护

-8.5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8.6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户”)

-第八单元测试

第九单元 法人

-9.1 法人的一般规定

-9.2 营利法人

-9.3 非营利法人

-9.4 特别法人

-第九单元测试

第十单元 非法人组织

-10.1 非法人组织的一般规则

-10.2 非法人组织的主要类型

-第十单元测试

第十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1.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1.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1.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十一单元测试

第十二单元 意思表示

-12.1 意思表示概述

-12.2 意思表示的解释

-12.3 意思表示不真实

-第十二单元测试

第十三单元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为

-13.1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3.2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3.3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3.4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单元测试

第十四单元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4.1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4.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四单元测试

第十五单元 代理

-15.1 代理概述

-15.2 代理的种类

-15.3 代理权的行使

-15.4 无权代理

-15.5 表见代理

-15.6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十五单元测试

第十六单元 期限

-16.1 期限概述

-16.2 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第十六单元测试

第十七单元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17.1 诉讼时效概述

-17.2 诉讼时效的效力

-17.3 诉讼时效的种类

-17.4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17.5 最长保护期

-17.6 除斥期间

-第十七单元测试

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

2.3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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