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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学习视频在线视频

下一节:第五章 讨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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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学习视频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债权人撤销权

是指在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

或者说诈害行为

有害行为

进而危及债权人的

债权实现的情况下

为了保全其债权

债权人可以请求

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性质

有不同的观点

比如请求权说

形成权说

责任说

折衷说等

请求权说认为撤销权的实质

是对于因债权人的行为

而受有利益的第三人

请求其所得利益的权利

形成权说认为撤销权

是以债权人的意思

而使债务人

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溯及的消灭

责任说认为

债权人不需要请求受益人返还利益

就能将该利益

视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申请法院直接

对该财产强制执行

折衷说认为撤销权

不仅以撤销债务人

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为内容

并且还有请求恢复原状

以取得债务人的财产的作用

从而兼有请求权与形成权的性质

这四种观点中

折中说是通说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可以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根据债务人所为的行为

是否有偿而有不同

如果债务的行为是无偿行为

只需要具备客观要件即可

如果是有偿行为

则同时需要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在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客观要件时

也应根据三方主体

以及三方主体之间的

三边关系加以把握

这样一来

可以确认三个客观要件

第一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二

债务人从事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第三

债务人的行为危害了债权

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第一个客观要件

这个要件比较简单

仅仅要求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对于什么样的债权

才有可能引发债权人撤销权

并没有进一步的限制

第二个要件是

债务人从事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这种行为首先是指无偿行为

在这一方面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

放弃债权担保

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

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一条规定了债务人

从事的有害于债权的无偿行为

得到列举的具体行为有

放弃债权

放弃债权担保

无偿转让财产

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除了明确列举的情形

其他以无偿的方式

导致财产恶化的行为

也属于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有偿行为也可能是诈害行为

民法典第539条规定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受让他人财产

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一条所规定的是

有害于债权的有偿行为

以及给债务人的财产

增加负担的提供担保行为

除此之外

如果有其他情形可以认定为

虽然是有偿行为

但是使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恶化

也可以认定存在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第三

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

有害于债权是指债务人

减少其积极财产

或增加消极财产

因而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

致债权受到损害

而不能完全受清偿

是否有害债权的判断标准是

债务人无资力

具体以是否导致债务超过

为判断标准

是否有害于债权的判断时点

应当采纳双重时点标准

一方面是债务人从事行为时

行为本身是否有害于债权

另一方面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

债务人之前所从事的行为

是否仍然能够被评价为

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

当初债务人所从事的

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也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得以扭转

不再构成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的

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之下

还有主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

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也就是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

而仍然进行对于债务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转让财产等对债权人

造成损害的行为

只有在债务人和第三人有恶意时

债权人才享有撤销权

关于债务人的恶意应当如何理解

有两种观点

即意思主义和观念主义

意思主义认为恶意指的

是债务人在从事转让财产的行为时

有诈害债权的故意

观念主义认为恶意指的

是债务人明知转让财产的行为

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而仍然从事该行为

我国的通说采观念主义

债务人是否有恶意

以其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认定标准

而关于第三人恶意的认定

以其在与债务人进行行为时

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

对债权人会造成损害即可

无需与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应当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之所以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

行使之后会使债务人所为的行为归于无效

对债权人以及第三人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避免对债务人的事务干预过多

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需要以诉讼的方式进行

这样一来司法机关可以审查债权人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否具备

从而减少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可能具有的负面影响

民法典第540条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和债权人代位权是相同的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民法典第541条规定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

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

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首先涉及的问题是

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撤销权的行使是为

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

因此债权人

因行使撤销权而取回的财产

应当归属于债务人

进而成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属于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

而债权人

应当按各自的债权

所占的比例受领清偿

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

对于行使权利后所追加的债务人

的财产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是对于债务人

与受益人或者说受让人的权利

在这一方面

首先的法律后果是

行为自始无效

对于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542条规定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

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个方面

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1.1 学习视频

-1.2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1.2.1 学习视频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3.1 学习视频

-第一章 讨论题

-第一章 章节测试题

第二章 合同的类别

-2.1 合同的类别(上)

--2.1.1 学习视频

-2.2 合同的类别(下)

--2.2.1 学习视频

-第二章 讨论题

-第二章 章节测试题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3.1 概述

--3.1.1 学习视频

-3.2 要约

--3.2.1 学习视频

-3.3 承诺

--3.3.1 学习视频

-3.4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3.4.1 学习视频

-第三章 讨论题

-第三章 章节测试题

第四章 双务合同中履行的抗辩权

-4.1 概述

--4.1.1 学习视频

-4.2 同时履行抗辩权

--4.2.1 学习视频

-4.3 先履行抗辩权

--4.3.1 学习视频

-4.4 不安抗辩权

--4.4.1 学习视频

-第四章 讨论题

-第四章 章节测试题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5.1 概述

--5.1.1 学习视频

-5.2 债权人代位权

--5.2.1 学习视频

-5.3 债权人撤销权

--5.3.1 学习视频

-第五章 讨论题

-第五章 章节测试题

第六章 合同的担保

-6.1 概述

--6.1.1 学习视频

-6.2 保证(上)

--6.2.1 学习视频

-6.3 保证(下)

--6.3.1 学习视频

-6.4 违约定金

--6.4.1 学习视频

-第六章 讨论题

-第六章 章节测试题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1 概述

--7.1.1 学习视频

-7.2 清偿

--7.2.1 学习视频

-7.3 抵销

--7.3.1 学习视频

-7.4 提存

--7.4.1 学习视频

-7.5 免除

--7.5.1 学习视频

-7.6 混同

--7.6.1 学习视频

-第七章 讨论题

-第七章 章节测试题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8.1 概述

--8.1.1 学习视频

-8.2 法定解除权的发生事由

--8.2.1 学习视频

-8.3 解除权及其行使

--8.3.1 学习视频

-8.4 解除的法律后果

--8.4.1 学习视频

-第八章 讨论题

-第八章 章节测试题

第九章 合同的转让

-9.1 概述

--9.1.1 学习视频

-9.2 债权让与 (上)

--9.2.1 学习视频

-9.3 债权让与(下)

--9.3.1 学习视频

-9.4 债务承担

--9.4.1 学习视频

-9.5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9.5.1 学习视频

-第九章 讨论题

-第九章 章节测试题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0.1 概述 (上)

--10.1.1 学习视频

-10.2 概述(下)

--10.2.1 学习视频

-10.3 违约责任的形式

--10.3.1 学习视频

-第十章 讨论题

-第十章 章节测试题

5.3.1 学习视频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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