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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学习视频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关于法定解除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

法定解除权的发生事由

关于法定解除权的发生事由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规定为基础

为了方便掌握各种法定解除事由

可以根据义务违反的类型进行整理

分为违反给付义务

违反忠实义务

以及违反保护义务

三个类型

违反给付义务

可以在现实违约

与预期违约两种情况下

分别进行探讨

首先来看现实违约

就现实违约来说

又可以根据债务人是否能够履行

债务人是否未做任何履行等因素加以区分

经过分类之后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履行不能

在一方履行不能的情况下

基于双务合同中

给付义务与对待给付义务的牵连性

无法要求另一方固守合同

从而应当引发解除权

履行不能可以分为

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

与其他因素导致的履行不能

不可抗力

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的情况下

对方能否解除合同

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解除合同

要区分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就不可抗力导致的履行不能的时间来说

可能是永久的不能

也可能是一时的不能

如果不可抗力导致了永久的不能

相对人应享有解除权

如果不可抗力导致的只是一时的不能

应当根据履行时间

对于债务人是否重要加以确定

如果履行时间对债权人很重要

就不能苛求债权人等到债务人

恢复履行能力

而是应赋予债权人以解除权

如果履行时间并不重要

为了维系交易

不能赋予债权人以解除权

债权人应当等待债务人恢复履行能力

然后合同关系

继续进展下去

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债务人全部履行不能

也可能导致部分履行不能

如果导致了全部履行不能

债权人应当享有解除权

如果导致的是部分不能

应当根据债权人对能够履行的部分有没有利益

确定债权人能否解除全部的合同

如果能够履行的部分对于债权人是有意义的

债权人只能针对发生不能的部分解除合同

如果能够履行的部分对债权人没有意义

债权人能够就全部的合同加以解除

履行不能也可能

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因素而发生

比如因为第三人的行为发生履行不能

从给付义务和对待给付义务之间的

牵连性来看

既然发生了履行不能

不论是否是不可抗力导致的

因相对方无法再从债务人处

获得其订立合同意欲取得的给付

所以不能苛求相对方维系合同关系

其应当享有解除权

如果给付义务的违反

不是履行不能

而是其他的违约行为形态

是否发生解除权应当根据履行时间

对于债权人是否重要而确定

《民法典》第563条所做的规定

也就是当事人一方

迟延履行债务

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体现的就是给付时间

对于债权人具有重要意义时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

即使将来提供履行仍然可能

也引发解除权

这种规定所涉及的合同

实际上就是定期行为

所谓定期行为是指

只有按照履行时间提供履行

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得到满足

至于个案中的合同是否为定期行为

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

或者当事人的意思加以判断

如果履行时间特别重要

一旦履行期届满

而债务人没有提供履行

事后提供履行对于债权人来说不会有实际意义

比如着眼于特定节日的交易

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

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

才提供给付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不再有实际意义

从而应当引发解除权

如果履行时间对于债权人并非特别重要

或者个案中的合同并非定期行为

出于维系交易的考虑

不是债务人到期不履行

就引发了解除权

而是要经过催告才发生解除权

经过催告才发生解除权

可以结合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形态

做具体的分析

首先是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

未为履行但履行仍为可能

这种情况是通常所说的迟延履行

规定《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3项规定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所指的就是迟延履行

根据这个规定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

只有经过催告

而没有发生结果的时候

债权人才享有解除权

催告的性质是意思通知

所谓意思通知

是指行为人作出了表示

而法律直接规定了

做出该表示的法律后果

从而该表示的法律后果

不是行为人的表示所导致的

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

就催告的内容来说

催告应当表明

债务人应当为给付的意旨

但不必声明债务人不于期限内给付

债权人将解除合同

另外

催告应当确定适当的期间

催告所确定的期间是否适当

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目的

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客观情势

比如

债权人就受领给付

以何种时间为有利益

以及债务人为给付

所必要的完成时间

依客观的标准加以确定

经过催告导致解除权的发生

还有要求就是

期间经过而无结果

所谓期间经过而无结果是指

在债权人催告之后

催告中所设定的期间经过

或者合理的期间经过

债务人仍然没有提供

符合约定的履行

第二种情况是履行期到来后

债务人提供了给付

但是给付不符合当事人的约定

或者法律的规定

换句话说

债务人方面发生了瑕疵给付

在出现瑕疵给付时

应当根据瑕疵是否可以补正

确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解除权

如果是无法补正的瑕疵给付

并且保留瑕疵给付对于债权人没有意义

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是可以补正的瑕疵给付

并且履行时间对于债权人并不重要

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以补正瑕疵的时间

时间经过而没有补正的

债权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另一方面即使瑕疵可以补正

但是履行时间对于债权人特别重要

也不能要求债权人给债务人提供再一次的机会

债权人因为发生了瑕疵给付

而当即享有解除权

如果债务人提供的是部分履行

解除权是否发生的判断和瑕疵给付相似

比如

如果未提供的部分仍然能够加以提供

并且履行时间对于债权人并不十分重要

债权人应当设定合理的期间

该期间经过之后

如果债务人仍没有提供履行

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与现实违约相对应的是预期违约

《民法典》563条第1款第2项规定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个规定所说的就是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

是指履行期到来之前

债权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履行期到来后

债务人将会发生违约

就预期违约涉及的情况来看

既包括在履行期到来之前

能够确定债务人将违反给付义务

也包括在履行期到来之前

债务人就已经违反了忠实义务

所以预期违约既有违反给付义务的情形

也有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

就违反给付义务来说

主要涉及的情况是

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就确定

债务人发生了履行不能

将来无法提供履行

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能够确定

债务人

将提供的履行会有不可补救的瑕疵

以及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能够确定

债务人将无法按时提供给付

针对义务的类型

所划分的第二个大的类别是

违反忠实义务

合同关系建立后

债务人就应当接受合同关系的拘束

不能否定合同的效力

也不能消极懈怠

不做履行准备

违反忠实义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拒绝履行

一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约

就拒绝履行来说

可以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

也可以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后

拒绝履行的认定可以是

债务人明确地向债权人表示

他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会提供履行

或者在履行期到来之后

债务人一方违反了给付义务

另一方面也向债权人表示拒绝履行

除了明确地向债权人表示拒绝履行外

债务人以其行为表示拒绝履行的情形

也属于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比如在特定物买卖场合

债务人将标的物另作处分

致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发生困难

这种情况可以被评价为以行为表示拒绝履行

或者说债务人的行为表明其缺乏履行意愿

另外一种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

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约

我国的违约责任制度

采取了以严格责任为一般

以过错责任为例外的做法

在采取严格责任的背景下

债务人的主观状态为何

也就是债务人是否有

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轻过失

或者根本就无过错可言

对于责任的成立不发生影响

不过

如果债务人的主观状态

是故意的或者重大过失的

可以确认债务人违反了忠实义务

债务人以不负责任的心态

没有按照合同义务的要求

进行履行准备

并进而提供履行

构成了重大违约

应当引发解除权

根据义务的类型

所做的第三个分类

是违反保护义务

违反保护义务

是指在债务关系建立后

债务人侵害了债权人

所享有的完整利益

既包括人身利益

也包括财产利益

如果侵害的程度足够严重

致使双方之间的信赖关系不复存在

就不宜再苛求债权人固守合同

也应当引发解除权

情势变更也会引发解除权

这种情况下的解除权

不同于以上所说的

因为违反义务而发生的解除权

从而需要专门加以说明

《民法典》第533条第1款规定

合同成立后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无法预见的

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

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这一款的规定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

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

解除权的发生

也是情势变更成立后的一种可能后果

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解除权

和债务人违反了

给付义务忠实义务

保护义务而发生的解除权有所差异

在情势变更的情况下

债务人不必再按

原定的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并且不构成对给付义务的违反

情势变更制度是基于公平考虑

给因为缔约后客观情势的变化

遭受重大影响的一方

保留了解除合同的机会

从而情势变更情况下解除权的发生

在法理上有自己的特点

严格来说不属于债务人

违反义务之后引发的解除权

需要强调的是

《民法典》合同编

在典型合同部分

也有关于解除权的具体规定

另外

《民法典》第716条第2款就转租的情况

有解除规定

第772条第2款就转承揽的情形有解除规定

第778条就定作人不协作有解除规定

第857条就他人

已公开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

也有关于解除的规定

典型合同中关于解除事由的规定

有的是对根本违约

或者说重大违约所做的细化具体化

有的则是对情势变更所做的明确

比如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买受人没有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

达到全部价款的1/5

经过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支付到期价款的

这种情形就是对根本违约所做的进一步的规定

它属于经过催告之后

方成立根本违约的一个分支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本身属于根本违约

或者说重大违约

违反了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711条关于承租人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规定

也是基于债务人根本违约

赋予债权人以解除权的规定

该条所规定的根本违约

既涉及了给付义务的违反

也涉及了出租人的

完整利益遭受了损失

而《民法典》第857条关于别人

已公开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的规定

实际上是情势变更的一个具体类型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

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是没有意义的

从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1.1 学习视频

-1.2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1.2.1 学习视频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3.1 学习视频

-第一章 讨论题

-第一章 章节测试题

第二章 合同的类别

-2.1 合同的类别(上)

--2.1.1 学习视频

-2.2 合同的类别(下)

--2.2.1 学习视频

-第二章 讨论题

-第二章 章节测试题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3.1 概述

--3.1.1 学习视频

-3.2 要约

--3.2.1 学习视频

-3.3 承诺

--3.3.1 学习视频

-3.4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3.4.1 学习视频

-第三章 讨论题

-第三章 章节测试题

第四章 双务合同中履行的抗辩权

-4.1 概述

--4.1.1 学习视频

-4.2 同时履行抗辩权

--4.2.1 学习视频

-4.3 先履行抗辩权

--4.3.1 学习视频

-4.4 不安抗辩权

--4.4.1 学习视频

-第四章 讨论题

-第四章 章节测试题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5.1 概述

--5.1.1 学习视频

-5.2 债权人代位权

--5.2.1 学习视频

-5.3 债权人撤销权

--5.3.1 学习视频

-第五章 讨论题

-第五章 章节测试题

第六章 合同的担保

-6.1 概述

--6.1.1 学习视频

-6.2 保证(上)

--6.2.1 学习视频

-6.3 保证(下)

--6.3.1 学习视频

-6.4 违约定金

--6.4.1 学习视频

-第六章 讨论题

-第六章 章节测试题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1 概述

--7.1.1 学习视频

-7.2 清偿

--7.2.1 学习视频

-7.3 抵销

--7.3.1 学习视频

-7.4 提存

--7.4.1 学习视频

-7.5 免除

--7.5.1 学习视频

-7.6 混同

--7.6.1 学习视频

-第七章 讨论题

-第七章 章节测试题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8.1 概述

--8.1.1 学习视频

-8.2 法定解除权的发生事由

--8.2.1 学习视频

-8.3 解除权及其行使

--8.3.1 学习视频

-8.4 解除的法律后果

--8.4.1 学习视频

-第八章 讨论题

-第八章 章节测试题

第九章 合同的转让

-9.1 概述

--9.1.1 学习视频

-9.2 债权让与 (上)

--9.2.1 学习视频

-9.3 债权让与(下)

--9.3.1 学习视频

-9.4 债务承担

--9.4.1 学习视频

-9.5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9.5.1 学习视频

-第九章 讨论题

-第九章 章节测试题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0.1 概述 (上)

--10.1.1 学习视频

-10.2 概述(下)

--10.2.1 学习视频

-10.3 违约责任的形式

--10.3.1 学习视频

-第十章 讨论题

-第十章 章节测试题

8.2.1 学习视频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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