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国际公法 > 第一章 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 >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渊源 >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
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来自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的周超
很高兴这学期
由我来为大家讲授
国际公法这门课程
我们要学习国际公法这门课程
首先要掌握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在联合国成立之前
对国际法公认的界定是
各国在彼此交往中形成的
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总体
简单而言
就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
即国家间法
随着联合国的成立
及国际组织的迅速发展
国际法调整的范畴
就不再仅仅限于国家之间
还会扩展到国际组织之间
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
所以国际法的概念就演变成
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
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
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我们知道了概念之后
我们还要掌握国际法的特征
也就是我们要知道
它和国内法相比
它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那么首先第一个我们来看
从主体来看
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
我们知道
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或法人
但国际法不同
它的主体主要是公权机构
有国家
还有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比如联合国
而个人只是在特定领域
或范畴内
享受国际法上一定的权利
或承担一定的义务
这和国内法是有区别的
那么第二个
从调整对象来看
国际法调整对象
是国际主体之间的关系
也即国际关系
可以是国家与国家之间
比如我们知道中美之间关系比较紧张
相互关闭总领事馆
或者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
比如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
美国2020年宣布退出世界卫生组织
这些都属于国际法调整范畴
那么从第三个
从形成方式来看
国际法的形成
主要是靠各国在长期反复实践中
形成的国际习惯
比如在战争中不滥杀无辜
以及各个国家之间谈判缔结的协议
比如缔结一些条约而逐渐形成的
在国际法的形成方式上
这和国内法通过国内立法的形成
也是有区别的
那么第四个
从调整法律关系的相互性来看
国际法的大部分规则是相互和对等的
比如刚才我们提到的
美国擅自关闭
中国驻美国休斯敦总领事馆
我们国家采取对等原则
关闭了美国驻华成都总领事馆
这就体现了对等原则
这在国内法上是不太有的
第五
从国际法规则的性质来分析
大部分是属于任意性规则
不具有强制性
因为不像国内法
有统一的实施机关
以及有非常强大的一个国家强制力
去帮助法律执行
但国际社会
没有统一的司法体系
来适用和解释国际法
并解决国际争端
国际法的约束力
更多的来自于各国的遵守
所以它很多时候是有任意性的
就算违反
也并不一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里有同学可能会说
比如说
像联合国安理会
不就是国际社会的一个执行机关吗
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执行国际法
但我们也要知道
它的执行范围是很有局限性的
只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和平的问题
而其他的涉及国际法的问题
联合国安理会是不会执行的
以上这几个特点
都说明了国际法和国内法
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的
那么我们知道
国际法在现代的社会中
已经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个法律人
我们不仅要学好国内法
而且还要学好国际法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渊源
-1.2国际法渊源
-1.3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一章 小测
-2.1国家的要素
--2.1国家的要素
-2.2国家的权利
--2.2国家的权利
-2.3国家管辖权
--2.3国家管辖权
-2.4国家豁免权
--2.4国家豁免权
-2.5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
-2.6 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问题
-第二章 小测
-3.1国际组织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第三章 小测
-4.1个人的国籍
--4.1个人的国籍
-4.2 引渡
--4.2 引渡
-4.3庇护
--4.3庇护
-4.4外交保护
--4.4外交保护
-第四章 小测
-5.1国家领土概述
-5.2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5.3领土争端及其解决
-5.4边界和边境制度
-第五章 小测
-6.1国际海洋法概述
-6.2领海
-6.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6.5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第六章 小测
-7.1空气空间法
--7.1空气空间法
-7.2民航安全法律制度
-7.3 外层空间法
--7.3外层空间法
-第七章 小测
-8.1条约的缔结
--8.1条约的缔结
-8.2条约的保留
--8.2条约的保留
-8.3 条约遵守及解释
-8.4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第八章 小测
-9.1外交机关与外交人员
-9.2外交特权与豁免
-9.3 领事关系与特权
-第九章 小测
-10.1 国际不法行为责任
-10.2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第十章 小测
-11.1国际争端概述
-11.2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11.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第十一章 小测
-期末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