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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人的国籍在线视频

下一节:4.2 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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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人的国籍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大家好

今天我们要来讲的知识点是

个人的国籍

首先我们来看下这张图

这张图上有三位图片

分别是三位人物

我想问一下

他(她)们三位都是什么国籍

首先第一位可能大家并不是很熟悉

他叫马海德

是第一位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

他于1910年出生于美国

并于1933年来到中国上海

在1950年

他就正式加入了中国国籍

一直致力于

性病和麻风病的防治和研究

已经取得世界范围内的成果

可以说这位看起来不太像中国血统的人

他是一个中国人

第二位我们可能非常的熟悉

就是杨振宁先生

他是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

他于1922年

在中国的安徽合肥出生

然后在1964年的时候

申请加入了美国国籍

成为了美国公民

在2015年4月1日

他又放弃了美国国籍成为了中国公民

可以说他现在是一位中国公民

第三位

我们说

这个漂亮的混血儿女孩

可能大家还不太认识

她的名字叫做谷爱凌

她是2003年出生于

美国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市

她可以说一出生就具有美国国籍

但是我们会知道

她在2019年

她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宣布

自己正式转为中国国籍

并在她的微博上发文说

中国自由式的滑雪运动员谷爱凌报到

我们说

根据国际雪联的官网资料

我们也可以知道她在2019年6月

谷爱凌在上面注册的国籍

已经从原来的美国变更为中国

我们可以很骄傲的称她是一位

中国的自由式滑雪运动员

从以上三位国籍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

国籍是一个自然人和国家的一种法律联系

和他的肤色

和他的血统其实是没有直接的关系

而且我们这里也发现

个人

他是可以选择改变国籍的

比如说谷爱凌她可以选择

从原来的美国籍改为中国籍

杨振宁先生

可以从原来的中国籍改为美国籍

之后又改回中国籍

这都是个人的一种选择

所以这里我们就要明确

国籍是什么

国籍是表示个人具有的

某个国家的公民资格或身份

与该国保持着一种法律联系

处于该国的一种属人管辖权之下

这个叫做国籍

我们说国籍的意义是什么呢

国籍就是国家区分本国人和外国人

以及决定他们不同法律地位的根据

我们刚刚已经说过

国籍是一个确定国家属人管辖权的依据

所以我们基本上要判断

他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根据的就是国籍

那么国籍什么时候可以取得

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就是因出生取得

但是不同的国家对因出生取得

它又会采用不同的一种方式

一种就是血统主义

血统主义就是指的

依照父母的国籍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具体来细分血统主义又可以分为

单系血统主义和双系血统主义

单系血统主义一般是指的

国籍主要是随父亲

而双系血统主义

主要是指的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

均对子女的国籍有影响

比如说

像《匈牙利国籍法》就会规定

父母一方属于匈牙利国籍者

这个孩子也就是匈牙利人

这是第一种血统主义

第二种就是出生地主义

也就是这个婴儿

出生在本国的领土上他就为本国人

取得本国的国籍

这个主要是以前拉美一些国家

采用的原则

因为当时美洲的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口

而当地人口稀少

采用这一原则有利于增加本国人口

也就是只要这个孩子

在领土上出生就具有该国的国籍

我们知道很极端的一个例子

就是在2015年的时候

有一名中国籍的孕妇

是在9000多米高空的机舱里

产下一名女婴

当时这架航班正从巴厘岛飞往洛杉矶

在进入美国领空以后

这个孕妇在飞机上顺利产下一名女婴

根据美国的出生地主义

这个女婴一出生就具有了美国国籍

因为领空也属于领土

第三种我们说出生取得的一种制度

就叫混合制

混合制就是兼采了

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

其中又可以细分为几种

第一种就是以血统主义为主

或者是以出生地为主的

或者就是平等采用两种原则的

根据李浩培先生的一个统计

他对100多个国家的国籍立法进行了统计

他统计出

以血统主义为主的主要是占了45%

也就是最主要的一个情况

另外以出生地主义为主的占到26%

而平等采用两种原则的是21%

我们国家的《国籍法》第四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

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同时第5条也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的公民

并定居在外国的

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

从这两条规定我们就可以发现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一种混合制

是以血统为主

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制

除了出生取得以外

我们还可以因为入籍来取得国籍

其实刚才我们最开头讲的三位人士

他们都是根据入籍来取得他国的国籍

一般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取得

第一种就是可以通过婚姻取得国籍

婚姻取得就是指的

不同的国籍的男女结婚

一般来讲是妻子自动会取得丈夫的国籍

在有些国家会有类似的规定

第二种就是收养

收养是指的一国公民收养另一国的

或者是无国籍的儿童

那么该被收养的儿童

可以取得收养人的国籍

但是这里要注意

收养并不当然的改变被收养人的国籍

要视收养国的具体立法来确定

第三种就是选择国籍

选择国籍一般是发生在

国与国之间交换领土

或者是其它领土转移的一种情况

在领土发生变更时

当地居民一般都是可以选择国籍的

你愿意选择保留原来的国籍

还是变为新的国籍

第四种方式是恢复国籍

一般是发生在什么情况呢

是妇女因

刚刚我们说的结婚可能会改变国籍

但是之后有可能因为离婚

或者是这个丈夫死亡

而要求恢复原国籍的一种情况

那么要求恢复国籍者通常都是允许的

但是不能保留前国籍

第五个就是申请入籍或者是归化

我们经常说归化运动员

比如说谷爱凌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归化运动员

这个就是表示入籍了

但这里我们要注意

这个与我们平常所说的绿卡

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绿卡其实是一种永久居留的一种身份

但是并没有改变国籍

我们刚才讲谷爱凌

她是

申请入籍也就是归化成了中国国籍

成为了一名归化运动员

刚才我们讲了国籍的取得

当然我们说国籍也可能会丧失

丧失也会出现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自愿解除

比如刚才我们讲到2015年杨振宁先生

自愿的解除了美国国籍

获得中国国籍

那么他和美国的国籍就是自愿解除了

第二种方式就是

由于取得了外国国籍而丧失了国籍

那么对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而言

取得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原国籍

第三种情况就是剥夺国籍

但是这种情况

只会发生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

国家有可能会剥夺公民的国籍

第四个问题我们要理解的是

国籍冲突的解决

我们刚刚已经说过了

国籍的取得

每个国家规定会非常不一致

有可能采取血统主义

也有可能采取出生地主义

或者是采取混合制主义

由于各个国家对国籍规定的不同

就会导致国籍产生冲突

这里产生的冲突

有可能会产生一种积极的冲突

比如说出现双重国籍

甚至是多重国籍的情况

当然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冲突

就是出现一种无国籍的情况

我们说国籍的冲突该如何解决

主要是通过立法

和缔结国籍条约的方式

来解决这种国籍抵触的冲突

尽量的避免出现一种无国籍

或者是双重国籍的情况

国际公法课程列表:

第一章 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

-预习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二选一)支持[0]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渊源

--1.1国际法概念和特征

-1.2国际法渊源

--1.2国际法的渊源

-1.3国际法基本原则

--1.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小测

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

-2.1国家的要素

--2.1国家的要素

-2.2国家的权利

--2.2国家的权利

-2.3国家管辖权

--2.3国家管辖权

-2.4国家豁免权

--2.4国家豁免权

-2.5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

--2.5.1国家承认

--2.5.2政府承认

-2.6 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问题

--2.6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

-第二章 小测

第三章 国际组织法

-3.1国际组织概述

--3.1国际组织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3.2联合国概述

-第三章 小测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4.1个人的国籍

--4.1个人的国籍

-4.2 引渡

--4.2 引渡

-4.3庇护

--4.3庇护

-4.4外交保护

--4.4外交保护

-第四章 小测

第五章 国家领土法

-5.1国家领土概述

--5.1国家领土的概述

-5.2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5.2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5.3领土争端及其解决

--5.3领土争端及其解决

-5.4边界和边境制度

--5.4边界和边境制度

-第五章 小测

第六章 国际海洋法

-6.1国际海洋法概述

--6.1国际海洋法概述

-6.2领海

--6.2.1 领海1

--6.2.2 领海2

-6.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6.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6.4国际通行海峡和群岛水域

-6.5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6.5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第六章 小测

第七章 空间法

-7.1空气空间法

--7.1空气空间法

-7.2民航安全法律制度

--7.2国际航空安保法律制度

-7.3 外层空间法

--7.3外层空间法

-第七章 小测

第八章 条约法

-8.1条约的缔结

--8.1条约的缔结

-8.2条约的保留

--8.2条约的保留

-8.3 条约遵守及解释

--8.3条约遵守及解释

-8.4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8.4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第八章 小测

第九章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9.1外交机关与外交人员

--9.1外交机关与外交人员

-9.2外交特权与豁免

--9.2外交特权和豁免

-9.3 领事关系与特权

--9.3领事关系与特权

-第九章 小测

第十章 国际责任法

-10.1 国际不法行为责任

--10.1国际不法行为责任

-10.2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10.2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第十章 小测

第十一章 国际争端解决法

-11.1国际争端概述

--11.1国际争端概述

-11.2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11.2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11.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11.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

-第十一章 小测

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

4.1个人的国籍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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