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合同法 >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1.3.1 学习视频
现在要学习的内容是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3条到第7条
分别规定了平等
自由
公平
诚实信用
守法
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民法典合同编没有
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专门再做规定
但是民法典第4条到第9条
分别规定了平等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
守法和尊重公序良俗
以及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这六个原则在合同法中
也都是基本原则
并且有具体的制度表现
平等原则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
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当事人之间没有支配关系
在益处的享有和不利的负担方面
所有民事主体或者同一类别的
民事主体按相同的标准享有和承担
在合同法的语境中
平等原则首先指的也是
在立法上
要坚持当事人地位平等
彼此之间没有支配关系
在权益的享有
和不利的承担方面
按相同的标准加以处理
另外
合同法中
平等原则同时也是
对民事主体以合同的方式
进行民事活动时的要求
在很多情况下
民事主体在同其他
主体订立合同的时候
提出不同的条款
比如说
卖方对不同的买方
索要不同的价款
并不违反平等原则
以什么内容来订立合同
原本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一层含义
但在例外情况下
对民事主体采取差别对待
会构成对平等原则的违反
比如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
如果对应聘者区分不同的类型
对其中有的类型采取歧视性的态度
就构成对平等原则的违反
概括来讲
就是当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时
如果采取具有歧视性的标准
进行差别对待
就会构成
对平等原则的违反
合同自由是民法自由
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没有合同自由
适用空间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并且
合同自由原则和民法的
其他分支也有一定的差异
在婚姻家庭法或者亲属法的领域
比如结婚
如果当事人
没有自我决定的资格
而是由男女双方的
尊亲属来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
虽然没有结婚自由
但还是会有婚姻
就合同法来说
如果没有当事人的自我决定
就谈不上合同
关于合同自由原则的理解
角度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是把合同自由
概括为缔约自由
内容自由
形式自由三个方面
有的学者概括的内容则更多
也更为全面
比如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第一缔约自由
也就是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
是否和他人订立合同
第二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亦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
和哪个民事主体订立合同
第三内容自由
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
自由协商决定合同的内容
第四变更或解除的自由
也就是当事人可以
自由协商变更或
解除已经订立的合同
或者可以自由地决定
是否行使约定或法定的
解除权解除合同
第五形式自由
也就是当事人有选择
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
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六争议解决方式的自由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仲裁
诉讼还是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但为了其他的价值目标
合同自由也受到了很多的限制
比如缔约自由的反面
就是强制缔约
强制缔约最核心
成熟得也比较早的类型
是生存保障型的强制缔约
从事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密切相关的活动的经营者
必须缔约而
不能挑选缔约对象
在内容方面有内容控制
形式方面也会有形式要求
比如
根据法律的规定
在一些情况之下
当事人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有着密切的关系
两个原则都是公正的体现
但是侧重点不同
公平所表述的是
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安排是否公正
而诚实信用指的
是人的行为是否公正
这两个原则在合同法中
也都是基本原则
就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来说
传统的促成公平的做法
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在订立合同的环节
注重程序正义
另外一个方面是
针对一些具体情况进行分散的
零星的内容控制
直接达成公平
第二个方面属于
结果正义的范畴
就合同的订立来说
如果双方自主地作出决定
形成了合意
法律就不多加干涉
默认当事人在合意中
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安排是公平的
相反
如果合同的订立
违反了程序正义
比如
意思的形成或者
意思表示的作出受到了欺诈
胁迫或者一方在意思形成或
者作出意思表示的
过程之中发生了错误
合同订立的程序就出现了问题
在这种情况之下
法律赋予遭受
不利影响的一方以撤销权
通过撤销合同
该当事人可以
避免受不公平的合同的拘束
就违反程序正义来说
显失公平制度尤为特殊
因为这种瑕疵事由的命名
就突出了公平的因素
显失公平包括
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是一方处于弱势地位
比如
面临急迫情势
缺乏交易经验和判断力
与此同时所达成的合同安排
对于该方当事人来说是
显著地不公平的
所以
显失公平不仅考虑了
是否违反了程序正义
同时
也从结果上考虑了
权利义务的安排是否公平
在合同的订立之外
公平原则还通过
内容控制的方式加以体现
就内容控制来讲
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违约金数额能否调整
情势变更制度都是具体的体现
比如说民法典第506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关于违约金
民法典第558条第2款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予以适当减少
以上两个方面概括起来看
就是合同的订立方面
侧重程序正义
另外又就一些典型的
情况施加内容控制
这两个方面是传统地
历史较为悠久的为了
促成公平所进行的制度安排
总体来说
早期的民法在
公平方面的制度设计不是很多
因为在法律上预设
当事人实力大体是对等的
彼此并不悬殊
所以不需要法律做过多的干预
近代以来
立法者也逐渐确认在不少情况下
由于资源的享有不同
经济实力的差异
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别
是否有谈判经验不同等
当事人的实力并不对等
甚至相当悬殊
如此一来
为了促成合同权利义务安排的公平
法律上采取了更多的措施
这些措施既包括了
在民法外部采取相应的措施
也包括在民法内部作出反应
在民法外部
主要是借助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来维护公平交易
在民法内部
主要是挑选典型的实力
不对等的情形进行内容控制
以保护处于劣势的一方
在民法上
究竟哪些主体是不对等的民事主体
主要有这么几类情形
出租人与承租人
格式条款使用人与格式条款相对人
经营者与消费者
雇主与雇员以及投资者与大股东
民法以及商法对于这些主体之间
的法律关系进行了
不同程度的内容规制
诚实信用原则侧重的是
在订立合同
履行合同
甚至合同履行之后的环节之中
当事人的行为
应体现公正的要求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仅仅看名字的话
诚实信用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诚实
一个是信用
诚实从字面来看
涉及到的是信息披露
告诉对方真实的情况
信用则强调的是说到做到
已经做出的允诺要履行
但是这两个方面
只是从字面上所作的解释
在合同法中
诚实信用涉及到的场景更多
所提的要求也更多样化
比如
在缔约的环节
双方当事人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之下
一方当事人
可能负有向对方披露信息的义务
除此之外
当事人也不能恶意磋商
破坏对方的交易机会
如果在缔约的环节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会有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
在合同订立之后的合同履行等环节
诚实信用原则仍然
是应当遵循的原则
比如
在履行时间不明确的情况之下
债务人所选择的履行时间
应当便于对方受领
守法和尊重公序良俗原则
在合同法的意义上
主要是指内容控制
也就是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
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违反之后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就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说
并非在一切情况下
都会导致无效的结果
只是在内容违法
目的违法等严重的情况下
合同才没有拘束力
就公序良俗原则来说
体现的是把作为
法律秩序基础的价值观念
以及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
价值观念作为合同当事人
不得突破的框架
一旦突破了框架
就会有损于国家社会的利益
或者有损于特定第三人的利益
或者有损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从而不能发生效力
具体来说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
涉及到
婚姻家庭制度相关的法律行为
一方滥用优势地位订立
不利于对方的合同等情形
民法典第9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
这个条文把绿色原则规定
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绿色原则在合同法中也得到了遵循
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就具体规定来说
在合同法中
绿色原则
主要有两个条纹
首先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另外
民法典第619条规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对包装方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
仍不能确定的
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
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
且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1.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2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章节测试题
-2.1 合同的类别(上)
-2.2 合同的类别(下)
-第二章 章节测试题
-3.1 概述
-3.2 要约
-3.3 承诺
-3.4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第三章 章节测试题
-4.1 概述
-4.2 同时履行抗辩权
-4.3 先履行抗辩权
-4.4 不安抗辩权
-第四章 章节测试题
-5.1 概述
-5.2 债权人代位权
-5.3 债权人撤销权
-第五章 章节测试题
-6.1 概述
-6.2 保证(上)
-6.3 保证(下)
-6.4 违约定金
-第六章 章节测试题
-7.1 概述
-7.2 清偿
-7.3 抵销
-7.4 提存
-7.5 免除
-7.6 混同
-第七章 章节测试题
-8.1 概述
-8.2 法定解除权的发生事由
-8.3 解除权及其行使
-8.4 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章节测试题
-9.1 概述
-9.2 债权让与 (上)
-9.3 债权让与(下)
-9.4 债务承担
-9.5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九章 章节测试题
-10.1 概述 (上)
-10.2 概述(下)
-10.3 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十章 章节测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