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 >  基本医疗服务权 >  2.7 中医药法 >  2.7上 中医药法(上)

返回《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慕课在线视频课程列表

2.7上 中医药法(上)在线视频

下一节:2.7下 中医药法(下)

返回《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慕课在线视频列表

2.7上 中医药法(上)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首先来看中医药法的概念

在学习中医药法之前

可能很大一部分同学

对中医药的具体概念没有一个清晰地认识

所以首先我们要知道

什么是中医药

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 健康和疾病的认识

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在明确了中医药的定义下

就可以来谈谈中医药法了

我们知道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那么 中医药法作为一项法律规范

自然是调整由中医药展开的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简单来说

中医药法就是调整中医药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就目前来看

我国现行的中医药法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

中医药服务管理 中药保护与发展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中医药发展的保障

中医药文献与资源保护这几个方面

要注意一下的是

我们本章谈到的中医药法是广义的中医药法

也就是说 它并不仅仅局限于专门的中医药法律本身

还包括了中西医同等适用的医药类法律规范和涉及

中医药的其他法律规范在内的法律

所以在对中医药法律关系具体调整时

我们是不局限于目前颁布的《中医药法》的

如果涉及到中医医师管理的话

我们还会用到《执业医师法》

涉及到中药管理的时候《药品管理法》也会发挥作用

当然 除医药类法律外

在涉及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

还可能会有《专利法》《商标法》的介入

二 中医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当然了 在具体运用中医药法对这些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时

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普遍的行为准则作为指导

贯穿于中医药法立法 执法 司法的整个过程

这就涉及到了中医药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目前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医药法律法规

中医药法应普遍遵循的具有独特性的基本原则大致有三个

一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原则

它主要强调中医药法的立法目的和归宿

就是要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保护人民健康

二是实行中西医并重的原则

即要通过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 相互补充

共同提高 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

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三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即要求我们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 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这三项基本原则作为中医药法的精神纲领

在中医药法的立法 执法 司法上都应该得到体现

三 中医药服务管理

在厘清了有关于中医药法的基本概念知识后

我们就可以来看看我国中医药法到底是怎么

具体地对中医药社会关系进行调整

首先 中医药法的核心就是对中医药服务的调整

那中医药服务涉及到哪些方面呢

它主要涉及到中医医疗机构 中医从业人员

中医医疗服务要求以及中医医疗服务监管这四个方面

中医药法正是通过规范这四个方面来达到

对中医药服务进行调整的目的

1 我们先来看看它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调整

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

中西医结合的医院

门诊部或依法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备案的中医诊所

在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规范上

中医药法主要是明确了中医医疗机构的类别以及

不同类别的设置条件等

一般来说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方可执业 也就是说

如果你要开办一家中医医疗机构

你的设置标准首先要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你们当地区域卫生规划

然后还要经过你们当地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取得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才可以开展执业活动

当然如果你举办的机构是中医诊所

那你还要将诊所的名称 地址 诊疗范围

人员配备情况报你们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2 中医药法对于在中医医疗机构中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的规范

一般来说和西医一样

都要求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

通过相应的医师资格考试并进行执业注册

只不过中医医师需要通过的是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但有一种例外情况

因为中医的学习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除了在规模化院校学习的人员外

还有通过师承方式研习中医药的人员

像一些民间老中医 你不可能不给他们一点机会

所以对于这类人员 中医药法就规定了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

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

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 经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

也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特别有中医传承的特色

3 至于在中医医疗技术服务标准的规范上

中医药法一直强调中医疗机构和中医从业人员

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 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这种中医药服务技术标准的问题

听起来有点抽象

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不太清楚

中医诊疗居然还有标准

事实上 我国目前是有一些中医医疗技术法规的

主要是像《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这种比较分散和

低阶的法规文件

但总的来说 中医这一块还是缺乏一个系统性的标准

基本上无法满足规范技术标准需求

这是我国中医药法目前一个很大的缺陷

也是我国中医药发展的一个很大的缺陷

为使这些对中医医疗机构

人员以及技术要求上的规范落实到位

中医药法还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者以及其相应的的监管责任

目前我国的话主要是卫健委下的中医药管理局

对中医药服务这一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这节课讲到这里 谢谢

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课程列表:

公民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第一章测试题

-健康权与公权力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健康权利与健康义务的关系

-政府主导责任下对社会办医的规制

基本医疗服务权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2 医院法

--2.2上 医院法(上)

--2.2下 医院法(下)

-2.3 分级诊疗制度

--2.3 分级诊疗制度

-2.4 医师法

--2.4 医师法

-2.5 基本药物制度

--2.5 基本药物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7 中医药法

--2.7上 中医药法(上)

--2.7下 中医药法(下)

-第二章测试题

-村卫生室的民事主体资格

-民营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职责

-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目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缺陷与解决手段

-中医药法对中医药社会关系的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2 传染病防治法

--3.2上 传染病防治法(上)

--3.2下 传染病防治法(下)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4 职业病防治法

--3.4上 职业病防治法(上)

--3.4下 职业病防治法(下)

-3.5 母婴保健法

--3.5 母婴保健法

-3.6 精神卫生法

--3.6 精神卫生法

-3.7 食品安全法

--3.7 食品安全法

-单元测试三

-发生传染病疫情之后的防控

-职业病危害的认定范围界定

-农民工职业病防治问题

-《食品安全法》如何更有效地执行

医疗保障权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2 城乡居民医保法

--4.2上 城乡居民医保法(上)

--4.2下 城乡居民医保法(下)

-4.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

--4.3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上)

--4.3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下)

-4.4 医疗救助法

--4.4上 医疗救助法(上)

--4.4下 医疗救助法(下)

-单元测试四

-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参保人和被保险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医疗救助的基本内容

民法上的健康权

-5.1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1上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上)

--5.1下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下)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单元测试五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家属意愿的冲突

-患者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与医学教学需要之间的冲突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单元测试六

-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

医疗损害赔偿权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单元测试七

-过错认定与过错推定

-一般诊疗义务与合理诊疗义务

-损害与人身损害

卫生行政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2 卫生行政监督

--8.2 卫生行政监督

-8.3 卫生行政复议

--8.3 卫生行政复议

-8.4 卫生行政赔偿

--8.4 卫生行政赔偿

-8.5 卫生行政诉讼

--8.5 卫生行政诉讼

-单元测试八

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

2.7上 中医药法(上)笔记与讨论

也许你还感兴趣的课程:

© 柠檬大学-慕课导航 课程版权归原始院校所有,
本网站仅通过互联网进行慕课课程索引,不提供在线课程学习和视频,请同学们点击报名到课程提供网站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