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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在线视频

下一节: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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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同学好

我们今天讲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医疗损害指的是患者因诊疗活动引发的损害

发生了损害

法律规定负有义务的当事人需要为损害承担责任

例如 患者因输入不合格血液罹患乙肝造成了损害

法律规定了应该由不合格血液的提供机构承担责任

可是 在医患关系中 不是所有的损害都有人承担责任

例如 一位患者做了皮试呈阴性

随后注射青霉素发生过敏导致死亡

这在医学上非常罕见 一般情况下

青霉素皮试之后没有反应再注射是没有问题的

但仍然有极小的比例存在经皮试仍然发生过敏的可能

这种情况下 虽然有损害 但没人要承担责任

因为医生并没有过错

医疗从来没有保证 也不可能保证能够做到药到病除

好 说到这里

大家对此可能会很好奇

什么情况下有责任 什么情况下没有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应该由哪些内容构成

很好 好奇心上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因为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目的

了解现行法律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

民事义务的不履行是导致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

引起医疗损害责任的原因

既可能是当事人违反医疗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

也可能是当事人违反《侵权责任法》造成的

当医疗机构的行为既违反了医疗合同 也构成侵权时

患者可以选择依照合同法 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依照侵权法要求相关主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 多数患者会选择侵权为由

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侵权责任

支持当事人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的法律依据

是201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规定的 医疗损害责任

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第一 诊疗行为也可以理解为诊疗活动

指通过各种检查 使用药物 器械及手术等方法

对疾病作出判断并消除疾病

缓解病情 减轻痛苦 改善功能

延长生命 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第二 损害 即有损害的后果发生

包括给患者的人身 财产及精神造成的损害

例如 因手术失误

患者的右肾本不该切除 而被错误切除

这就是人身损害

第三 因果关系

行为与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例如 上例中患者右肾的切除是因该医疗机构手术造成的

而不是其他之前为患者诊断的医疗机构造成的

又如 一起院前死亡的诊疗纠纷

患者因车祸重伤经救护车送到某三甲医院

该院急诊科医生在接诊时发现患者已无生命体征

家属不管不顾要求抢救

事后起诉该医院不作为 要求损害赔偿

而事实上患者的死亡与医院的救治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死亡是车祸造成的

第四 过错

过错包含故意和过失

行为人对于主观上不能认识

或者客观上无法避免的损害 不具有过错

受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所限

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医疗机构不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 我们前面提到的青霉素皮试阴性后

注射发生的过敏反应

这是无法预料的不良后果

医务人员也没有违反诊疗规范

因此医疗机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按照杨立新教授的观点

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可以划分为4种类型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这四种损害责任类型均需满足前三项要件

即有诊疗行为 损害和因果关系

是否需要满足过错要件 则有两种情况

第一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上述四项要件 方可构成

第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 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的缺陷

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 医疗机构赔偿后

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属于特殊类型侵权责任

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 只需满足前三个条件

损害责任即构成

相对于《侵权责任法》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而言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还有两个特殊之处

第一 医疗机构为诊疗目的而使用医疗产品

实际上不是一般的销售者

但是法律为了便于患者维权 将其拟制为销售者

这是一个特殊规定

不代表医患关系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 血液不是产品

血液提供机构也不是血液的生产者

但是在此处《侵权责任法》把血液

与药品 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等做了相同的处理

也是出于便于患者维权的考虑

以上讲述了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

此外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还规定了免责事由

有以下情形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

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本节最后 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十年前发生的

李丽云死亡案

患者李丽云在肖志军的陪同下

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呼吸内科门诊就诊

经过检查发现

怀孕的李丽云病情危重

医院妇产科 ICU 麻醉科联合对她进行积极抢救

其间

因考虑挽救母子生命

建议进行剖宫产手术

但自称是丈夫的肖志军拒绝签字而未能进行

最后李丽云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请问

此案属于哪种类型的医疗损害纠纷

对 应该是医疗技术损害

那么

此案是否满足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有诊疗行为

有损害后果

有因果关系

但是医院没有过错

因此 本案不构成医疗技术损害

而且 即使构成 医院也有免责事由

好的 本小节的内容到此为止

谢谢大家

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课程列表:

公民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第一章测试题

-健康权与公权力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健康权利与健康义务的关系

-政府主导责任下对社会办医的规制

基本医疗服务权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2 医院法

--2.2上 医院法(上)

--2.2下 医院法(下)

-2.3 分级诊疗制度

--2.3 分级诊疗制度

-2.4 医师法

--2.4 医师法

-2.5 基本药物制度

--2.5 基本药物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7 中医药法

--2.7上 中医药法(上)

--2.7下 中医药法(下)

-第二章测试题

-村卫生室的民事主体资格

-民营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职责

-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目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缺陷与解决手段

-中医药法对中医药社会关系的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2 传染病防治法

--3.2上 传染病防治法(上)

--3.2下 传染病防治法(下)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4 职业病防治法

--3.4上 职业病防治法(上)

--3.4下 职业病防治法(下)

-3.5 母婴保健法

--3.5 母婴保健法

-3.6 精神卫生法

--3.6 精神卫生法

-3.7 食品安全法

--3.7 食品安全法

-单元测试三

-发生传染病疫情之后的防控

-职业病危害的认定范围界定

-农民工职业病防治问题

-《食品安全法》如何更有效地执行

医疗保障权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2 城乡居民医保法

--4.2上 城乡居民医保法(上)

--4.2下 城乡居民医保法(下)

-4.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

--4.3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上)

--4.3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下)

-4.4 医疗救助法

--4.4上 医疗救助法(上)

--4.4下 医疗救助法(下)

-单元测试四

-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参保人和被保险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医疗救助的基本内容

民法上的健康权

-5.1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1上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上)

--5.1下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下)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单元测试五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家属意愿的冲突

-患者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与医学教学需要之间的冲突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单元测试六

-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

医疗损害赔偿权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单元测试七

-过错认定与过错推定

-一般诊疗义务与合理诊疗义务

-损害与人身损害

卫生行政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2 卫生行政监督

--8.2 卫生行政监督

-8.3 卫生行政复议

--8.3 卫生行政复议

-8.4 卫生行政赔偿

--8.4 卫生行政赔偿

-8.5 卫生行政诉讼

--8.5 卫生行政诉讼

-单元测试八

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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