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 > 3.4 职业病防治法 > 3.4下 职业病防治法(下)
同学们好
上节课 我们学习了关于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制度
了解了职业病的定义 特点以及分类
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制度以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
接下来 让我们继续学习职业病的诊断与保障制度
职业病诊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3和第44条的规定
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方便劳动者
《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选择权
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
有资格进行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根据当时法律规定
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
并且职业病诊断 鉴定
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007年8月 张海超感觉身体不适
去当地传染病医院 诊断为结核
几个月后 张海超按照肺结核治疗 没有好转
最后郑州许多大医院均排除肺结核
而怀疑是尘肺病
2009年1月 张海超在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煤炭总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就诊
得出的结论也为 尘肺病
但由于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这些医院只能用 疑似尘肺病
和不排除尘肺 等表述
之后 张来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要求鉴定
职防所要求公司提供健康监护等材料
张公司拒绝提供 未能进行鉴定
2009年5月12日 经历多次上访
在当地领导的协调下
张在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
25日得到的鉴定结果为
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22日 张不服职防所的鉴定结果
来到郑大一附院
进行了肺组织活检手术(开胸验肺)
郑大一附院在病理分析上认定张得的是尘肺病
但是无职业病诊断资质
只能在诊断报告中写出
病变不排除尘肺的结论
2009年7月1日
张海超因为支付不起医药费不得不出院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
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
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诊断
张海超后来去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鉴定
结果为无尘肺病
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
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申请
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
还可以申请鉴定一次
在张海超的案例中
他为何要选择 开胸验肺
这样一种极端手段来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呢
有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张海超的 开胸验肺 为什么如此困难
职业病人保障是指劳动者罹患职业病后依法享有医疗
职业康复 工作 工资及物质福利等方面的权利
凡被确诊为有职业病的病人
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进行治疗
康复和定期检查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
应当调离原岗位 并妥善安置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张海超用近乎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
在媒体的关注下
当地政府 特事特办 督促赔偿
张海超最终获得了120万元的赔偿
但是在后来的几年
张海超的身体还是每况愈下
难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
职业病人保障措施如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等待遇
在张海超一案中并没有得到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工作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
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首先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第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
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及其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可处以警告 限期改正 停建 关闭
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记大过
直至开除降级 撤职等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
我们对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护制度有哪些
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
如何保障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
像本节课案例中的张海超这样的劳动者还有千千万万
他们承受着职业病带给他们的痛苦
却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与补偿
关注职业病防治 完善法律制度
确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利是
我们还需要一直要努力的方向
这节课讲到这里
谢谢同学们
-1.1 什么是健康权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第一章测试题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2 医院法
-2.3 分级诊疗制度
-2.4 医师法
--2.4 医师法
-2.5 基本药物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7 中医药法
-第二章测试题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2 传染病防治法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4 职业病防治法
-3.5 母婴保健法
-3.6 精神卫生法
-3.7 食品安全法
-单元测试三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2 城乡居民医保法
-4.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
-4.4 医疗救助法
-单元测试四
-5.1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单元测试五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单元测试六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单元测试七
-8.1 卫生行政执法
-8.2 卫生行政监督
-8.3 卫生行政复议
-8.4 卫生行政赔偿
-8.5 卫生行政诉讼
-单元测试八
-期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