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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卫生行政赔偿在线视频

下一节:8.5 卫生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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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卫生行政赔偿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同学们好

本节课介绍卫生行政赔偿

随着卫生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

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时难免

对卫生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

卫生行政机关作为卫生行政权力主体

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与范围

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卫生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侵犯了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造成损害后果

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它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卫生行政赔偿 必须符合下列要件

第一 侵犯主体必须是

行使国家卫生管理职权的卫生行政机关

或者法律 法规授予其卫生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

以及这些机关 组织的工作人员

第二 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违反了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 卫生行政相对人有实际损害结果发生

第四 卫生行政主体的违法侵权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

主要是国家卫生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

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

此外《国家赔偿法》中

还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例如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实施了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

致使损害发生或加重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赔偿请求人通常为受到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的

一方比较容易确定

但对于如何确定卫生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则需要明确一下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侵权的主体有两类

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而赔偿的义务机关只有一个就是国家机关

具体到卫生行政赔偿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行使卫生行政职权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该卫生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种是两个以上卫生行政主体

共同行使卫生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共同行使卫生行政职权的卫生行政主体

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种是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

在行使授予的卫生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四种是受卫生行政机关委托的

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卫生行政权力时

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委托的卫生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五种是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

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种是经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

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卫生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但卫生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责任

卫生行政赔偿程序见PPT所示

卫生行政赔偿程序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单独请求卫生行政赔偿

也就是说赔偿请求人没有提出其他卫生行政诉讼的请求

单独就卫生行政赔偿提出请求和诉讼

赔偿申请人必须先向卫生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并按照法律规定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

卫生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

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

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

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

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种情形是附带请求卫生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在提起卫生行政复议

和卫生行政诉讼的同时

一并提出卫生行政赔偿请求

这种情形完全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卫生行政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

主要的法律依据依然是《国家赔偿法》

赔偿方式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

为受害人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述几种赔偿方式 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卫生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执行

本节课结束

谢谢同学们

卫生法——健康权利漫谈课程列表:

公民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1 什么是健康权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2 公民的健康权利和义务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3 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1.4 国家的保障义务

-第一章测试题

-健康权与公权力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健康权利与健康义务的关系

-政府主导责任下对社会办医的规制

基本医疗服务权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2.2 医院法

--2.2上 医院法(上)

--2.2下 医院法(下)

-2.3 分级诊疗制度

--2.3 分级诊疗制度

-2.4 医师法

--2.4 医师法

-2.5 基本药物制度

--2.5 基本药物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6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7 中医药法

--2.7上 中医药法(上)

--2.7下 中医药法(下)

-第二章测试题

-村卫生室的民事主体资格

-民营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职责

-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目录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缺陷与解决手段

-中医药法对中医药社会关系的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1 公民有权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2 传染病防治法

--3.2上 传染病防治法(上)

--3.2下 传染病防治法(下)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3 公共场所卫生法

-3.4 职业病防治法

--3.4上 职业病防治法(上)

--3.4下 职业病防治法(下)

-3.5 母婴保健法

--3.5 母婴保健法

-3.6 精神卫生法

--3.6 精神卫生法

-3.7 食品安全法

--3.7 食品安全法

-单元测试三

-发生传染病疫情之后的防控

-职业病危害的认定范围界定

-农民工职业病防治问题

-《食品安全法》如何更有效地执行

医疗保障权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1 公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2 城乡居民医保法

--4.2上 城乡居民医保法(上)

--4.2下 城乡居民医保法(下)

-4.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

--4.3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上)

--4.3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下)

-4.4 医疗救助法

--4.4上 医疗救助法(上)

--4.4下 医疗救助法(下)

-单元测试四

-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参保人和被保险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医疗救助的基本内容

民法上的健康权

-5.1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1上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上)

--5.1下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下)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2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3 患者的隐私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5.4 患者的人格尊严权

-单元测试五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家属意愿的冲突

-患者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与医学教学需要之间的冲突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6.1 紧急医疗救治权

-单元测试六

-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

医疗损害赔偿权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2 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7.4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

-单元测试七

-过错认定与过错推定

-一般诊疗义务与合理诊疗义务

-损害与人身损害

卫生行政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1 卫生行政执法

-8.2 卫生行政监督

--8.2 卫生行政监督

-8.3 卫生行政复议

--8.3 卫生行政复议

-8.4 卫生行政赔偿

--8.4 卫生行政赔偿

-8.5 卫生行政诉讼

--8.5 卫生行政诉讼

-单元测试八

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

8.4 卫生行政赔偿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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