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工程伦理 > 第十三章 全球化视野中的工程伦理 > 第十三章习题 > 10.4 数据权利
同学们好
今天我们进入第4节数据权利
第1点我们是讲大数据是有价值的
要是没有这一点成立的话
大数据就不会成为当今的热潮
一般认为
谁拥有或者控制了高质量的大数据
谁就有可能创造较大的经济收益
这里高质量体现在
数据是真实的
可信的
完整的
可用的
跟一般的物质资源不同
大数据的折旧
不是随着使用次数增多而必然发生的
那么通过数据挖掘关联被进一步加工
大数据往往发展出新的价值
甚至是不可思议的新价值
大数据的价值怎么估算呢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我这里也看到过一个例子
说是一位荷兰的大学生
为了搞清这个问题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打包在一起
上网
那么包含了他的住址
医疗记录
日程表
邮件内容
社交媒体记录
上网搜索等等信息
他建了一个网站
并且在这网站上公开拍卖
在2014年的时候
就吸引了40多个买家来竞拍
最后以350欧元成交
他的个人信息就被估值到了350欧元
从真实的实验中大家可以了解到
用户之所以
能够享受各种各样互联网免费应用
它的背后的逻辑基本上都是
以你提供的
或者说是
卖出的个人信息内容
和今后的信息的使用权
处置权
作为代价
企业将会用这个信息用来
产生新的价值
那么这种在经济学上叫做对价
我们要强调的
第2个观点是
控制权
是实现大数据价值的核心权利
让我们先从大数据来自哪里
经过哪些人
哪些处理
大数据的价值
又是如何产生的过程
来分析大数据应用
究竟涉及了哪些权利
目前广泛使用的大数据大概有4大类
第1类
是反映客观事实的量化数据
第2类
是伴随人的活动产生的数据
第3类
是反映人类主动行为的数字痕迹
第4类是数字出版物
数字音频视频
图片等受版权或者着作权保护的数据
获取这些大数据一般都需要投入
相当多的资金
设备 人力
要花费很多的成本
那么
采集控制数据的大致要有4类
4种主体
第1类是科学家
他做科学研究
从政府公共部门获得了研究基金
开展科学实验科学研究
获得了基础的科学数据
第2类是公共的管理部门
比如说
公安部门建立了公民的户口身份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
则建立了我们个人和小企业的
信用数据
第3类也是传统的企事业单位
他自己投入资金
进行信息化建设
比如说
企业生产过程中间
获得了企业的生产过程数据
经营数据
银行 海关
证券等信息化以后
就能够获得系统的交易数据
电信部门保留下来用户手机与基站联系的
信令数据
以及我们的通话数据等等
第4类是网络应用平台
像电商
社交媒体
搜索引擎
知识分享
短视频等平台
以免费的方式提供服务
获得用户个人的
活动相关的数据
那么上面的这4类主体的
它所保存的所获取的数据
有的就拿来做挖掘做分析
有的甚至做成新的产品上市
有的跟其他的机构企业交换或者合作
来共建新的企业
运行新的应用
有的整理成可以用的数据集
免费的共享
或者定价的来买卖
这个我们能想象出科学数据
一些交易数据都在生活中能够遇到
举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电信部门通过我们手机和基站
要经常性的交互
就会保留这些交互的信令数据
他根据这些数据就有可能绘制出
手机拥有者的轨迹
轨迹情况
每天的行动情况
如果电信部门利用自己控制的用户轨迹数据
或者去和地图
商家等信息关联起来
进而向用户主动的推送出
个性化的商业广告
并且从这个广告中间来获得广告收益
这是很有可能的一件事情
所以采集 存储
共享 买卖
都是对大数据进行的控制操作
新的价值也就是在这种控制操作中间
来产生的
因此说呢
要想让大数据的巨大价值得以兑现
首先就要对大数据具有控制权
但是这个控制权
往往不等于所有权
因为就算是基础科学数据
虽然科学家们为获得
这些数据付出了独特的智力和体力劳动
但是科学研究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发现
去促进全人类的福祉
他的研究资金也来自于公共部门
也就是说来自于全社会
所以它的数据成果
本来并不是属于
他们几个人
小群体所拥有
而应当为大家所共享
所以呢
这个控制权和所有权往往是不一样的
第3个在数据权利里面
第3个观点
是现代公共治理伦理
要求社会能保护信息主体
对自身数据的主权
无论这个信息主体是个人
是企业
还是国家
我们先来看看个人方面
个人信息主体
可以依据前面讲到的网络安全法
侵权责任法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
来主张自己的数据权利
获得保护
或者在受到侵害时
进行诉讼获得救济
但是呢
为了促进大数据应用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大数据企业更应当主动的承担起责任
遵循法律法规
以尊重 平等 公平的方式
对待提供数据的每一位个体
避免或者减少
主动侵害个人信息主体的隐私权
名誉权
生命权
以及定价权
分红权
审计权等
情形的发生
为用户授权和撤销授权提供操作上的便利
在国家这一方面我们来看看
中国是主张国家拥有数据主权的
这个数据主权的含义是
国家对其政权管辖地域内的数据
享有生成 传播 传播 控制 利用
和保护等权利
在这个主权里面主体是国家
客体就是公权语境下的数据
国家数据主权的权利内容主要表现在
数据的管理权和数据的控制权两个方面
那么数据管理权呢
他主张对本国的数据传出
传入
和对数据的生成 处理 传播 利用 交易
存储等
具有管理权
以及就数据领域发生的纠纷
享有司法管辖权
这非常重要
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
那么数据控制权
他主张
一个国家对于本国数据要采取保护措施
以免遭受被篡改
伪造
毁损
窃取
泄露等危险
保障数据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保密性
刚才讲了个人信息主体
讲了国家主体的数据主权
那么如何保护企业数据的主权呢
实际上
企业我们是市场中间的一些平等竞争的主体
所以保证公平交易是最基本的伦理原则
具体实现起来可能有多种方式
那么有一种正在进行的尝试是
建立大数据的交易市场
用市场上平等主体
公开竞争的方式
探索建立上市数据的
伦理规范审查机制
质量标准
交易规则等等
那么现在就是在国内有些地方企业也已经在
探索建立大数据的交易市场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自主的搜索
学习研究
也思考
这样的交易市场是不是可以推动大数据的
权利
数据主权的一个保护和利用
在数据权利这一节
这个主题下面最后我们要讲的
就是把正确处理大数据权利的伦理原则
进行归纳
一共有5条
首先是尊重原则
要尊重科学家
获取高质量科学数据所投入的智力资源
要尊重个人提交的
或者让渡的个人敏感信息
要尊重
公共管理部门为维护社会安全
享有的治理权威
要尊重企业投入资金场地
技术人员
而产出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原则是诚信
对于进入大数据业务流的各类主体
都应当对本段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也就是说我们要杜绝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要杜绝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第三是公平交易原则
要加强促进大数据开放
共享和交易的理论研究
实验探索
促进形成公平 开放 自由的
大数据共享平台
或交易市场
第四是自由原则
要充分保证个人拥有的自由权利
同时也保证个人自由权利的发挥
以不伤害他人自由权利为边界
最后一条是正义原则
那么正义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要求用社会公正作为目标来协调全社会
普通个人之间的自由
社会公正的实现
仅仅靠个人努力和市场机制的调节是不够的
它是一定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
以及公共的社会组织来辅助安排
才能实现
好
这一节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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