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课程知识点:公共事务伦理 > 第七讲 平等是正义的吗?——分配正义的不同观点 > 7.2 正义的不平等 > Video
我们还是回到刚才这个选项之中
你们各自都认为
对每个人应该拥有什么权利
你们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那么第二个问题我是要问
你认为哪些不平等是正义的
所谓的平等很简单
就是指的一样
那么你认为哪些不一样
是正义的
那我也给大家几个选项
一个是个人天赋不同
所带来的结果差异
比如说有的人天生智商高
有的人漂亮
有的人有更好的这种天资
那么显然即使在其他条件
全部一样的情况下
它会带来更好的收益
和更好的社会后果
所以这样所带来的这种社会差异
你认为它是不是
属于这个个人他所应当所得的
第二个就是由个人家境不同
所带来的结果差异
所以跟刚才这个天赋不一样
我们除了天资不同
个人可能
他身处的家境也不一样
比如说有的人生在农村
有的人生在城市
有的人生在一个富有之家
有的人生在一个非常贫困之家
即使他们拥有完全一样的
天资或者是努力程度
他仍然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结果
所以你认为这样的
由于这个家境不同所带来的社会结果差异
是不是
他本身应当拥有的
这是不是一个正义的
第三个就是如果我们社会上有
收入高低不同的人
那么我们按照他收入高低的不同
要求他对社会有不同的贡献率
收入更高的人有更多的贡献
换言之就是我们实行的
这个高收入高税率
这样的一个原则
你认为是不是正义的
第四个还是一个社会资源
按照级别不同有不同的配置
这种级别可以是某种
比如说一种道德身份
也可以是某种比如行政级别
总之呢我们每个人有一个身份等级
那么你的社会资源呢
要按照你相应的身份等级来进行配置
这种不平等是不是一个正义的
所以我们这个四种这个不平等中
就是个人天赋不同带来的差异
个人家境不同带来的差异
高收入高税率
以及社会资源按级别待遇不同配置
在这四个不平等中
你认为哪一种不平等是正义的
那我们还是像刚才赵栋
你认为呢
实际上这个问题
我认为这个天赋家境
还有这个高低缴税不同税率的这三个
我都认为是正义的
因为像天赋和家境
这样的不平等确实存在的
我们不能因为它不平等
就比方说把一个富人家的孩子
放到山沟里边去过
让他过这样的生活
我觉得这个不平等是天然存在的
所以我觉得它是正义的
那么正是因为有这种基础的不平等
所以我们在将来社会资源的分配里面
应该做一些合理的调节
就是所以我支持这个
税收税率的这个不平等
所以当你说到他的
由于家境
个人的天赋和家境不同
所带来不平等的时候
你应该是承认他的部分的这个所得
是吧
因为你提到了社会要有一个再分配
实际上就是你并不认为说
我们就应该完全按照他个人的
家境和天赋不同
来任由它产生结果的差异
你是强调了这是一个事实
是一个不可能消除的事情
但是从理想上而言
你是认为他应该要有一个再分配的
所以你可能会更强调
就是这个收入不同
他的这个税率不同
社会是有一个再分配功能的
好那张梁呢
我觉得这个正义方面
应该是从天赋这方面来说
第一方面呢
就像刚才说的
他本身他没有侵犯到别人的权益
是他自然拥有的
然后第二方面来说
他拥有的这个权利
创造出来财富
那社会上财富并不是说一个总量既定的
他既然拥有这个条件
他就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
但他创造财富
也是基于个人的一个天赋
并不是说去排解的其他人的
应得的利益
然后致使社会总量财富可能更大
但是不会去侵犯到别人的利益
这是两个不同阶段的没有侵犯到别人
但我也觉得这个社会上
两极如果分化的话也不太好
但是适当的对富人提高一定税收
也是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
因为来说是正义
对
所以你们有类似观点
你觉得这个个人天赋和家境所带来的差异
它有一种这个自然性
但是这个社会的总体结果
也不应该完全放任
这样的一个差异存在
还是需要存在一定的再分配和调节的
好那祥字呢
我是认同
个人天赋不同
带来的结果不同
然后这个结果是正义的
但是我觉得个人天赋的发挥
他们要有相同的起跑线
就是说
像B就是
因为家境不同造成的
那个可能潜能发挥不出来
这个结果是我不认可的
所以我觉得应该是
基于平等的起跑线的
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
这个天分带来的结果差异我是认可的
所以你更加认可的是
个人他的能力上的差异
但是你觉得像家境这样的
这个身份因素
你觉得它是不属于这个个人本身拥有的
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社会的再调节
这就回到你刚才说到
我们要有一个基础的
这个起跑线的平等
好那中翔你呢
一个人的天赋和家境是与生俱来的
那么说因为天赋和家境的不同
所带来的结果差异也是正当的
是一个人应得的
所以我们听到就是
其实四位同学呢
你们的对于这个什么是正义的不平等
这个接受度是有所不同的
其实像中翔
就是跟前面我们和你的正义观相比较起来
那么刚才你说到
你所认为的平等
就是每个人最应该拥有他自己的天赋
你的天赋很广义
包括了他所有出生的家境
虽然说它是偶然性的
但是你认为每个个人
他出生所先天具有的东西
就应该是属于他的
所以相应的它所带来的不平等
不管是天赋还是家境所带来的不平等
它是一种正义的不平等
换言之就是如果一个社会上面
人是由于他的天资、家境差异
所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贫富差距
你并不认为这种贫富差距
是我们需要去干涉和调节的
所以它是在
承认个人天赋家境权利平等的这个基础上
其实我们会接受更大程度的结果不平等
这点上我们也可以理解
比如说在美国社会
为什么它对于贫富差异的
接受度非常大
其实一个社会
它对于个人自然权利
这种观念越深入人心
它越会接受
由于个人的天生不同所造成的结果差异
由于它接受这样的结果差异
所以并没有产生一个要去进行再分配
要去调节这样的社会需求或者心理冲动
所以这种社会
它可能会
更多基于
个人权利平等这种正义观
然后接受更大的
由于个人因素所导致的
结果上的差异
同时这个社会对于再分配
和政府调节之手的要求
会是比较小的
所以这是我们站在一个
完全承认个人平等性
这个基础之上所承认的
正义的不平等观
而另一方面
如果我们会站在
就像赵栋所说
更强调是社会一个总体经济结果的平等
那这个时候
你所接受的这种不平等观中
可能会更多地接受再分配
更多的接受调节
虽然说你会认为
个人的天赋家境这个不平等
是不可能消除的
或者说是个事实存在
但其实你并不觉得这种事实存在
是应该放着它扩展的
只是说
在你的这个理想社会之中
应该是尽可能的去弥补这种差距
所以这是你的一个
对于这个正义的不平等观
像祥字和张梁呢
你们其实是介于这个两者之间
就是一定程度上面
我们会首先承认个人的
出生不同
天生不同
这是一个事实存在
所以你们也认为这个事实存在呢
是可接受的
但是你们都不认为
个人完全拥有他自己天生的
这种天赋所得
比如说像祥字会认为
我们需要有一个社会基础的平等性
那么在起跑线平等的基础上
个人拥有他的天赋差异
而张良呢可能会更加强调就是
个人天赋和社会结果平等之间
要有一个平衡
所以你是
个人权利原则和社会结合的原则
这二者呢结合考量
再考虑这种社会分配政策
这样我们经过梳理
其实非常重要的是每个人需要去明晰
当我们去追求一种平等观的时候
我们一定隐含着
对于某种正义的不平等的追求
也就是说当我们承认
个人生命权平等的时候
一定会意味着
你要承认由于人生而的不平等
所谓生而不平等就是
生而他的天资
他的家境
他所有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那么你就会承认由于这种不一样
所带来的拥有上的不平等
如果狭义的讲
可能很多人会承认
能力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差异
广义而言
就像中翔刚才说到的
包括他的家境、出身
也是他天生的一部分
所以如果我们更广义的承认
个人拥有他出生的所得
那么就会更大程度地接受
包括由家境这个
各种偶然因素所带来的不平等观
这样这个社会对不平等的接受度
就会更大
所以这是我们基于这个平等生命拥有权
而所有基于经济平等的方案
一定会意味着你要在不同程度上面
去平衡个人的天赋所得
换言之就是
所有要求从社会后果考量
要求再分配的
一定在某种程度上面
要对个人生而拥有的
自然所产生的经济差异
要求有一个再分配
换言之就是我们会要求个人
拿出一部分他的这个经济所得来
与社会进行一个平衡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对于个人权利
对自己权利的让渡
一定会有这样的一个
这个要求所在
这就是所有的经济平等方案背后
所隐含的对个人权利让渡
或者说我们对每个人平等拥有
自己天赋这样一个假设
其实是持有保留态度的
当然还有大家没有提到
如果是一个按比例的善
就是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
一个应得的善
他可能会更加强调
社会会预先设置一个某一种等级规则
我们也可能是按照道德、美德
也可能是按照比如身份级别
那么这个社会呢其实他会接受
这种等级上的不平等
所以每一种平等
意味着相应的不平等
这是我们要认知到的
所有在追求平等过程中
要认知到的一个前提
-1.1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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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思想实验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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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思想实验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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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思想实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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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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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作业
-2.1 思想实验一 人类命运大厦的建筑师
-2.2 思想实验二 《红海行动》的人质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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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思想实验三 个人价值是否应为社会发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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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公与私的关系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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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各种的优势、挑战及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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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作业
-3.1 案例:你会参与造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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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不谎言总是一个道德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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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人为什么负有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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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康德的自律道德与中国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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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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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作业
-4.1 政府正当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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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洛克《政府论》:(1)人的“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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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洛克《政府论》:(2)基于“同意”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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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洛克《政府论》: (3) 公权力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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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洛克《政府论》:(4)契约的延续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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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作业
-5.1 市场应该由政府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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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许可制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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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益市场需要政府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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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政府是否应该干预市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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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哈耶克与凯恩斯的“世纪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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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作业
-6.1 程序正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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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两种正义观 :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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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程序正义的概念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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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程序正义的渊源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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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作业
-7.1 分配正义的三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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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正义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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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政府应该进行再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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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罗尔斯VS诺奇克: 我们可能接受什么样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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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阿玛蒂亚森的正义观及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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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作业
-8.1 职责的道德判断责任1-艾希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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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职责的道德判断责任2-柏林墙射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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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个人道德选择的层次与制度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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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违反职责的正当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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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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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作业
-9.1 什么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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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宗教信仰有什么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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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科学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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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基督教与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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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宗教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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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中国社会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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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宗教信仰与当今中国的道德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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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作业
-10.1 总结(1)伦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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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总结(2)个人与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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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总结(3)公共制度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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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总结(4) 人的道德自主性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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