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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水行政主管机关在线视频

下一节:8.3.1 水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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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水行政主管机关课程教案、知识点、字幕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我们开始学习第二节

水行政主管机关

这一节我们将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概述

两个方面进行讲述

首先我们看一下 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

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

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水资源开发 利用 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水利部作为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是国家统一的用水管理机构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

重要江河 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规定的权限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

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 利用 节约

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地方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

由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

水利厅(局)负责

水行政主管机构图

在我们PPT里面有明确的介绍

从国务院到各大流域 到乡镇水管站

各级水行政主管机构都有明确的介绍

二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一)水利部的职能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设立水利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使以下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部门规章

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

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按国务院规定权限

审批 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

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与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定全国和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

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

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

负责重要流域

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

防洪论证制度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

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定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制定有关标准

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

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

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

水质实施监测

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

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

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指导大江 大河 大湖及河口

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

或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跨流域的

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协调 仲裁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水事纠纷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 指导水库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着水务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

水主管部门的职能也在不断调整完善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1年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明确提出

要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对城乡供水 水资源综合利用

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

协调实施

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

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事权清晰 分工明确 行为规范

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手段

管理手段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职权的

表现形式

有以下几种

(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

(2)编制和执行水利计划 规划

(3)实施水行政许可

(4)调查统计和发布水资源方面的情报

(5)处理和裁决水事纠纷 争议

(6)采取水行政强制措施

(7)实施水行政制裁

(8)签订水行政合同

(9)提供水行政指导

这就是本节的主要内容

水政与水资源管理课程列表:

第一章 概述

-1.1 课程简介

--1.1.1 课程简介

-1.2 水法概述

--1.2.1 水法概述(上)

--1.2.2 水法概述(下)

-1.3 水法的发展历史及趋势

--1.3.1 水法的发展历史及趋势

--1.3.2 水法的发展历史及趋势(中)

--1.3.3 水法的发展历史及趋势(下)

-1.4 水政与水资源管理概述

--1.4.1 水政与水管理概述

-1.5 第一章 作业

第二章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2.1 水资源概述

--2.1.1 水资源概述

-2.2 水资源管理

--2.2.1 水资源管理

-2.3 水资源保护

--2.3.1 水资源保护

-2.4 取水许可制度

--2.4.1 取水许可制度

-2.5 第二章 作业

第三章 水资源规划与配置

-3.1 水资源规划

--3.1.1 水资源规划

-3.2 水资源配置

--3.2.1 水资源配置

-3.3 节约用水

--3.3.1 节约用水

-3.4 第三章 作业

第四章 防汛抗洪减灾与河道管理

-4.1 防汛抗洪减灾概述

--4.1.1 防汛抗洪减灾概述

-4.2 防汛抗洪机构及职责

--4.2.1 防汛抗洪机构及职责

-4.3 治理与防护

--4.3.1 治理与防护

-4.4 防洪区与防洪设施的管理

--4.4.1 防洪区与防洪设施的管理

-4.5 防汛抗洪与保障

--4.5.1 防汛抗洪与保障

-4.6 河道管理

--4.6.1 河道管理

-4.7 第四章 作业

第五章 水土保持

-5.1 水土保持概述

--5.1.1 水土保持概述

-5.2 水土保持的预防与治理

--5.2.1 水土保持的预防与治理

-5.3 第五章 作业

第六章 水污染防治

-6.1 水污染防治概述

--6.1.1 水污染防治的概述

-6.2 排污总量控制和水质监测的规定

--6.2.1 排污总量控制和水质监测的规定

-6.3 水污染防治的规划与管理

--6.3.1 水污染防治的规划与管理

-6.4 污染防治措施

--6.4.1 污染防治措施

-6.5 水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6.5.1 水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6.6 第六章 作业

第七章 水法的法律责任

-7.1 水事法律责任概述

--7.1.1 水事法律责任概述

-7.2 违反水法的行政责任

--7.2.1 违反水法的行政责任

-7.3 违反水法的民事责任

--7.3.1 违反水法的民事责任

-7.4 违反水法的刑事责任

--7.4.1 违反水法的刑事责任

-7.5 第七章 作业

第八章 水行政管理

-8.1 水行政管理概述

--8.1.1 水行政管理概述

-8.2 水行政主管机关

--8.2.1 水行政主管机关

-8.3 水行政行为

--8.3.1 水行政行为

-8.4 第八章 作业

第九章 水政监察

-9.1 水政监察概述

--9.1.1 水政监察概述

-9.2 水政机构与水政监察队伍

--9.2.1 水政机构与水政监察队伍

-9.3 水政监察的实施

--9.3.1 水政监察的实施

-9.4 第九章 作业

第十章 水行政许可

-10.1 水行政许可概述

--10.1.1 水行政许可概述

-10.2 取书许可制度

--10.2.1 取水许可制度

-10.3 第十章 作业

第十一章 水行政处罚

-11.1 水行政处罚概述

--11.1.1 水行政处罚概述

-11.2 水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定

--11.2.1 水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定

-11.3 水行政处罚的程序

--11.3.1 水行政处罚的程序

-11.4 第十一章 作业

第十二章 其他水行政管理行为

-12.1 水行政命令、指导与奖励

--12.1.1 水行政命令、指导与奖励

-12.2 水行政强制

--12.2.1 水行政强制

-12.3 水行政征收

--12.3.1 水行政征收

-12.4 水行政调解

--12.4.1 水行政调解

-12.5 水行政赔偿与补偿

--12.5.1 水行政赔偿与补偿

-12.6 第十二章 作业

第十三章 水行政复议

-13.1 水行政复议概述

--13.1.1 水行政复议概述

-13.2 水行政复议程序

--13.2.1 水行政复议程序

-13.3 第十三章 作业

第十四章 水行政诉讼

-14.1 水行政诉讼概述

--14.1.1 水行政诉讼概述

-14.2 水行政诉讼的程序

--14.2.1 水行政诉讼的程序

-14.3 第十四章 作业

8.2.1 水行政主管机关笔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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